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江苏巨业杭萧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评估机构的公告
如皋市人民法院根据科翔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5月12日以(2022)苏0682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债务人江苏巨业杭萧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6月2日以(2022)苏0682破2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进展,管理人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一家,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江苏巨业杭萧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以下简称“巨业杭箫”)经如皋市行政审批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为南通汉府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如皋城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冒进静、杭箫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8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钢结构件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贵金属、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工艺礼品、艺术盆景、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机电设备租赁;会展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机构的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具备评估资质,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报名单位应入围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
3、报名机构拟派出参与服务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各不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事过两件及以上破产清算案件评估工作。
三、负面条件:
1、所有参选人不得与债务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存在3年内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情形,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2、存在控制或被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方控制的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选。
四、评估内容:
1、评估内容:对巨业杭箫全部资产进行评估。
中选中介机构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五、工作要求:
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评估工作(45日),并出具评估报告,向管理人、巨业杭箫债权人进行工作反馈,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七、参选提交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参选巨业杭箫破产程序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主体合法执业的证件(复印件);
4、承办的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参选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声明、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
6、参选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原件)。
上列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可以根据情况在身份证件处加盖用途章。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288号天空之城3幢17层,联系人:陈建 电话:13912298906、左童 联系电话:18451026111,报告材料可邮寄,邮寄务必通过邮政EMS寄送,且于报告截止日前寄出。
2、有意报名者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7:00止,提交竞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九、选定受托机构方法:
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工作方案、业绩、评估费用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后形成决议,决定入选的评估机构对巨业杭萧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江苏巨业杭萧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