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x2023-ay-c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国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测 绘 合 同
项目名称:历史建筑测绘建档
项目编号:JXGX2023-AY-C011
采购单位: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接方: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测绘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安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人:
乙方(承接方):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500705664245J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江西省国轩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05 日关于_历史性建筑测绘建档__项目 的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XGX2023-AY-C011)的 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要求 及其他有关合同服务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 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服务
测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远县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测 绘,测绘范围: 安远县 18 个乡镇 。采用地面三维激光扫描 测绘和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测绘技术,三维测绘必须使用地面 三维激光扫描仪对建筑的室内外、屋顶等进行扫描,点云应
尽量完整,不应存在可见的点云分层。绘制房屋建筑的现状 测绘图,绘制应符合国家的建筑制图标准。房屋建筑测绘内 容包括总平面现状图测绘、平面现状图测绘、立面现状图测 绘、剖面现状图测绘、典型构件大样图测绘。
第二条,合同总价及付费方式
2.1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捌拾壹万玖仟元整_,即人民币 81.9 万元。该合同总价是本项目服务期间发生的所 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2.2 付费方式:提交所有成果资料,并上传至住建部、省 厅,系统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2.3 上述每笔款项支付期限届满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 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因此造 成逾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甲方因财政拨款程序延误导致付款延迟的,不构成违 约,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向甲方主张任何 权利。
2.5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江西有色地质测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新余市仙来中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2037 0229 3079
第三条、免费服务期
3.1、免费服务期为:自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且经甲 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起算,时间期限为 1 年。
3.2 免费服务期间若甲方有需求,乙方应需对通过验收的
成果免费进行补充完善。
第四条、测绘期限
乙方提交最终成果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包括档案建档。
第五条、执行技术标准及依据
1:500 地形测量执行的技术标准及依据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1:500 地形图图式 GB/T7929-1995 国标
2 城市测量规范 CJJ/T8-2011 行业
3 城市三给建模技术规范 CJJ/T157-2011 行业
4 古建筑测绘规范 CH/T6005-2018 国标
5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 业规范 GB7931 国标
6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外业规范 CH/Z3004 国标
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 国标
8 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 国标
9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 国标
10 地面三维缴光扫描作业 技术规范 CH/Z3017 国标

第六条、甲乙义务
6.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交
测绘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 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间10天(含)以内,乙方交付最终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若甲方提交上述 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间 10 天以上时,乙方交付最终成果的 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2 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甲方变更委托测量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话资料作较大 的修改,并造成乙方较大返工时,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 充协议并适当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 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据实支付相应的测绘费用。
6.4 负责委托工程的协调,及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6.5 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支付合同费用。
第七条、乙方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 行测量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内容向甲方交付最终测 绘成果,并对提交的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7.2 乙方在进行外业测量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 环境保护措施。
7.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 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测绘成果内容
8.1 房屋建筑的三维点云模型数据(*.E57 格式); 8.2 房屋建筑的现状测绘图(包含总平面图、平面现状测 绘图、立面现状测绘图、剖面现状测绘图、典型构件大样图;*.dwg 格式及纸 1 套)。
第九条、测绘成果的归属和保密
因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著作权、收 益权、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均归甲方 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使用、公开中间成果或 最终成果,不得将测绘成果的全部或部分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其它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承 担由些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安全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含测绘、免 费服务期等)过程中给其自身或他人(含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法律责任、费用(含甲方因第三方维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旨、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争议及解决方法
11.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最终测绘成果,除特殊情况
外,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测绘成果递交时间,按每延误一
天采购人可从服务款中扣除 2000 元,最高限额为成交金额的
20%,由于甲方原因则工期顺延。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达到最高
限额后仍不能出图,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11.2 乙方提交的最终测绘成果不符合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乙方应负责将其补充完善,因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长的 工期由乙方承担,若造成工期延误,按逾期提交最终测绘成 果承担违约责任。
11.3 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 有权在测绘费用中扣除。
11.4 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要求违约
方补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本次投资而实际发生 的费用),可预见的其他经济损失,以及守约言方为此进行诉 讼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及调查取证的必要费用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由于不要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 的,经双方协商,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 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 等有关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工期时,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三条、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书的送达地址的约定 本合同载明的双方联系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 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书退回即视为送达日。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与变更
15.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甲 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 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双 方公章即生效。
16.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 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仅用于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8日 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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