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鑫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鑫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25189项目名称东莞市鑫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盛兴街5号建设单位东莞市鑫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鑫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S358省道1438号第二工业区大生工业城8栋一、二楼,因厂房租期将至,决定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盛兴街5号,具体迁改扩建内容为:1、增加投资额200万元;2、增加占地面积7600m2、建筑面积1026m2;3、增加注塑机、冲压机等生产设备;4、增加员工人数10人;5、增加生产铜帽0.1亿件/年、LED散热器90万件/年、PC透镜460万件/年、汽车设备开关帽5万件/年、自用模具9.8吨。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10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4916平方米),建筑面积9026平方米,加工生产铜帽10.1亿件/年、LED散热器100万件/年、PC透镜600万件/年、汽车设备开关帽5万件/年。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DA001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排放口,设置在密闭空间内,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成型工序、破碎工序、厂区内,加强车间管理。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道,再经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长安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11-20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联系电话0769-81152312通讯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书香街一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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