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2024年通用计量器具检定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重庆机务段2024年通用计量器具检定”经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2024年第5次段长办公会集体决策立项并已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同意,项目资金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成本资金,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承揽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人信息
1.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
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
3.邮编:401335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凌力 023-64326637
5.邮箱:icyalan@163.com
三、采购依据
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2.《成都局集团公司业务外包审批表》。
四、资金来源
段成本支出。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重庆机务段2024年通用计量器具检定。
2.地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
3.采购内容: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机务段2024年通用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并出具报告,项目详见附件4明细表。
4.包件划分:本项目为1个包件。
5.项目要求:
(1)类似项目业绩:近3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以来谈判响应人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盖鲜章)。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报价单位对附件明细表中器具项目自检率不低于80%,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相应资质能力证明文件。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代送。
②检定/校准服务能力(含外送第三方检定)须覆盖附件明细表内的所有内容,具有适用检定规程的须出具检定证书,其余需出具校准证书;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③若无相关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作为检测依据,报价单位须根据我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拟定检测方案,经我方同意后方可开展检测,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证书。
④时限要求:常规仪器检定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现场检测仪器自报检之日起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证书(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按技术要求和双方协商的期限执行);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②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③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4)其他要求:
①结算要求:根据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实际检定/校准数量据实核算。
②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供应商义务以合同条款为准。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有效的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资质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的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须是经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授权,准予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并须提供授权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报价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公示时间
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0日
九、开标时间、地址
1.2024年4月12日9:00。
2.开标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大水沟村高家湾36号重庆机务段段办楼4楼。
十、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十一、需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
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⒊资格审查资料;
⒋报价表(需单独用信封密封,不写入标书)。
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2。
十二、评审原则和评选标准
1.报价以附件4明细表中各项服务为单价限价,报清算比例(只接受不大于1的唯一清算比例),结算时按结算单价=单价限价*清算比例进行总价计算。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设施设备费、交通费及税费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价采用二轮竞价方式,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3.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等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十三、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成交通知书及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选人还应予以赔偿。
十四、采购文件获取、报价文件递交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不得以自然人身份),可当面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于2024年4月11日9:00前将《报名表》附件3(加盖报价公司公章)交至重庆机务段设备科或扫描件发至icyalan@163.com邮箱,并向采购人免费获取电子谈判采购文件。
⒉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可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8:50时前将报价文件递交重庆机务段设备科,报价文件应加盖法人或单位印章;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包装密封,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