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河油田2019年柴驱注氮项目配套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29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第2018090148fw0840号
预算金额29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迟先生0427-73058077
标书截止时间2018/12/07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21
公告正文

2019年柴驱注氮项目配套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第2018090148FW0840号

2019年柴驱注氮项目配套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关于注气及注氮(减氧空气)业务整合协调会议纪要》的要求,对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注氮业务(柴驱)进行配套服务。费用为石油技术服务公司2019年成本列支项目,计划文号为油技服经便字【2018】6号,计划金额为暂估2900万元。

服务标准:满足油田注氮(减氧空气)业务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实施地点:石油技术服务分公司所属区域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第2018090148FW0840号招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对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注氮业务(柴驱)进行配套服务,计划金额2900万元,分2个标包,第1、2标包兼投不兼中,即同一个投标人在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中投标,只能中2个标包中的1个,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优先中标标包。

标包1:(辽河油区),计划金额暂估:2300万元。(设备自有数量要求大于15台套)。本次招标不包含标包1。

标包2:(辽河油区),计划金额暂估:600万元。(设备自有数量要求大于2台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2、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注氮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氮气服务施工能力,车组(设备)为自有,且完好率100%,提供相关设备证明材料,标包1保证不低于15台车组,标包2保证不低于2台车组。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01 08:30:00 至2018-12-07 16:00:00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于该项目处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联系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北京时间2018-12-01至2018-12-07,08:3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三楼办理招标文件缴费。

3、招标文件售价:标包2:2000元。

4、缴费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辽河油田招标中心联系。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12-21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标包2:3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招标文件编号(※特别重要)、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凭证为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有效凭证和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

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 12月 21日 8时 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 编:124012

联 系 人:迟先生刘先生

电 话:0427-7305807 7305805

电 子 邮 件: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 户 银 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 号:21050173010800000023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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