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农林局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8/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0112018000229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农林局
招标联系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832-2933989
标书截止时间2018/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2
公告正文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农林局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10-10 16:20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农林局内江市东兴区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11201800022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0-10 16:20 |
采购人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区农林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中兴路,联系方式:吕先生,15908253090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346号北京华联5单元1508号,联系方式:李先生,0832-29339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吕先生,电话:15908253090 |
项目包个数 | 2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第1包: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需提供《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或制造厂家的《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 第2包: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需提供《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推广鉴定报告》(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则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或制造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推广鉴定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8-10-11 08: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8-10-1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报名表(详见磋商文件附件2)。(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346号北京华联5单元1508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346号北京华联5单元1508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8-10-22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8-10-22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346号北京华联5单元1508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0-22 13: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346号北京华联5单元1508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 第1包:3000.00元 第2包:3000.00元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或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备注清楚“ NJ3013”项目磋商保证金(注明包号),磋商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的,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内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原件交到代理公司)。 收款单位: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550880208939400197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17时00分(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预算金额(元) | 3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行业划分 | C262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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