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连大学医学实验教学楼项目电力增容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大连大学医学实验教学楼项目电力增容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6-30 11: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大连大学医学实验教学楼项目电力增容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大连大学医学实验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审批字[2022]68号)、关于下达2022年大连市政府投资计划(第八批)的通知(大发改投资字[2022]5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大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连大学医学实验教学楼项目电力增容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金普新区湾里街道大连大学北侧预留地(新建综合运动场北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室外高压强电管网工程:中心变电所至医学实验楼变电所间的管道、电缆敷设,电缆井施工、土方开挖、回填、外运等;变配电工程: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母线、智能无线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以及智能火灾电流消除装置、防雷接地及相关的调试,设备基础及基础槽钢制作、安装,及其他满足甲方需求、电业局验收要求的土建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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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8月05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19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及承修五级及以上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满足:([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并且 [设计·专业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丙级](含)以上) 或者 [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 ②施工资质满足:[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及承修五级及以上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无在建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②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无在建项目; ③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同时具有能源局颁发的电力承装五级及以上及承修五级及以上及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员工,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其他: 1)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无不良行为是指: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和EPC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上述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3)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 4)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和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期间内至少实名认证一次。具体详见: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网),网站首页——交易指南(网站首页右下角)——常见问题——关于招投标市场主体身份证实名认证详细操作指南。开标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网上投标系统中实名认证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刷身份证验证通过。 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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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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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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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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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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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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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6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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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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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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