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中国电信喀什分公司2024年智算中心机房及配套工程EPC采购项目、GXTFZB-XJDX-202445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793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在位于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伽师县产业园区中的13#厂房内建设三个独立机房及配套高低压配电室、电池室。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以图纸为基准,自行深化设计编制清单报价,特别是一些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后期二次深化内容需要经甲方、设计及监理等校核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2计划工期: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EPC项目总承包,部分材料甲供,甲供材料清单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93万元(不含税,其中设计部分102万元,施工部分412万元,高压设备部分279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需提供)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一)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
(二)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
3.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
2.3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电力或通信类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电力或通信类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需提供):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上述三类安管人员须证企相符,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方均需满足):
2.5.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5.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第2.1-2.5项”资质条件要求,且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唯一牵头人。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本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方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5)以上条件须全部满足。如有一项不满足,将否决本项目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模板进行填写,未按模板填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2.9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方)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段或标段的以标段、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近两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23时59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时30分。
5.2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CA 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 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56号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339978013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89号1栋办公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张园园、张永炜、甘菊鲜
电 话:1315031199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