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hj(c)-2023-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波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晓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J(C)-2023-05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32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32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一标段:29.80万元;二标段:38.52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29.80 万元;二标段:38.523 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共涉及4个公路工程项目,其中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全长约15.447公里,路基宽度约12米;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位于同心县和海原县境内,全长约52.485公里,路基宽度约10米;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位于红寺堡区及中宁县境内,全长约27.029公里,路基宽度约12米;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及海原县境内,全长约135.4公里,路基宽度约10-12米。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起4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方式: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王波 18395200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王晓娟 0951-5014032 1351929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娟
电 话: 0951-5014032 13519291089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J(C)-2023-05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32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32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一标段:29.80万元;二标段:38.52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29.80 万元;二标段:38.523 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共涉及4个公路工程项目,其中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全长约15.447公里,路基宽度约12米;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位于同心县和海原县境内,全长约52.485公里,路基宽度约10米;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位于红寺堡区及中宁县境内,全长约27.029公里,路基宽度约12米;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及海原县境内,全长约135.4公里,路基宽度约10-12米。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等4个项目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见下表)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工程地点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备注 |
第一标段 |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及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 服务内容:1.按照业主要求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委托编制的草原征占用相关图件报告;2.填写《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并负责报告相关的审查、现场查验、资料审查等全部工作;3.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京局关于本项目的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同意书。 | |
第二标段 |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和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草原征占用图件报告编制、报批技术服务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 服务内容:1.按照业主要求完成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委托编制的草原征占用相关图件报告;2.填写《草原征占用申请表》、《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表》,并负责报告相关的审查、现场查验、资料审查等全部工作;3.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京局关于本项目的草原征占用的审核同意书。 | |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甲方发出的通知起4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至 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方式: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方式:王波 18395200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王晓娟 0951-5014032 13519291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娟
电 话: 0951-5014032 1351929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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