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3]ecy[gk]202102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包祺斌
公告正文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漳州市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ECY[GK]2021028漳浦县城市管理局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0199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0130247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叁万零贰佰肆拾柒元整(¥1013024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项目服务考评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漳浦县县城区“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范围涵盖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含楼道)、城中村等道路路面、沿街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小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的地面及其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地面公共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有关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等,沿街各类箱体、电线杆、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表面,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等区域、部位存在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视觉污染问题等,按照市场化运作质量标准清理及后续管理要求实施全覆盖整治管理。 5.2 作业内容 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无物业小区(含楼道)、有物业小区(含楼道)、城中村的道路路面及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表面5米以下的乱涂写、乱张贴(挂)、乱刻画(清除范围外侧涉及道路交叉的,沿交叉道路外延5米)进行清理管理。 5.2.1 分类清理 对张贴、涂写在墙面砖上的油漆字和广告,用高压清洗机进行冲洗清除;对涂写在未贴墙面砖的外墙上的油漆字和广告通过刷白和刷外墙漆进行覆盖;对公用设施上的乱涂乱写用清洗剂进行清洗。 5.2.2 限时清理 5.2.2.1 责任区内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懂配色的专业人员,在责任辖区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天早上10:00前基本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 5.2.2.2 每日10:00后转入例行巡查、巡回保洁,做到及时发现、即时清除。背街小巷新出现的“牛皮癣”必须于次日9:00前完成冲洗清除、粉刷覆盖工作;无物业小区和城中村主通道新出现的“牛皮癣”必须于一周内完成冲洗清除、粉刷覆盖工作。 5.2.2.3 对于被督查发现的“牛皮癣”必须在接通报之时起四小时内完成冲洗清除、粉刷覆盖工作。 5.2.2.4 对于被督查发现但未通报的“牛皮癣”必须于一周内完成冲洗清除、粉刷覆盖工作。 5.2.3 管理维护 做到有专人管理、有专人巡查、有专人落实的“三有”措施,达到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污渍的“三无”标准。 5.2.4 完成“创建文明城市”、重大活动等突击性工作任务及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应急服务内容并着力遏制“制廯”源头。 5.3 作业时间 5.3.1 作业时间:上午7:00至晚上19:00。 5.3.2 作业模式:采用人工清理及高压冲洗机冲洗相结合的作业模式。 5.3.3 乙方必须在作业中严格执行以下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一是乱张贴广告宣传品的清理,可用高压清洗机冲洗或用小铲刀清刮,彻底去除张贴残迹,保持洁净,使其恢复本色;二是对在坚硬表面上的乱涂写进行清擦,要求用去污剂、脱色剂等专用清洗剂和清水去除污迹,保持表面洁净;三是对在砂浆涂料覆盖的外墙上的乱涂乱画进行清理,使用颜色与外墙面原色相同或相近似的涂料覆盖,尽量恢复本色,避免出现人为污染;四是配合市容环卫执法队伍,对在责任范围内乱悬挂的广告宣传品进行拆除,并要求把固定、捆绑广告宣传品的物品清理干净;五是要把清理下来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六是清除过程中不得造成路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损坏。 5.4 人员、设备及工具配置 5.4.1 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名,巡查员5名,“牛皮癣”清理工人80人。 5.4.2 设备配置:至少配置巡查车1部,电动巡查车5部,4000千克以下小型高压清洗车2部。 5.4.3 工具要求:应符合本项目实际作业需求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1、本项目承包款按月根据月考评结果支付,每月月底前支付上一个月承包款,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给采购人: (1)采购人出具的上月项目考核报告; (2)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发票; 2、承包期内发生承包款增减的,从增减的当月起计算并按上款时间支付给中标人。 3、承包期内中标人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由采购人在当月的承包款扣减并全额上缴财政。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为了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乙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单年中标价的6%作为履约保证金。8.2 履约保证金金额:202604.94元(大写:贰拾万零贰仟陆佰零肆元玖角肆分)。8.3 提交方式: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至甲方指定的账户或提交银行履约保函(须经甲方同意)。8.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成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3年,共计36个月,自2021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不当行为,造成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意见反映强烈、被相关部门勒令整改,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影响特别恶劣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在签定本合同之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在重大活动期间因“牛皮癣”清理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当双方遇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作业质量要求 14.1.1 前期拓荒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清理完成,达到修旧如旧,修新如新,做到基本无色差。 14.1.2 按照“三无标准”(无乱粘贴 、无乱涂写、无污渍)及修旧如旧,修新如新,做到基本无色差,杜绝二次污染的要求全面治理,有效杜绝“牛皮癣”回潮,落实长效管理机制。14.1.3 对表面为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使用药剂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覆盖;部分不能清洗的在不影响美观的情况下可用打磨的方式处理。 14.1.4 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 14.1.4.1 “色差一致”就是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他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使用与原颜色相近或基本一致的涂料,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14.1.4.2 “形状统一”就是对清洗保洁的被污染处表面要求有统一的覆盖形状(四方形、长方形),并有完整的轮廓; 14.1.4.3 “干净整洁”就是对要涂刷的覆盖面,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力求达到整体干净整洁; 14.1.4.4 “协调美观”就是力求使(整治)清理覆盖后的表面在“色、形、洁”的方面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有一定的美观。 14.1.5 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 14.1.6 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 14.1.7 及时做好“牛皮癣”清理后地面清扫工作。 14.1.8 在清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14.1.9 工作时间段,必须对本身责任路段两侧(含地面)可见物乱涂写、乱盖印、乱张贴上的“三乱”污染现象及时清理,保持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基本见本色,对新出现的 “三乱”污染清理不得超过24小时,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清除率达100%。 14.2 项目考评 14.2.1 考评办法 14.2.1.1 考评制度:二级考评制度,即县城市管理局和环境卫生中心分别 对承包作业范围进行考评。 14.2.1.2 考评方式:县城市管理局和环境卫生中心对承包范围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14.2.1.3 考评内容: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等道路路面、沿街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小区内车行道、人行道的地面及其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地面公共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有关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表面等,沿街各类箱体、电线杆、交通护栏等市政设施表面,沿街店面的门柱、卷帘门、墙面等区域、部位的“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作业质量进行考评,并结合领导点评、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投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14.2.1.4 考评方法:考评时间按月计算(即从合同有效期起始日起算),由各考评组进行抽样检查和沿途检查相结合,比照评分标准,逐一打分。根据考核分数评定等级,具体标准:95分(含)以上的为优,90分(含)以上至95分以下为良,80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的为合格,70分(含)以上至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分以下的为差,考评等级及得分作为扣分和扣款的主要依据。 14.2.2 考评结果 14.2.2.1 每月的考评分数作为是否继续履行承包合同的主要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按月计算,将考评总得分累加后取平均值,作为该单位该月考评得分。 月考评得分按考评方法评定等级。连续三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四个月评为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漳浦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连续两个月或一年以内累计三个月评为差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加漳浦县范围内环卫招投标。 14.2.2.2 日考评总得分作为量化扣款的依据。具体计算方法为: 日考评总得分按考评等级确定扣款标准。被评为优的,只计分值,不扣款;被评为良的,按5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被评为合格的,按10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被评为不合格及以下等级的,按20元/分的标准进行扣款。 然后每个月按实际扣款额逐日累加起来,作为每月扣款的总额,在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扣除。连续两个月因工作质量被扣款达人民币10000元的予以提前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2.3 考核合格,在扣除量化扣款后,甲方于每月月底前支付上个月乙方的应得承包费用。 14.2.2.4 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乙方,三年内不得继续参加由漳浦县辖区范围内组织的相关保洁服务项目活动,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承包期满,视年平均得分情况见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差”五个档次,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 14.3 双方权利与义务 14.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4.3.1.1 甲方及其上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有权组织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的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甲方应将每月检查考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每月发放给乙方承包费用的依据。 14.3.1.2 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甲方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乙方的承包项目。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4.3.1.3 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招标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 14.3.1.4 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有权对乙方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乙方存在清理管理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直接扣罚承包金。 14.3.1.5 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清理保洁保障工作。 14.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4.3.2.1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的作业形式、作业质量标准及行业有关作业规范、作业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包作业项目范围、承包事项的工作,必须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尽职尽责,服从监管。 14.3.2.2 本项目实行包干制形式,在承包期内乙方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安全责任、人员工资提高、通胀压力、垃圾量剧增、物价变动等各方面不可预见的情况和风险因素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和甲方无关。 14.3.2.3 乙方需按招标文件规定购置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乙方对以上所要求购置的设备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数量,否则甲方可视乙方违约。 14.3.2.4 乙方须按《劳动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雇请环卫保洁工人,必须是身体健康的,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方面的问题。乙方雇请人员的工资标准应随当地工资标准的提高而提高,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要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费,环卫工人岗位津贴要按不低于有关规定的标准发放,须安排每人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14.3.2.5 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作业会议,通报作业情况,完善作业措施,提高作业水平,保证安全作业。 14.3.2.6 乙方必须根据国家、省、地方和本市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合同情况。 14.3.2.7 乙方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常态防疫各项工作以及人员应及时进行疫苗接种。 14.3.2.8 乙方应充分具备处置应急事件能力,安全措施要得力,并制定相应各类应急预案。 14.3.2.9 乙方承担其雇用的员工的医疗、工伤、死亡等一切安全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附件1:《漳浦县城区(含开发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物业小区及无物业小区“牛皮癣”清理管理服务项目考评实施细则(暂行)》

甲方: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乙方: 漳州市凯盛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漳浦县麦市街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69号欣隆盛世16幢
单位负责人: 陈进四 单位负责人: 包祺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6-3202110
联系方法: 0596—28784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山支行
账号: 账号: 9080 2150 1001 0000 0289 71

签订地点: 漳浦县城市管理局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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