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开区已建成绿化地段补植修复工程(草花栽植布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经开区已建成绿化地段补植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发﹝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经开区已建成绿化地段补植修复工程(草花栽植布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1.2建设规模:主要草花栽植布置,控制价约425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2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23年7月19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2023年经开区已建成绿化地段补植修复工程(草花栽植布置)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专业与上述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职称评审表上专业为准,(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3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承担过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29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
√自2021年4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4月 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4日8:30:00至2023年4月17日17:3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9:30: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曦阳 联系电话:15061212990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10.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
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靖 联系电话: 0517-89087508 18762085577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