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6-21 08:38:41
标段名称:941B焊装AP前轮罩分装区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0995/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长春捷柯汽车工艺装备有限公司 | 8328000 |
第二名 |
天津日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8500000 |
第三名 |
上海安易施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520000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欧瑞特(天津)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修正; 2)投标报价不得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 不合格 | 分项报价中,第1、2、4、5项“电气系统”数量缺漏,要求2套,实际报价1套,存在缺漏项情况。经问题澄清,对方不接受缺漏项价格包含在其他报价中,予以否决。根据评标办法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荆胜义
电话:13944174544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