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汉峪金谷A1-1号楼提升工程智能化工程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舜华路以东,经十路以南,汉峪金谷A1-1号楼。
2.2 规 模:汉峪金谷A1-1号楼总建筑面积41039.47㎡。
2.3 磋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智能化工程涉及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及施工,以及通过相关验收、缺陷处理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最终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否则无效。
3.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须交验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符合本公告的业绩合同;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
(7)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上述资料复印件供应商需简单装订,代理单位进行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的资格审查为准。
5.报名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 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 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2305)处报名。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月娇
电 话:0531-88816225
监 督 部 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531-8651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