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普查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林业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地)、绿化用地(如乡村、城市、四旁绿化)、湿地等;种实、果品、花卉、种苗、木材加工和交易场所(如苗木基地、花木场圃、花卉市场、贮木场、木材加工厂、木材市场等)。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沿海地区、沿交通要道地区、木材加工厂、种苗花卉繁殖基地以及从国(境)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地区。
2、普查对象:危害我区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有害生物。包括:
(1)在本地区已造成危害但尚未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
(2)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2003年以来全国有发生、危害记录的506种林业有害生物种类;2003年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3)除上述外,各地新发现的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我区重点调查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对象(无需对薇甘菊进行普查)。
3、普查内容
(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亚种和株系);
(2)寄主植物;
(3)危害部位;
(4)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
(5)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6)传入地和发现时间。
(二)服务要求:
(1)深汕特别合作区所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植物调查准确率要达100%。
(2)2024-2027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覆盖率达100%,准确率达100%。
(3)重点生态位点(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区、沿海地区、沿交通要道地区、木材加工厂、种苗花卉繁殖基地以及从国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地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覆盖率95%以上。
(三)服务期限:普查时间历期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四)服务成果:
1、参照原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防检函[2016]16号)的要求,验收普查任务。
2、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以及广东省有关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疫情普查的要求,按期完成2024-2027年度的春季、秋季疫情专项普查报告及有关表格。
3、制订的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2025-2030年)及其防治预案需通过3位以上专家评审。
4、查清、编制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清单,摸清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编制风险分析报告,形成我区林业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分析报告,形成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五)服务标准:普查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方法参照《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4〕490号);普查成果符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防控规划和预案通过专家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广东省林学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资质(含丙级)。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23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普查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林业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地)、绿化用地(如乡村、城市、四旁绿化)、湿地等;种实、果品、花卉、种苗、木材加工和交易场所(如苗木基地、花木场圃、花卉市场、贮木场、木材加工厂、木材市场等)。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沿海地区、沿交通要道地区、木材加工厂、种苗花卉繁殖基地以及从国(境)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地区。
2、普查对象:危害我区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有害生物。包括:
(1)在本地区已造成危害但尚未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
(2)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2003年以来全国有发生、危害记录的506种林业有害生物种类;2003年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3)除上述外,各地新发现的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我区重点调查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对象(无需对薇甘菊进行普查)。
3、普查内容
(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亚种和株系);
(2)寄主植物;
(3)危害部位;
(4)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
(5)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6)传入地和发现时间。
(二)服务要求:
(1)深汕特别合作区所有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类、寄主植物调查准确率要达100%。
(2)2024-2027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覆盖率达100%,准确率达100%。
(3)重点生态位点(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区、沿海地区、沿交通要道地区、木材加工厂、种苗花卉繁殖基地以及从国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地区)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覆盖率95%以上。
(三)服务期限:普查时间历期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四)服务成果:
1、参照原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防检函[2016]16号)的要求,验收普查任务。
2、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以及广东省有关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疫情普查的要求,按期完成2024-2027年度的春季、秋季疫情专项普查报告及有关表格。
3、制订的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2025-2030年)及其防治预案需通过3位以上专家评审。
4、查清、编制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清单,摸清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危害程度,编制风险分析报告,形成我区林业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分析报告,形成我区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五)服务标准:普查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普查方法参照《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4〕490号);普查成果符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防控规划和预案通过专家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备广东省林学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或以上资质(含丙级)。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0月19日上午9:00至2023年10月23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悦和楼1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