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cg-yk2024-zx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应佐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飞0579-874470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CJCG-YK2024-ZX0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服务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永康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集中编目服务项目
1项
19

四、 投标人资格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 13:30-17:00 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获取或邮寄
发售地点: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6日09:30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永康市人民法院3楼会议室(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26日09:30时,永康市人民法院3楼会议室(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飞 
联系电话: 0579-87447077 
传真:  0579-87447077 
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二1405
2、采购人名称: 永康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 应佐 
联系电话: 0579-87140008 
地址: 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项目不属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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