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SPD二期项目院内需求论证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SPD二期项目院内需求论证
本次招标是为提高医院药品物流、调配、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进行服务商招标。选取3家投标人入围。
一、服务对象:药学部下属各部门,包括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手术室药房和互联网药房等,根据医院未来的发展,招标方有权调整服务范围。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物流配送方案:
1.院外物流服务:
1.1投标人需具备自有药品仓库及物流配送能力。
1.1.1要求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1.1.2要求配备2℃~8℃的冷库和-18℃的低温仓库,并提供相应仓库面积证明材料;
1.1.3提供自有车队规模等证明材料,要求明确自有物流车辆和冷藏车辆的数量及驾驶人员配置等;冷藏车辆必须设有温湿度监控装置。
1.2投标人已实行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并负责将公司软件接入医院信息系统。
2.院内物流服务:
2.1医院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手术室药房等的药品物流,如药品补药、上架、拆包、移库、调剂辅助等服务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设施场地优化改造由投标人提供,并要求提供药品在院内全程可追溯的信息化验收、储存、发放等服务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服务内容。
2.2要求具备明确针对医院所配备的院内物流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院内物流服务能保障各药房日常运行,提供的药品数量、及时性能够满足院内需求。
3.急救药品急送服务:提供服务热线,并说明具体服务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流程要求:药品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确认后,院方经审核确认的药品采购订单被投标人即时通过信息系统接收并组织供货。
5.响应时间:能在医院要求的规定时间内送达。正常送货及时,响应时间≤2天,应急送货响应时间≤8小时。
6.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医院质控条件的相应记录。
(二)药品SPD项目的服务方案
1.针对本采购项目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实施措施;
2.信息系统的功能实现及扩展
2.1信息支持:投标方能够提供药品采购管理、储存管理、调剂管理和合理使用审核和点评管理相关的软件系统,要求能与医院HIS系统兼容。
2.2信息系统具有一定的功能扩展性,能够及时更新并符合医院药品管理发展的需求。招标人提供的信息系统能为以后医院进一步实现用后结算管理功能提供信息支持。
2.3所提供的供应链院内信息系统要求具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单位组织架构及服务网络说明
1.1针对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需明确服务组织架构及网络体系,并详细说明各自分工及职能安排等
1.2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未经医院确认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服务组织架构及分工等。若需要进行变更或调整,要求向院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服务项目所配置的硬件设施,要求进行具体说明;应确保所有供应链延伸服务所涉及的自动化设备的持续正常运营与使用。(例如:持续确保设备相应的维护与保养服务,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等)。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服务项目所配置的人员规模情况,要求说明人员配置数量、分工及人员情况等;根据医院业务量发展,实现各药房实际工作量需求,需新增供应链延伸服务所涉及的人员作支撑。
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GSP证书等。
5.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优势说明,并提供相关证书。
6.投标人需明确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最低合作年限。所提供的药品全程可追溯的信息化储存、发放等服务解决方案在中标后30天内实施完成。
7.结算方式:院方将根据医院实际药品供应情况,按照约定时限按实结算。
8.药品供应价格承诺不高于上海市阳光平台公示的药品议价价格,并符合上海市医保局等相关规定。
请有意向的公司,在8月21日下午5点之前,联系后勤服务科 袁老师:18017317242 或药剂科杜琼老师:13918009462
本次招标是为提高医院药品物流、调配、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进行服务商招标。选取3家投标人入围。
一、服务对象:药学部下属各部门,包括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手术室药房和互联网药房等,根据医院未来的发展,招标方有权调整服务范围。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物流配送方案:
1.院外物流服务:
1.1投标人需具备自有药品仓库及物流配送能力。
1.1.1要求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1.1.2要求配备2℃~8℃的冷库和-18℃的低温仓库,并提供相应仓库面积证明材料;
1.1.3提供自有车队规模等证明材料,要求明确自有物流车辆和冷藏车辆的数量及驾驶人员配置等;冷藏车辆必须设有温湿度监控装置。
1.2投标人已实行业务全程信息化管理,并负责将公司软件接入医院信息系统。
2.院内物流服务:
2.1医院药库、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手术室药房等的药品物流,如药品补药、上架、拆包、移库、调剂辅助等服务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设施场地优化改造由投标人提供,并要求提供药品在院内全程可追溯的信息化验收、储存、发放等服务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服务内容。
2.2要求具备明确针对医院所配备的院内物流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院内物流服务能保障各药房日常运行,提供的药品数量、及时性能够满足院内需求。
3.急救药品急送服务:提供服务热线,并说明具体服务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流程要求:药品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确认后,院方经审核确认的药品采购订单被投标人即时通过信息系统接收并组织供货。
5.响应时间:能在医院要求的规定时间内送达。正常送货及时,响应时间≤2天,应急送货响应时间≤8小时。
6.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医院质控条件的相应记录。
(二)药品SPD项目的服务方案
1.针对本采购项目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及实施措施;
2.信息系统的功能实现及扩展
2.1信息支持:投标方能够提供药品采购管理、储存管理、调剂管理和合理使用审核和点评管理相关的软件系统,要求能与医院HIS系统兼容。
2.2信息系统具有一定的功能扩展性,能够及时更新并符合医院药品管理发展的需求。招标人提供的信息系统能为以后医院进一步实现用后结算管理功能提供信息支持。
2.3所提供的供应链院内信息系统要求具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专利证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单位组织架构及服务网络说明
1.1针对本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需明确服务组织架构及网络体系,并详细说明各自分工及职能安排等
1.2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未经医院确认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服务组织架构及分工等。若需要进行变更或调整,要求向院方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针对本采购服务项目所配置的硬件设施,要求进行具体说明;应确保所有供应链延伸服务所涉及的自动化设备的持续正常运营与使用。(例如:持续确保设备相应的维护与保养服务,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进行检修等)。
3.投标人针对本采购服务项目所配置的人员规模情况,要求说明人员配置数量、分工及人员情况等;根据医院业务量发展,实现各药房实际工作量需求,需新增供应链延伸服务所涉及的人员作支撑。
4.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GSP证书等。
5.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优势说明,并提供相关证书。
6.投标人需明确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最低合作年限。所提供的药品全程可追溯的信息化储存、发放等服务解决方案在中标后30天内实施完成。
7.结算方式:院方将根据医院实际药品供应情况,按照约定时限按实结算。
8.药品供应价格承诺不高于上海市阳光平台公示的药品议价价格,并符合上海市医保局等相关规定。
请有意向的公司,在8月21日下午5点之前,联系后勤服务科 袁老师:18017317242 或药剂科杜琼老师:1391800946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