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疫苗)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26702
二、项目名称:药品(疫苗)检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疫苗批签发检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584,000(元)
评审报价:584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药品注册检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6,060,000(元)
评审报价:606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行刑衔接检验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00(元)
评审报价:2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疫苗批签发检验
服务类
名称: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疫苗批签发检验,包括:1、乙肝疫苗批签发检验;2、流感疫苗批签发检验。
服务要求:疫苗批签发检验,包括:1、乙肝疫苗批签发检验;2、流感疫苗批签发检验。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按时完成用于乙肝、流感疫苗批签发检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按时完成用于乙肝、流感疫苗批签发检验。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药品注册检验
服务类
名称: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药品注册检验,包括:1、药品注册样品检验420批次;2、药品注册标准复核73个。
服务要求:1.按时完成注册样品的检验和复核工作,出具检验报告书等技术结论和意见;2.提交注册检验完成情况汇总清单及检验报告等;3.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试行)(2020年版)》。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1.按时完成注册样品的检验和复核工作,出具检验报告书等技术结论和意见;2.提交注册检验完成情况汇总清单及检验报告等;3.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试行)(2020年版)》。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行刑衔接检验
服务类
名称: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案无源医疗器械检验。
服务要求: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服务类
名称: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案有源医疗器械检验。
服务要求: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服务类
名称: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行刑衔接检验,包括: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案药品检验。
服务要求: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按时完成相应批次检验工作,按照法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书或者检验结果业务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丽霞、张国刚、王卉怡、刘代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疫苗批签发检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76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药品注册检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1,77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行刑衔接检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 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8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十纬路16号
联系方式:024-31607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2301室
联系方式:010-62108057、024-3133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洪锋、陈宇飞、王劲松、马志强
电 话:153036983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省药监局药械化抽检服务(疫苗批签发、药品注册、行刑衔接检验)-发售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