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522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海强1876852616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梅林石埠头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根据甬资交管办[2017]2号文件规定,现就梅林石埠头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8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1.招标条件梅林石埠头商业综合体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10-330226-04-01-8008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652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费21187万元,总用地面积为21611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4322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东至七星路,南至梅桥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现状道路。2.2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含工程钻探、原位测试、钻孔波速试验、水土岩样采取、室内水土岩试验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照明(含光伏及充电桩)、暖通、基坑围护、市政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围墙、综合管线等)、景观绿化、智能化、幕墙、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泛光照明、海绵城市、抗震支架、人防及人防转换设计等所有专业设计];除重大设计调整外的勘察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2.3服务期限:总周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方案设计(含深化)3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岩土专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三)其他3.5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4.2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月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4.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09时00分。4.5系统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月日0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5.3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中路36号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574-89563021招标代理人: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1号4楼联系人:张海强联系电话/传真:18768526167/0574-653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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