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ct202307000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苗海松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蓓0311-8308685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智慧交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2023070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0〕127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机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2〕99号文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基础〔2020〕1279号。项目业主为唐山市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20%的财政资金和80%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唐山市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智慧交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走向:路线起于滦州市夏庄子村东滦河唐秦界,与秦皇岛顺接,向西经三里庄南、晒甲坨南,过刘各庄后路线转向南,经范各庄东、东海特钢西、青坨营镇西,终于王家岭坨南唐港高速。
建设规模和标准:路线全长46.873Km,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部分路段双向四车道。设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1座、互通式立交6座、分离式立交15座(含上跨铁路桥和下穿铁路桥),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4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2.2服务期: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3年7月,系统建设期12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等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
ZH
负责智慧交通系统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的建设,包括数字感知系统、主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服务系统、支撑系统,通过全面的交通态势感知和视频监视、动态分车道精准控制、数据赋能的管理服务,实现货车管控、旅游服务和分流均衡目标。
项目准备、系统现场定向开发、设备供货、运输、检验、保管、培训、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竣(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负责与相关平台对接并预留接口协议;负责与相接路段智慧交通系统(秦唐高速公路秦皇岛段智慧交通)对接协调,实现与相接路段平台的数据对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注: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同时包含智慧高速软件开发和实施、硬件采购和实施。其中软件开发应包含以下内容中至少一项:1、交通运行状态感知系统或雷达感知监测系统或融合感知系统2、车道级管控系统或主动管控系统3、云控平台或全局动态交通管理平台4、车路协同管理系统5、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3.1.4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9%。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与其他技术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4.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招标人定于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路北区学院北路1300号)举行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采取补救措施后仍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市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大里路125号
电  话:0315-2201171
传  真:0315-2201171
联系人:苗海松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电  话:0311-83086856、18632196690
传  真:0311-83086856
联系人:万蓓  李占辉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
注: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的业绩中必须同时包含智慧高速软件开发和实施、硬件采购和实施。其中软件开发应包含以下内容中至少一项:1、交通运行状态感知系统或雷达感知监测系统或融合感知系统2、车道级管控系统或主动管控系统3、云控平台或全局动态交通管理平台4、车路协同管理系统5、安全风险预警系统。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新建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高速公路智慧交通项目业绩不包含公路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负责人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1、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确定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3)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4)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有序进行;
(5)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2、投标人参加后续的评审程序资格的确定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后续的评审程序:
1.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
1.2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
(2)除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参加后续的评审程序。
3、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4、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随机抽取所需调节系数
(1)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1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使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1.2招标人代表核对代码球数量和编号后,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2)随机抽取所需调节系数
根据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所需的系数K1、K2。
1.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1,则需抽取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K1。
K1的取值范围为0.45、0.50、0.55、0.60、0.65.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1值为0.45;2号球代表K1值为0.50;3号球代表K1值为0.55;4号球代表K1值为0.60;5号球代表K1值为0.65。
1.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1.3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3,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2。
K2值取值范围为0.985、0.990、0.995。招标人代表核对代码球数量和编号后,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2值为0.985;2号球代表K2值为0.990;3号球代表K2值为0.995。
5、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监督人员两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6、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的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按照相应数量推荐。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项目负责人等;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1)投标文件中投标设备的配置满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未对招标文件和补遗(如果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分
其    他   : 3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第一信封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如果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4个最低值。
如果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值和6个最低值。
如果3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4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值和8个最低值。
如果4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
如果5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值和12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1:评标价平均值×(1-K1)+最高投标限价×K1,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2: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98%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3:评标价平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的98%的算术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2作为评标基准价。
K1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所占比例系数,取值范围为0.45、0.50、0.55、0.60、0.65。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1值,并当场公布。
K2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值取值范围为0.985、0.990、0.995共3个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摇号随机抽取确定一个K2值,并当场公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 术 建


40分
智慧交通总体设计方案
10分
智慧交通总体设计方案及各子系统设计方案主要功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
智慧交通总体设计方案及各子系统设计方案主要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得当,方案可行,得6.1-8.0分。
智慧交通总体技术方案理念创新、内容全面、科学,各子系统逻辑清晰、架构完整,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先进可行,有较强的灵活性、可配置性;设施设备落地性强,与河北省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契合度高;能够站在委托人的角度,进一步思考系统的功能需求,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得8.1-10分。
技术优化方案
10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有方案优化的得6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与智慧交通各项设施设备能衔接,得6.1-8.0分。
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应用场景和功能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的拓展、优化和提升,与智慧交通各项设施设备衔接紧密,联动高效,协同性高,在高速公路已进行了相关测试、验证、鉴定,得8.1-10分。
设备配置
10分
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一般,整体评价一般,得6分。
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较好,整体评价较好,得6.1-8分。
设备的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质量、性能优越,整体评价优越,得8.1-10分。
项目实施与建设方案
5分
服务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一般,得3分。
服务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较好,3.1-4.0分。
服务期安排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总体系统协调方案、进度安排、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风险预测及应急预案优秀,得4.1-5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体系与培训
5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培训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较强,保修、服务措施可行,现场技术保障措施可行,培训方案满足需求,得3.1-4.0分;
缺陷责任期服务方案针对性强,保修、服务优惠周到,现场技术保障措施得力,培训方案优于需求,得4.1-5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
因素
30分
企业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得8分。 
技术与研发能力
10分
1.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智能车路协同关键技术及装备或智能交通技术与设备或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处理及应用技术或自动驾驶技术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的,得3分。
2.获得的与智慧公路有关的发明专利,每有1项得3分,最多得3分。
3.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公路,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得4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2、评分因素所列项目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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