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bzxga-f101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技防系统维保服务需求公示(2023-ZBZXGA-F1015)
 
我部拟对技防系统维保服务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服务时限及要求、预算金额等存有质疑的,请将质疑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办:
一、项目名称:技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ZBZXGA-F1015
三、公示时限: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括
①为视频监控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录像机、硬盘、摄像机、视频光端机、综合管理平台、液晶显示设备、管理电脑、网络交换机、UPS电源、紧急出口通道锁、电子围栏.光纤震动报警等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传输线路及其他维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维护保养服务。
②为重要哨位应急报警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双屏可视对讲主机、可视分机、IP网络可视对讲主机、平台管理服务器、服务器型地址盒、IP广播音柱、声光报警器等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传输线路及其他维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维护保养服务。
③为车底成像安全检查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底盘扫描系统软件部分、车底扫描系统图像采集部分、车底扫描系统控制箱、车底IO控制器、系统机柜、系统主机、车牌识别摄像机、车牌识别软件等软硬件设备、传输线路及其他维持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维护保养服务。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六、质疑渠道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3-ZBZXGA-F1015+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727997109@qq.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及邮件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助理       电话:0755-84481001转764308
邮   箱:727997109@qq.com
八、采购服务热线
0755-84481001转764308(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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