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枫丹白鹭酒店古树汤泉项目施工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20-01-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小姐0757-8523228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俊英0757-863001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枫丹白鹭酒店古树汤泉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 枫丹白鹭酒店古树汤泉项目施工
公告性质 其他



枫丹白鹭酒店古树汤泉项目施工

第0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5-2024-0020-01-01
项目名称:枫丹白鹭酒店古树汤泉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1月0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 第18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人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建筑施工安责险须按下列的规定计算:
(一)税金
增值税销项税额,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费率为 9%。
(二)人工费
人工费:¥926,068.19元。
(三)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建筑施工安责险须按下列的规定计算:
(一)税金
增值税销项税额,计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费率为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本项目的人工费不作限制,各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的企业成本与利润综合考虑进行投标报价,如人工费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不一致的,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暂列金额为¥60,000.00元,因前两个单位工程(1土建与装饰部分-机房、2土建与装饰部分-更衣冲淋)已设置投标最高限价,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可自行在第八个单位工程“8电气部分”内自行增加暂列金额并给予报价¥60,000.00元,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改变,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内容。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枫丹白鹭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国桃园度假区枫丹路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城智大厦 1 栋 10 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人:李俊英、卢志盛

联系方式:0757-85232288

联系方式:0757-86300101

2024年11月06日

2024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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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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