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温岭市城东街道中共下岸渚村支部委员会房产证代办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LCCG-2024-006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温岭市城东街道中共下岸渚村支部委员会房产证代办服务 | 1 | 项 | 16 | 含消防设施等其他费用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获取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157号科创大厦20楼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1、没有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然人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09:30:00
六、投标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部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09:30:00
八、开标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村部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无需);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包括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公告获取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书面质疑受理: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思茜联系电话:13456436408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157号科创大厦20楼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温岭市利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方思茜
联系电话:13456436408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阳光大道157号科创大厦20楼
(二)采购人: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岸渚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联系人:郭冬方
联系电话:1395867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