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50.66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度
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本次共需采购学生三季校服包括春秋运动套装、冬装冲锋衣等,用于新生入校使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以及以上货物的供货、调换、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分包情况:详见附件,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本次采购项目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校服集中调换并验收完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6.1投标人资格要求:
6.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6.1.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3.3其他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是;
(3)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2预算控制价:50.66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5付款方式:正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最终验收合格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2、采购人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工业园迎驾路6号(京台高速满庄下道口北邻)
3、联系人:曹主任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市老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经理:0538-8261811
7、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sfhs8261811@163.com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学生校服.pdf
新生校服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度新生校服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本次共需采购学生三季校服包括春秋运动套装、冬装冲锋衣等,用于新生入校使用(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以及以上货物的供货、调换、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分包情况:详见附件,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本次采购项目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校服集中调换并验收完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6.1投标人资格要求:
6.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6.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6.1.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3.3其他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采购:是;
(3)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2预算控制价:50.66万元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5付款方式:正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最终验收合格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100%,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
2、采购人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工业园迎驾路6号(京台高速满庄下道口北邻)
3、联系人:曹主任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丰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地址:泰安市老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经理:0538-8261811
7、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sfhs8261811@163.com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学生校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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