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变电站设备维修更换项目意向公开
为充分调研市场,广泛征集供应商参与意愿与意见,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现将我单位35kV变电站设备维修更换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1 |
35kV变电站设备维修更换项目 |
我单位35kV变电站部分设备损坏,影响了变电站的正常运作。为了迅速恢复送电功能并确保变电站稳定安全运行,本次项目计划采购4台35kV手车式开关柜,具体包括进线隔离柜、电压互感器柜、进线断路器柜及变隔离柜。同时,项目还包含原设备的拆除工作,以及新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与试验服务。 |
详见附件 |
143 |
2024年11月 |
一、公示期限:自公告发布起30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国家能源局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为三级及以上。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重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010-66326792
地址: 北京市
附件: 1、技术要求
2、经济要求
3、采购意见、建议反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