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眉山工厂安全云端2.0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scms20210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冷岸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岩13214060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CWSCMS2021034
二、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眉山工厂安全云端2.0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效率,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中粮集团“四化并进”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信息化建设要求,需要将常温眉山二期工厂打造成“四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机械化)型现代化工厂,实现人、物、环、管高效联动,切实达到从源头降低和防范安全事故隐患的目的,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需要在原云端基础上实现智能化2.0升级,要实现以下功能:
1、智能消防安全管理:实现电气火灾监测、消防场景分析、火报联网、集成分析等功能,做到多用途合一,消防联防联控功能;
2、智能化消防设备:利用热红外成像仪,智能监测异常高温,提前防范火灾,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消防设施线上巡检:建立消防设施定点定量档案、建立二维码身份标识、实现巡检指标配置管理和扫码巡检信息采集+实现消防智能巡检和云端APP的无缝整合;
4、厂区数字孪生三维动态仿真环境:构建厂区三维环境,实现应急物资定位,实现数字化信息仿真显示;
5、智能应急队伍管理:实现A、B类值班分类管理、值班在岗监测、现场处置人员管理,达到远程通讯、实时定位、视频共享,与应急智慧中心数据对接联动协作;
6、危险源设备监测:实现锅炉、氨制冷等重要设备设施信息集成和预警功能;
7、作业环境监测:实现危化品库房、锅炉、氨制冷、污水排放等基础数据监测,达到预警报送功能;
8、定向语音互动:厂区关键设备、不安全行为控制、车辆测速、消防中控等核心区域,基于厂区内部网络构建定向语音广播系统,实现自动广播和语音互动协作功能
9、远程应急控制指挥:利用智能接触器、继电器实现对照明、排风、消防喷淋等设备的智能化远程操控,并结合4G头盔达到人机交互处置功能;
10、应急预案模拟:实现演练角色分配、虚拟仿真动态演练、演练步骤解析、元评估持续改进;
11、事故接报和应急指挥:实现事故接报、场景分析、启动预案、人员指挥、物资调度、态势标汇、过程跟踪、总结报告功能;
12、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集成、远程控制、动态预警、指挥调度功能。
四、资格要求:
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
2、竞谈人须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竞谈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竞谈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两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5、竞谈人需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1、竞谈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竞谈人须提供一名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类专业的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该人员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4、竞谈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2020)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5、竞谈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至今)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6、竞谈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7、竞谈人须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发送到NMGHSGCXMGL@188.com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资审合格后,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
资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张岩收)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8月3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8月4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5日至 2021年8月7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2010100100 885229
银行行号:3091 9100 2015
4、谈判时间:2021年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张岩(13214060669)/王子刚(13304715487)
联系电话:0471-3957849/4918085
电子邮箱:NMGHSGCXMGL@188.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
十、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冷岸桥
联系方式:13808164943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刘腾飞
联系方式:13848192203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30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公章):
代表人(手写签字):
日期:
二、项目名称:蒙牛乳业常温事业部眉山工厂安全云端2.0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效率,根据新《安全生产法》、中粮集团“四化并进”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信息化建设要求,需要将常温眉山二期工厂打造成“四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机械化)型现代化工厂,实现人、物、环、管高效联动,切实达到从源头降低和防范安全事故隐患的目的,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需要在原云端基础上实现智能化2.0升级,要实现以下功能:
1、智能消防安全管理:实现电气火灾监测、消防场景分析、火报联网、集成分析等功能,做到多用途合一,消防联防联控功能;
2、智能化消防设备:利用热红外成像仪,智能监测异常高温,提前防范火灾,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
3、消防设施线上巡检:建立消防设施定点定量档案、建立二维码身份标识、实现巡检指标配置管理和扫码巡检信息采集+实现消防智能巡检和云端APP的无缝整合;
4、厂区数字孪生三维动态仿真环境:构建厂区三维环境,实现应急物资定位,实现数字化信息仿真显示;
5、智能应急队伍管理:实现A、B类值班分类管理、值班在岗监测、现场处置人员管理,达到远程通讯、实时定位、视频共享,与应急智慧中心数据对接联动协作;
6、危险源设备监测:实现锅炉、氨制冷等重要设备设施信息集成和预警功能;
7、作业环境监测:实现危化品库房、锅炉、氨制冷、污水排放等基础数据监测,达到预警报送功能;
8、定向语音互动:厂区关键设备、不安全行为控制、车辆测速、消防中控等核心区域,基于厂区内部网络构建定向语音广播系统,实现自动广播和语音互动协作功能
9、远程应急控制指挥:利用智能接触器、继电器实现对照明、排风、消防喷淋等设备的智能化远程操控,并结合4G头盔达到人机交互处置功能;
10、应急预案模拟:实现演练角色分配、虚拟仿真动态演练、演练步骤解析、元评估持续改进;
11、事故接报和应急指挥:实现事故接报、场景分析、启动预案、人员指挥、物资调度、态势标汇、过程跟踪、总结报告功能;
12、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集成、远程控制、动态预警、指挥调度功能。
四、资格要求:
1、竞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
2、竞谈人须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竞谈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竞谈人近三年须具有至少两个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5、竞谈人需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参股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竞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1、竞谈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须携带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3、竞谈人须提供一名计算机、电子、信息集成类专业的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该人员在本单位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
4、竞谈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2020)财务报表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5、竞谈人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8-至今)两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6、竞谈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7、竞谈人须提供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发送到NMGHSGCXMGL@188.com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资审合格后,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处,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一式两份。
资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张岩收)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8月3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8月4日;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8月5日至 2021年8月7日发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联系人邮箱主题栏里写清楚项目名称);
具体打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2010100100 885229
银行行号:3091 9100 2015
4、谈判时间:2021年8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蒙牛官网(http://www.mengniu.com.cn)
蒙牛内部OA平台
此公告只在以上平台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张岩(13214060669)/王子刚(13304715487)
联系电话:0471-3957849/4918085
电子邮箱:NMGHSGCXMGL@188.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财富时代B座翱华大厦22楼
十、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冷岸桥
联系方式:13808164943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部
监 督 人: 刘腾飞
联系方式:13848192203
附件:1.潜在竞谈单位所报信息表
2.数据保密协议
蒙牛乳制品(眉山)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30日
附件1:
潜在竞谈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序号 | 潜在竞谈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备份数据以及其他任何与我公司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公章):
代表人(手写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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