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GE16排CT球管及维保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3401270152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蒋美岩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工0551-63732512
中标公司合肥金领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GE16排CT球管及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4AT134012701525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1日
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GE16排CT球管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4AT134012701525)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合肥金领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元整(¥279,000.00)
采购人: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合水路迎凤桥北100米
联系人:蒋美岩
电 话:0551-6647112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项目负责人:何工/张工
联系电话:0551-63732512/63735927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GE16排CT球管及维保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4AT134012701525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3月21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1日
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GE16排CT球管及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4AT134012701525)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合肥金领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元整(¥279,000.00)
采购人:长丰县下塘中心卫生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合水路迎凤桥北100米
联系人:蒋美岩
电 话:0551-66471120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406室
项目负责人:何工/张工
联系电话:0551-63732512/63735927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63735927。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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