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信号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援委外服务项目(2024-2028年)(重2)更正公告(一)
金额
4.6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2300002(重2)
预算金额4.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信号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援委外服务项目(2024-2028年)(重2)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2、3号线信号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援委外服务项目(2024-2028年)(重2)

二、项目招标编号:202212300002(重2)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序号

章节(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元(¥446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分项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元整(¥444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分项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 619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 78  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控制价

 

R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陆万元(¥446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元(¥733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各线路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或单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R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肆拾肆万元整(¥4440000.00元),其中1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2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3号线维保部分控制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000.00元),故障件返修部分设置招标控制单价,详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D4-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各线路维保部分招标控制价或单项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截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6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8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其他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暂按招标控制价 446 万元计算,预计46948.00元。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服务类标准计取,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0.8其他。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暂按招标控制价 444 万元计算,预计46772.00元。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按服务类标准计取,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0.8其他。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0.8其他

例:以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例,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中标金额:4460000.00元

1000000×1.5%=15000.00

4460000.00-1000000)×0.8%=27680.00元

合计=4268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34144.00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下浮70%=12804.00元

合计=46948.00元

例:以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例,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中标金额:4440000.00元

1000000×1.5%=15000.00

4440000.00-1000000)×0.8%=27520.00元

合计=4252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34016.00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下浮70%=12756.00元

合计=46772.00元

四、投标人按上述更正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条款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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