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告
金额
3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秋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35852978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关于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23 】

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视频监控系统、监控中心显示系统、监控中心操作系统、机房与中心软硬件、供配电系统、设备间装修、梁沙村视频监控系统。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60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2年 ;

2.5 标段划分:1个;

2.6招标最高:329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品牌要求

品牌推荐一览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子系统名称

招标人推荐品牌

备注

1

赣榆区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海康,大华,华为,锐捷,博科思,张氏安防,雷道科技

2

监控中心显示系统

海康,大华,利亚德

3

监控中心操作系统

联想,戴尔,索尼

4

机房与中心软硬件

海康,大华,华为,锐捷,博科思,张氏安防,雷道科技

5

供配电系统

科士达、山特、科华

6

设备间装修

/

7

梁沙村视频监控系统

海康,大华,华为,锐捷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

技术响应:30

商务响应:5

售后服务:8

安装及调试方案:25

业绩:2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安装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30 分)

等于评标基准价3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响应

(30分)

1、所投产品技术规格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性能等相关要求,其中标▲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加盖证明材料的原厂公章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时提供齐全且无负偏离的得满分30,每有一项负偏离或缺少一项证明材料扣 1,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按要求将证明材料扫描件列出目录,并按排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上传导致评委查找不到不计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2.3(3)

商务响应

(5分)

投标人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及以上的,得 1 分;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

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得1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2.3(4)

售后服务

(8分)

(1)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个系统质保期最低 2 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得1 分。提供的相关承诺书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视频监控和智能设备箱、网络设备制造商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得0-2分。

(4)提供完整、合理的免费培训计划、培训辅导以及培训内容和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使用、系统的维护、设备的简单维护等),得 1 分。

(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设备发生故障,接通知后 2 小时内到现场,一般问题 4 小时内解决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响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提供的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2.2.3(5)

安装及调试方案(25分)

系统专项

方案(1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方案设计合理,(1)进度安排合理性 (2)技术保障队伍专业性 (3)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性 (4)各系统分项安装调试方案是否科学合理(5)安全施工措施完善性。本项最高得15分。

针对本项

目智能化

设备安装

及调试方

案(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智能化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组织和项目管理方案合理,并且方案中各种工程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及其它相关施工方面的措施设计详尽全面并描述详细的,本项最高得5分。

运营维护

方案(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运营维护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维护期内外的保障措施、后续技术支持、维护能力情况等内容进行详尽全面的描述,本项最高得 5 分。

除安装及调试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2.3(6)

投标人业绩

(2分)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不含住宅小区)采购安装(或施工)的业绩。 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最高 2 分。(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注:①投标人须将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

②不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关于提供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说明:

(1)评标办法中涉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电子标书内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执行苏建招办【2016】2 号文“(3)材料设备招标中,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方案 (包括技术响应、安装及调试方案等)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的 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年12月24日-2021年12月28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1月18日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年01月18日9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

5、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原件扫描件上传);

6、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扫描件上传)。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州湾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县海头镇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东路时代大厦D区六楼

邮 编: 222200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王秋生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13851241119 电 话:13585297800

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本次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7.0综合交易模板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备份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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