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WXXQ202404008-X01]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78.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xxq202404008-x01
预算金额78.3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郝靖欣
公告正文

[WXXQ202404008-X01]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公示

编号:WXXQ202404008-X01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安全提质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的定标工作已经于2024521日结束,拟中标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现将中标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得票数(总票数125票)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质量标准

工期

(日历天)

企业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项目负责人业绩(包含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获奖情况等内容)

其他

第一名

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25

783353.6

郝靖欣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20

1. 安镇中学改扩建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无锡市)

2. 美华里商业街(吴越水街)运营提升工程设计(无锡市)

1.义务教育学校安全及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无锡市)

/

江苏博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0

786753.6

袁启春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20

1.云林派出所整体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无锡市)

2.南站中心幼儿园暑期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无锡市)

 

1.江溪睦邻中心改造工程设计(无锡市)

/

江苏省科佳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

778884

邱复人

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20

/

1.格致中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无锡市)

/

2、所有中标候选人票决情况

                    中标候选人    

票数

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科佳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定标委员会成员A

定标因素1

5

3

4

定标因素2

5

3

4

定标因素3

5

5

3

定标因素4

5

3

4

定标因素5

5

5

5

定标委员会成员B

定标因素1

5

3

4

定标因素2

5

3

4

定标因素3

5

5

3

定标因素4

5

3

4

定标因素5

5

5

5

定标委员会成员C

定标因素1

5

3

4

定标因素2

5

3

4

定标因素3

5

5

3

定标因素4

5

3

4

定标因素5

5

5

5

定标委员会成员D

定标因素1

5

3

4

定标因素2

5

3

4

定标因素3

5

5

3

定标因素4

5

3

4

定标因素5

5

5

5

定标委员会成员E

定标因素1

5

3

4

定标因素2

5

3

4

定标因素3

5

5

3

定标因素4

5

3

4

定标因素5

5

5

5

得票总数

125

95

100

排名

1

3

2

定标因素

定标因素1: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N=5),定标因素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N=5),定标因素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以投标文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N=5),定标因素4:投标人的设计文件(N=5),定标因素5:“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情况(N=5)。N为每个定标因素的最优票数。

 

 

3、拟确定中标人名称: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4、定标理由: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用票决定标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每项定标因素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票决,拟中标人无锡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得票总数最多。

 

本中标人公示期自2024521日起,至2024524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在线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对定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通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52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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