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articleContent":"一、功能及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6年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标段一)

服务内容

1、车辆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市政工程车辆、皮卡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微波车、保温车、装载机、铣刨机、摊铺机、压路机、排水抢险车等)。

2、小型设备保养及维修(夯机、炮机、切割机等)。

3、路面桩头、立杆、井盖等焊接、切割、安装。

4、车辆年检代办费500元/台(包含在三年预算里)。

采购预算

整个项目上限165万元/年,495万元/三年,本项目按实结算。

2024-2026年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标段一):预算99万元/年,297万元/三年。
二、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

1、定点服务商应当做到“四优”:时间优先、维修优质、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不得变相提高材料费、管理费、工时量与工时费价格。

2、经定点服务商维修的车辆,应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并满足如下质量保证期(若定点服务商的质保期承诺高于此标准的,按其承诺执行)的要求: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10天内;二级维修,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30天内;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100天内。

维修设备、车辆的质保期,按行业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凡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进行修复,对造成送修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3、定点服务商应确保设备、车辆维修保养中所使用的零配件为正厂零配件,车辆重要零配件(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的使用应有采购人的签字确认。需使用副厂零配件的,应事先告知采购人并做好记录,在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采购人有权在必要时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定点服务商所购进的用于设备、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检查。

监督管理

采购人有权对定点服务商不定期或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决定各定点服务商的工作量。在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定点服务商存在如下问题,将督促其按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视情节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①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②保修期内,维修质量存在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③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④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的;

⑤以次充好,以副代正的;

⑥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

⑦其他违犯本项目采购要求和定点服务协议约定的行为。
三、技术规格:
服务要求

1、定点服务范围内送修设备与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2、设备与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不符合第八条质量标准要求)费用由定点服务企业承担。

3、定点服务企业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设备与车辆现场施救工作。接到用户电话指令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重要与特殊关键时期,应派专人携带维修工具在施工现场待命,以便随时抢修.故障设备与车辆需送维修点维修的拖车费用,由定点服务商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车辆在维修期间和接送车期间,定点服务商应保证用户设备与车辆的安全,不得私自挪用维修或年检车辆,造成偷盗等损失的,应全额赔偿。定点服务商的人身与财物安全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定点服务商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主动配合和支持监督和检查工作。

6、定点服务商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技术检验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旧件回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制度、人员培训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客户意见处理制度等,以及各重要服务环节和技术操作的规范。

7、场地设备要求:定点服务商应承诺中标后在雨花区行政区域内能进行维修工作需要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投标文件需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人员配备:本项目维修人员应不少于10人(至少包含机修、电工、油漆、焊工等)、检测人员应不少于2人,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9月-11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定点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叁年。

定点服务供应商数量

整个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确定2家定点维修服务单位。

中标及定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024-2026年车辆设备定点维修项目(标段一)”“2024-2026年车辆设备定点维修(标段二)”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中标,标段一已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标段二的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维修服务所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核,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人维修服务所产生的维修费用进行审核。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

2、本项目工时费预算单价采取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车辆设备、检测仪器、检测设备、技术分析、技术服务、人工服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未列明的配件价格,经市场询价,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结算。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自行负责且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6、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保留对中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或实地考察,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虚假应标行为处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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