中标
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绿丰招(2022)第023号
项目名称: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
招标单位: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
第三章合同规范文本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项目编号:绿丰招(2022)第023号
一、项目名称: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
二、招标人: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方式:
1、招标内容: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
2、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下达的供货通知,供应鸠江经济开发区徽州路停车场项目所需的预拌混凝土。
3、项目地点:云从路(赤铸山路-云积路)。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控制价:按照供货同期芜湖《工程造价信息》中同规格商品砼不含税单价下浮,下浮率不得低于15%。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本项目招标文件于2022年11月26日在公司网站自行查看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到公司采购部报名,投标人如有疑问,请最迟于开标时间前与我方联系。
五.投标人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被披露管理办法》(公管【2021】7号)为准):
3.1.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3.1.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4.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混凝土销售业务。
六、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00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开标地点: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
1、本项目报价采用有效最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的方式。
八、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结算)周期: 按月计量 。
2、计量原则:
工程量以现场浇筑后实测为准。
3、本工程无预付款;当月所供混凝土总款招标人在次月二十日前支付70%给中标人,余款30%在本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三个月内全部结清。
九、工期要求:总工期约为60天
十、质量要求:
符合相应生产及施工验收规范且符合设计图纸的全部要求,质量合格。
十一、废标条款:
1、投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到场时间迟于拆封投标文件时间。
3、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
十二、关于投标:
1、本项目投标人需开具可抵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三、开标程序:
1、投标人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
2、宣布开标时间已到,宣读开标纪律。
3、查验标书密封性,当众拆封标书,公开唱标。(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流标)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开标信息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十四、特别说明:
1、结算方式:按实结算,混凝土中标单方价格×实际供货数量+其他费用(添加剂、派遣费、燃油费)为准。
2、中标人应负责该项目的所有工序有关资料收集与汇总交予招标人,资料要求符合芜湖市当地建管处、质监站规范规定,验收合格,费用自理,不再另行结算。
3、投标人报价前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并自行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报价。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图纸为由提出价格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程未按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所有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4、中标人需为项目现场所有管理、施工及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费用自理。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3天内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工期计划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文明措施。
6、中标人须确保满足建管处“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环保、城管等部门最新环保要求,配备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环保设施,做到材料全覆盖,洒水降尘措施要到位。相关费用自理,无需招标人另行承担。
7、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重新招标或者取消本项目。
8、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在投标过程中有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将作废标处理。
9、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最终以招标人及业主单位解释为准。
十五、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投标人需在开标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至指定账户(摘要请注明:(填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7日内退付(无息)未中标单位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开户信息:
开户单位: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芜湖市芜宁路支行
账号:342006018018010028959
十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夏勇
联系电话:17859680767
项目联系人(现场踏勘联系人):缪磊磊联系电话:15665696069
附件: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三、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相关资质复印件
六、投标函
七、投标报价单
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6日
第二章 附件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性 别:
姓 名: 职 务:
年 龄:
系 (填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填招标人名称) (填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投标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函
致: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绿丰招(2022)第023号的鸠江区暖民心行动便民停车场建设工程一期工程(云从路)(含补充文件),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我方报价如下:
报价下浮率:
我方愿以以上报价并按上述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相关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承担上述项目的装修施工、竣工,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保修工作,并承担任何缺陷赔偿责任。
2、如与我方签约,我方拟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相关事宜,在本项目完成前不予变更。
3、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报价,我们工期如下
工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提供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经招标人及业主审批完成后开始施工,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具体指令为准。
我方承诺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质量符合相应生产及施工验收规范和图纸的全部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并确保项目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招标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本次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所有相关验收。
5、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如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如有违反,你方有权撤消我方中标资格,另行确定中标人。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8、你方保留如下权利, 且无需对下述行为负任何责任,且没有向我方解释原因的义务:
(1)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或流标
(2)取消本项目。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2022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 | 鸠江经济开发区徽州路停车场混凝土采购工程 | ||||||||||
混凝土型号 | 预拌混凝土(泵送) | C15 | C20 | C25 | C30 | C35 | C40 | C45 | C50 | C55 | C60 |
预拌混凝土(非泵送) | C15 | C20 | C25 | C30 | C35 | C40 | C45 | C50 | C55 | C60 | |
报价(元/m3) | 按照供货同期芜湖《工程造价信息》中同规格商品砼不含税单价下浮 。 | ||||||||||
备注:暂定工程量C30约2000m3(坍落度15-18cm)。具体以甲方工程师供货通知为准。 |
备注:1、本工程提供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勾选),税率: 。
2、除以上表格内约定的混凝土型号外,
抗裂纤维土在同等级混凝土基础上另加 元/m3。
每次泵送不足50m³,另加收泵车派遣费600元/次;
每车低于4方及以下的加收100元/车燃油费;(加收的派遣费和燃油费价格不允许修改)
以上另加金额为含税单价,其余添加特殊材料价格另议。
投标人(公章)
2022年 月 日
第三章合同规范文本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确定条款如下:
一、商品混凝土供应及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价格:
序号 | 强度等级 | 商品砼价格(含税) 泵送/非泵送 | 特殊商品砼价格 |
1 | C15 | 按照供货同期芜湖《工程造价信息》中同规格商品砼不含税单价下浮 *(1+税率) | 1、抗裂纤维在同等级混凝土基础上另加 元/m³; 2、每次泵送不足50m³,另加收泵车派遣费600元/次; 3、每车低于4方及以下的加收100元/车燃油费; 4、乙方开具 %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2 | C20 | ||
3 | C25 | ||
4 | C30 | ||
5 | C35 | ||
6 | C40 | ||
7 | C45 |
三、商品混凝土的供应价格及暂定总量:本协议暂定供应期限为****个月,暂定砼总量为****立方,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元(大写:***********),结算金额以本合同约定的计算单价×实际供货数量+其他费用(添加剂、派遣费、燃油费)为准。
四、商品混凝土数量确认:以现场浇筑后实测为准。
五、甲乙双方商定的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10日之前对上月所供混凝土情况汇总结算并签字确认,结算单上具体载明每次供砼方量、强度等级、是否泵送、结算单价、汇总金额。
2、付款方式:当月所供混凝土总款甲方在次月二十日前支付70%给乙方,余款30%在本工程混凝土供应结束三个月内全部结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正式、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约定时间内安排付款。甲方支付进度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混凝土款如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乙方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期间按日计息。甲方付款逾期达到30天的,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按照总货款的0.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砼,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为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1 天内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4、混凝土供应中,甲乙双方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资料,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递交相关技术检验资料。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商品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质量以实体验收为主。
2、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送料单上应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发车次数、运送方量等,由混凝土搅拌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收料员(或工作人员)验收签证,本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本单如更改重要数据,需双方书面确认。
3、预拌混凝土运到现场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禁止擅自掺入水、外加剂等掺和物,否则,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乙双方应明确约定混凝土到交货地点的坍落度值,并在现场20分钟内进行交接检验,如实测坍落度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值,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做好商品混凝土出厂验收工作,甲方在乙方商品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调解决。
6、乙方应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向甲方提交商品混凝土强度实验报告。
八、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浇筑商品混凝土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明确商品砼的按时供应。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办理好占道手续、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夜间操作证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技术防护等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最长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否则,造成材料报废等后果由甲方负责。
3、用于交货检验的砼试样,是在交货地点砼运输车卸料口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认可的有试验资格的试验单位共同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是判断砼强度的依据。如果因甲方取样人员没按规范操作,试样结果由甲方负责。
4、在商品混凝土浇筑结束前,甲方向乙方确定尾料数量,补方要一次性结束。
5、泵送机械:泵送机械由乙方负责协调,混凝土泵送过程中,甲方操作人员要服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否则,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6、商品混凝土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对于乙方在现场浇筑的混凝土质量存有异议,需立即反馈给乙方,经双方核实确定是乙方货物问题,乙方应立即更换、调整,保证到现场的混凝土符合甲方施工要求。否则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任意一方违约,依据本合同条款并参照《民法典》等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还应赔偿因违约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权所产生的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机械费、误工费等)。
十 、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尾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该部分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者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作出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十二、为规范合同行为,乙方出具给甲方的任何文件资料均应加盖乙方公司公章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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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招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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