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宁乡市花明楼镇1121工程噪音控制区搬迁安置集居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主要包括过程服务与造价咨询服务等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概算审核、清单编制、预算初审、对审;全过程计量、计价的控制和管理;建立各类计价、计量台帐(定期+汇总);设计变更管理、现场签证管理、询价管理(市场询价)及造价指标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而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必须在财评的合理误差范围)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3号文要求,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必须在财评的合理误差范围),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①付款方式:签订合同20天内支付中标金额的50%,完成招标工作后支付至80%,竣工结算后支付至10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价,报价包括不限于工本费、人工、专家评审、交通、安全、食宿、税金、保险费(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人必须依法用工,并按相关政策法规为项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6、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7、成交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8、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及法律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主要包括过程服务与造价咨询服务等与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关的其他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概算审核、清单编制、预算初审、对审;全过程计量、计价的控制和管理;建立各类计价、计量台帐(定期+汇总);设计变更管理、现场签证管理、询价管理(市场询价)及造价指标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等。
二、相关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计划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而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必须在财评的合理误差范围)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及宁财采购〔2016〕3号文要求,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要求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招标控制价编制误差必须在财评的合理误差范围),验收报告是作结算送审和项目付款的必要凭证。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①付款方式:签订合同20天内支付中标金额的50%,完成招标工作后支付至80%,竣工结算后支付至100%。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价,报价包括不限于工本费、人工、专家评审、交通、安全、食宿、税金、保险费(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人必须依法用工,并按相关政策法规为项目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6、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7、成交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8、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9、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及法律责任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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