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和县光伏帮扶工程项目兴和县鄂尔栋镇9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兴和县民族团结乡6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兴和县大库联乡5.12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兴和县赛乌素镇6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
金额
9874.4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7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晓敏137348832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启183479870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和县光伏帮扶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和县光伏帮扶工程项目经由 兴发改批字【2024】4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兴和县泰阳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为政府投资,由兴和县政府整合可支配财政资金,以及通过东西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内蒙古弘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和县光伏帮扶工程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计划在兴和县农村闲置土地上,建设交流侧容量为 26.12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31.62808MWp 的光伏帮扶电站。项目将分多个接入点以 10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旨在通过光伏发电促进乡村能源结构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2.3建设地点:兴和县赛乌素镇、大库联乡、民族团结乡、鄂尔栋镇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 (具体工程以实际为准)

2.5建设总投资:9874.49万元人民币

  1. 标段划分:

    3.1兴和县鄂尔栋镇9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

    3.2兴和县民族团结乡6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

    3.3兴和县大库联乡5.12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

    3.4兴和县赛乌素镇6MW光伏帮扶工程村级电站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4.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4.3 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 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5 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结果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4.7  特定资格要求

    4.7.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7.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4.7.3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注:

    1、如投标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内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2、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投标人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 9 20日至202410 月 11上午9:30(北京时间)

5.2获取网址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资格审查

6.1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2 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6.3 评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6.4 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 10  11 9  30

7.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4.238.225:9000/BidOpening)

八、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方式

人:兴和县泰阳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李晓敏  

联系电话:137348832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弘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张启

 话:18347987059

 



温馨提示:

一、数字证书办理:

1)实体CA网上办理

内蒙古数字证书客户电话:0471-962366,办理网址:https://erp-service.nmgca.com:6043/#/home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客户电话:400-0471-888、0471-5317961,办理网址:https://www.yztca.com/                            

2)实体CA现场办理

乌兰察布市办理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2号楼343室

内蒙古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5848491200

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现场办理电话:13224740077

办理材料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内蒙古CA办理须知》、《内蒙古一证通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办指南》

3)移动证书办理(标证通)

客服电话:400-9980000

4)内蒙古自治区不同盟市的CA锁通用,可通过内蒙古CA互认系统进行互通跳转,不同地区数字证书办理、续费请联系当地数字证书办理公司

二、数字证书(CA)绑定及主体信息注册:

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后,登录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互认系统http://110.16.70.82:8086/PSPFrame/infobasemis/casharelogin/index/cashareindex进行CA绑定,绑定完成后登录CA互认系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注册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从CA互认系统跳转至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系统,首次跳转进入系统后,需点击左上角【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进行信息同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index.html 《诚信库操作手册》

三、招标文件下载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index.html(使用ie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在【一网通办】栏目下选择【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凭数字证书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已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可在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内网上下载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库的企业须注册入库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登录乌兰察布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后,在【投标阶段】菜单下进入【保证金查询】,【保证金查询】页面可选择获取银行子账号,或办理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缴纳前请仔细阅读【保证金查询】页面的特别提示。

五、详细投标流程见https://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bszn_4754/xzzq_4759/ 《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乙方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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