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安环整改项目询价文件(经评审最低价法)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选厂安环整改项目询价文件(经评审最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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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安环整改项目项目
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kygs-bj-wfh-2024052301
需 求 方: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5 月23日
第一章 项目要求
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允许联合体前提下,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除外。
4、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5、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商务及报价要求
商务要求 | 工期:90天 |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扣除甲方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80% ,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确认总造价后,付至造价总额的97%,留3%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 |
发票开具要求(税率、票制等):一票制,报价含9%增值税 | |
报价要求 | 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8日14:30 |
本询价响应文件应盖公司公章加密后发送至邮箱ssyzbzx@163.com ,未加密视为无效文件。 | |
施工地点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一组147号 |
成交原则 |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即符合比价标准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拟推荐单位,仅一轮报价。 |
按项目要求进行报价,与本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存在偏离的,须在报价单后逐一备注偏离情况。咨询电话:15090908890 |
三、技术要求
1、水沟浇筑、公路及地坪硬化采用C30砼
2、单位: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杉树垭选厂安环整改项目
4、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一组147号
5、工程量清单
杉树垭选厂安环整改工程项目报价清单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10001 | 截洪沟修复 | 1.断面尺寸:净空0.3米*0.3米,底板、沟壁厚15cm; 2.砂浆强度等级:C30混凝土; 3.人工场内转运3km内; 4.含模版等所有措施费用 | m³ | 153.00 | ||
2 | 10002 | 道路硬化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砼 2.厚度:30cm 3.嵌缝材料:沥青 4.含模版等所有措施费用 | m2 | 4510.00 | ||
3 | 10004 | 土石方开挖 | 1.土壤类别:四类土 2.挖土深度:0.3米 3.转运1KM内 | m³ | 3518.00 | ||
合计 |
各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税金按一般_计税方法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_发票。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了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配合发包人专项检测的相关费用、安装费、总价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同时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发生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也应包含在报价中。并应综合考虑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周边场地条件等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建筑垃圾处置费(包括环卫部门收取的建筑渣土处置费、施工期间道路污染清扫费)等费用。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临近的、地上地下的建、构筑物、管线及人身安全的破坏、损失风险、市场物价风险、固定单价不变风险(含工期延迟、工程变更增减等),土石方类别、土石比与设计图纸及地勘报告差异风险、外弃方(含土石方、清表、淤泥等)实际运距与投标的差异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风险,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不予调整。
风险还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得以实现。为达到发包人工期要求而发生的所有抢工费用、施工中与当地村民以及基层组织的协调费用、施工场地限制等引起的脚手架拆除、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发包人划定区域内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施工及生活用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桩基空孔清理及回填、固定钢筋用的铁垫件、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类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场外往返运输费用(包括一次安拆、路基铺垫、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等)、垂直运输机械的进出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场外往返运输及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及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水停电措施、硬地化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不超过5米的基坑支护及场地排水(深基坑除外)、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施工试验费、检测费,承包人提供材料检测费(包括对有保温要求材料的热工性能检测费)、市政水压不够或停水承包人采取加压或储水措施、停电或电量不够或电压不足承包人自备发电机发电等其他施工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四、合同模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杉树垭选厂安环整改项目
技改编号(技改项目填写): /
工程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殷家坪村一组147号
施工范围及内容: 混凝土浇筑及截洪沟修复。
材料提供方: 承包人 ;机械提供方: 承包人 。(填“发包人”或“承包人”)
二、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双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含税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合同不含税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其它约定: 无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
6.1合同语言:汉语
6.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3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
七、工程施工图
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
八、驻工地代表
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
九、质量与检验:
9.1工程质量
9.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9.1.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9.1.3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
9.1.4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0%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9.1.5若因发包人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
9.1.6因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材料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赔偿。
9.1.7承包人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发包人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发包人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2.1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承包人应提前2小时通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发包人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发包人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
10.1发包人工作
10.1.1提供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组织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承包人参加图纸会审。
10.1.2将水、电提供至承包人施工界区,协助承包人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3及时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4及时对发包人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5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
10.2承包人工作
10.2.1施工单位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需配备齐全,同一技改工程不同施工队伍不得共用“五大员”。开工时将“五大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交发包人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备案,不具备要求的,大型技改工程中,“五大员”每缺少一名合格人员则工程总价下浮2%。施工员、质检员对口由土建处或设备部管理,安全员对口由安环部管理,预算员及材料员对口由预决算中心管理。
10.2.2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10.2.3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发包人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元。
10.2.4若因工程进度、质量等原因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发包人专业部门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指挥长)签批,可招标更换队伍,发生的费用如超过本合同结算标准,超额部分作为承包人违约金,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0.2.5承包人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审定。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书面同意。
10.2.6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0.2.7承包人必须保证按时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其供应商及所属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发包人正常工作秩序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
10.2.8因承包人原因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发包人不利影响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0.2.9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发包人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
10.2.10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报发包人预决算中心审核。
10.2.11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范围内除材料采购外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或转包。
10.2.12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按合同约定开展预结算工作,代表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预算书须有预算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10.2.1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承包人具备竣工交付后: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负责修复。逾期其保护工作及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十一、安全施工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承包人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1.1.2承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1.2安全防护
11.2.1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2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3承包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11.2.4承包人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11.2.5承包人应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工程材料
12.1承包人材料
12.1.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的品牌、规格或者投标时提供的材料样品标准进场,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承包人必须听取发包人的意见并及时纠正,承包人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发包人要求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2.1.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按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品牌、生产厂家、质量等级、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等严格按表样填写完整,由发包人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后留存相关资料作为结算依据,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
12.1.2.2凡是材料(含半成品和成品,包括特种防腐保温材料等)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见证抽样送检,并提供国家认证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检验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材料;检验批次不足的,结算时对不足批次按200元/批次扣罚;检验批次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30%承担违约金。
12.1.2.3检验强度不合格的,经发包人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最终检验强度不合格部分对应工程造价的20%承担违约金。
12.1.2.4承包人须在材料进场前3天,将工程所需材料价格报发包人物管部门审批,承包人应实事求是填写材料价格、进场时间、进场批量、品牌等相关信息。如承包人申报价格不及时或申报品质、批量不实,工程结算时将按发包人物管处和工程预决算中心重新核定的当期市场价格结算,并扣减施工单位20%违约金;承包人材料价格申报应基本合理,对申报价格高出市场价格20%以上的,对施工单位考核100-1000元/次;进场物资与申报批价物资的质量等级或品牌不一致的,须报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或指挥长批准可以使用后方可用于施工,验收时注明,并重新进行价格审批。
12.2发包人材料
12.2.1承包人领用发包人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填写材料领用单并做好领用台帐备查,每月及时与发包人材料会计做好核对工作。
12.2.2承包人领用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损坏材料及设备要按原价赔偿,没用完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12.2.3承包人在领用发包人材料时,应检查材料三证是否齐全,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合格。
12.3材料结算
12.3.1发包人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材料实际消耗量(损耗按定额规定计算),并与领用量核对。实际消耗量大于领用量的,扣减其超出部分对应工程量的施工费。
12.3.2若领用量大于实际消耗量的,超出部分材料按市场价从结算总额中扣出。
十三、工程款支付
13.1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每月工程进度支付至累计进度(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机械等费用,优惠后)的80% 。开工后一月内,承包人预算人员须将该工程合格的造价预算资料报发包人工程预决算中心,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之一。承包人每月25日将该工程当月的进度申报资料报发包人工程预决算中心审核, 无符合发包人要求的造价预算资料的,进度以发包人工程预决算中心审核的结果为准,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进度预算仅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3.2工程全部竣工,发包人工程预决算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将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提交给发包人。最终结算结论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发包人意见以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司章为准),工程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确认工程总造价后付清工程款,留3%质保金,保质期一年。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13.3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相应金额发票(税率9%),若承包人不能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直至提供正式发票。
十四、工程变更
14.1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以设计变更单(经发包人总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批准)的形式提前书面通知承包人。
14.2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以甲、乙双方核定为准。
14.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数量调整时(未填报综合单价项目除外),清单工程量按规定的程序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据实调整,单价以清单投标单价为准,固定不变,对于严重高出市场价的分项报价按评标质询书面承诺执行或按照与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经造价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确认后单价执行。
14.4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变更等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工程量按规定的程序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并按以下方式来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严重高出市场价按评标质询承诺或按照与投标价格水平相一致的原则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此单价确定变更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执行湖北2018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施工机具使用费定额》、《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
工程取费参照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不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5.1竣工验收
15.1.1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5.1.2 技改工程在施工单位撤出现场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大型技改工程两个月内),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整理竣工资料,向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申请和工程预算书,未按时按质提交竣工资料的,发包人停止付款,并要求承包人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且每推迟一个月扣减结算总额的1%,推迟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推迟一年办理结算。
15.2工程量的确定
15.2.1工程量在竣工图及有效联系单(即经发包人总经理或项目指挥长批准)要求范围内,以发包人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超出发包人正式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有效联系单以外的工程量以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15.2.2工程量签证必须实事求是,若出现隐蔽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甲乙双方重新核实后,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经重新核实后虚增的工程量,承包人应按实虚增工程造价的100%承担违约金。
15.2.3施工单位私自涂改工程资料上的数量或材料审批价格等,涂改后虚增费用不予结算,并按涂改后虚增费用的100%承担违约金。
15.2.4因设计及施工方案发生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或实际施工费用超过合同概算金额的,须按发包人管理程序要求,凭发包人具备审批权限的最高领导的批准文件方可施工和计算工程量,凡是未经发包人具备审批权限的最高领导批准就施工的,一律不予办理验收签证、工程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15.3竣工结算
15.3.1本工程采用清单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结算,附《 土建工程报价单清单》(附件一)。
15.3.2单价包干或清单价包干工程必须按最终确定的单价及工程量表、详细的施工内容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包干内容完成的单项工程,不得执行该项包干价,应参照包干价标准扣减未完成内容金额。包干价清单见详见(附件一)。
15.3.3本合同中的包干价,是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完全了解发包人施工现场周边环境、道路交通、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投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的真实情况,并在报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施工的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现场平整、施工现场垃圾的清理机垃圾外运、成品保护及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等所有因素,以上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包干价中,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15.3.4 非包干价工程:从节约造价及环保角度出发,要求施工中模板支撑尽量使用钢支撑,不论实际施工采用钢支撑还是木支撑,只要定额中有钢支撑子目的均按钢支撑定额子目计价。
15.3.5施工中用发包人水、电费应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减,其用量按定额分析含量及价格计算。
15.3.6承包人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20%的(清单计价或包干价项目超过5%的),由承包人分别按超出额的1%和6%承担违约金。
15.3.7承包人送交决算书后,在发包人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发包人不予调增。如经发包人核定确需调增的,承包人按调增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
15.3.8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一周内,必须与发包人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十五日内配合发包人完成决算审核。如十五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承包人认可发包人审核的工程造价。
15.3.9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廉政建设的需要,发包人审计部门有权对工程质量、工程量、材料价格等进行审计核查,如发现签证、批价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有权进行纠正并调整相应结算额。
15.3.10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十六、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按照国务院、湖北省、宜昌市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文件精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根治欠薪问题。若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办理支付民工工资支付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付:
16.1承包人须设立和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项目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中。
16.2承包人须建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并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承包人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管理,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其管理的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16.3承包人应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须为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的农民工(包括分包企业招用的)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承包人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16.4承包人应与宜昌清欠机构签定“无拖欠保证书”,承诺无拖欠和无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并定期向清欠机构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接受政府监督。
16.5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专户存入,用于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
16.6无法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应向发包人承诺结清农民工资。
十七、质量保修
17.1承包人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与发包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7.2质保金和支付办法: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发包人审核,甲乙双方确认总造价后,付至造价总额的97%,留3%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17.3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八、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履约保函,其它证明及承诺均无效),标准为工程合同总额的10%,合同签订前转入发包人专用账户。在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前,本合同不生效。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九、在签订合同之前,发包人已告知承包人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制度。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发包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甲、乙双方出现争议,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合同附件
附件一、土建工程报价单清单
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三、廉政建设责任书
附件四、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附件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附件六、承包商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邮箱:
(若承包人联系方式变更,需及时通知发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清单(后附)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10001 | 截洪沟修复 | 1.断面尺寸:净空0.3米*0.3米,底板、沟壁厚15cm; 2.砂浆强度等级:C30混凝土; 3.人工场内转运3km内; 4.含模版等所有措施费用 | m³ | 153.00 | ||
2 | 10002 | 道路硬化 |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砼 2.厚度:30cm 3.嵌缝材料:沥青 4.含模版等所有措施费用 | m2 | 4510.00 | ||
3 | 10004 | 土石方开挖 | 1.土壤类别:四类土 2.挖土深度:0.3米 3.转运1KM内 | m³ | 3518.00 | ||
合计 |
各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税金按一般_计税方法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_发票。单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了所有施工设备费、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配合发包人专项检测的相关费用、安装费、总价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同时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发生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也应包含在报价中。并应综合考虑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周边场地条件等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建筑垃圾处置费(包括环卫部门收取的建筑渣土处置费、施工期间道路污染清扫费)等费用。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承包人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临近的、地上地下的建、构筑物、管线及人身安全的破坏、损失风险、市场物价风险、固定单价不变风险(含工期延迟、工程变更增减等),土石方类别、土石比与设计图纸及地勘报告差异风险、外弃方(含土石方、清表、淤泥等)实际运距与投标的差异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风险,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不予调整。
风险还包含但不限于:承包人必须确保合同工期得以实现。为达到发包人工期要求而发生的所有抢工费用、施工中与当地村民以及基层组织的协调费用、施工场地限制等引起的脚手架拆除、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发包人划定区域内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施工及生活用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桩基空孔清理及回填、固定钢筋用的铁垫件、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类机械设备进出场的场外往返运输费用(包括一次安拆、路基铺垫、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等)、垂直运输机械的进出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场外往返运输及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及轨道铺设及基础费用、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水停电措施、硬地化施工、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不超过5米的基坑支护及场地排水(深基坑除外)、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施工试验费、检测费,承包人提供材料检测费(包括对有保温要求材料的热工性能检测费)、市政水压不够或停水承包人采取加压或储水措施、停电或电量不够或电压不足承包人自备发电机发电等其他施工技术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附件二、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保证 杉树垭选厂安环整改项目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坪浇筑、截洪沟浇筑、公路浇筑。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2.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2.2.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
2.2.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为: 2 年;
2.2.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 采暖期、供冷期;
2.2.5装饰装修工程为 2 年;
2.2.6筑炉工程为2年(含燃煤锅炉、电石炉、三气锅炉、造气炉、气烧窑、水泥窑等);
2.2.7其他项目 1 年。
2.3技术协议约定年限超过以上年限的,按技术协议约定执行。
三、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中赋予的约定一致。
六、其它
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廉政建设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参建单位(乙方):
纪检监察: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廉洁,依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三)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建立健全廉政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本方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各方均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以及诚实守信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五)发现其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举报。
二、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人员不得接受或索要乙方提供的回扣、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土特产、好处费和感谢费等财物。
2、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不要求或接受参建单位为本人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就业、出国(境)等方面提供方便,不与参建单位发生个人借贷、投资入股等经济行为。
5、甲方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推荐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强行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和设备。
7、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对乙方及其人员的投诉举报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二)乙方责任
1、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甲方人员赠送回扣、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土特产、好处费和感谢费等财物。
2、不得以洽谈业务等为借口,邀请甲方人员外出考察旅游、或进入健身、消费娱乐场所等。
3、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或为甲方及其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4、不得擅自与甲方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以及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5、自觉接受甲方监督。
(三)纪检监察责任
1、对工程指挥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2、负责对工程指挥部各级从业人员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再监督;
3、对工程指挥部各级从业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划分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三、违约责任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等给予当事人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并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相关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纪检监察、甲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纪检监察:(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双方真诚合作,确保双方利益的依法维护,我方在与贵公司进行业务交往活动中,愿承诺保证如下:
一、我方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接受请托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贿赂或拉拢腐蚀贵公司工作人员。
二、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三、我方绝不与贵公司相关人员发生相互借贷。
四、我方绝不超常规宴请贵方业务承办人员。
五、我方绝对保证为贵公司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不廉洁行为发生时,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全力配合贵方对发现的不法事件进行核查处理。
六、我方若有违反以上条款行为,同意无条件接受贵公司以下处理处罚,并绝无异议:
6.1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少(500元以内),且未因此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的损失,我方除接受贵公司批评教育、按违规不法金额20—30倍接受罚款、对我方当事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提请贵方根据我方表现重新考虑保留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
6.2贿赂等违规不法行为涉及金额超过500元或因违纪不法行为而给贵公司带来可证明损失,同意取消我方在贵方的业务资格,并同意按违规不法金额对我方处以20—30倍罚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我方赔偿。
6.3以上罚款和赔偿款可从我方供货款、工程款等款项中扣除。
6.4对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承诺一式贰份,双方单位各执壹份。
八、本承诺书未尽事宜,同意按贵方集团公司相关廉政建设规定及《廉政建设声明书》对客户的规定要求执行。
特此承诺保证。
单位(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认可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一、我方已阅读并同意遵守甲方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1 工程管理制度(请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制度罗列)
1.1工程申报管理制度
1.2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1.3施工单位材料管理制度
1.4工程结算资料管理制度
1.5工程进度申报审核制度
1.6工程材料价格审批制度
1.7施工机械签证及结算制度
1.8机具外借管理制度
1.9施工单位信用比较管理制度
1.10施工单位进场管理制度
1.11施工过程签证验收制度
1.12工程竣工验收及决算资料整理制度
1.13监理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外来作业单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二、我方承认本承诺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施工单位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六
承包商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乙方在进驻完成甲方 杉树垭选厂安环整改项目 施工任务中的安全管理,彻底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甲、乙双方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精神,特制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共同职责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履行各自法定的职责与义务。
2、甲乙双方应明确各自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并建立可靠的工作联系沟通机制。
二、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各部门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职责。
2、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以及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告知乙方。
3、甲方应向乙方交出符合安全施工作业要求的工艺、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电、汽等施工基本条件。
4、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按照制度进行纠正和处罚,必要时可以直接要求乙方停工学习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时可直接取消承包合作关系。
三、乙方职责与义务
1、乙方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独立核算的单位,其资质必须符合承包甲方工作内容的法定要求,并对其提供给甲方的相关证照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单位资质以及施工人员资质过期或者变更,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告知甲方设备管理部门;凡是乙方单位资质、施工人员资质不合法合规的,严禁在甲方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健全,并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3、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的业务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的特殊工种人员。
4、乙方应在施工之前向甲方财务部门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安全风险保证金额为工程造价预算总额的5%,其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因乙方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要求而受到处罚,其处罚金额按甲方扣款标准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乙方缴纳的安全风险保证金若是被甲方按扣款标准扣除完,乙方必须按照标准重新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否则将进行停工处理。
5、乙方在进入甲方范围作业前,必须为自己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必须组织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乙方新增或更换人员进行作业,需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严禁私自变更作业范围、作业人员等,并保证其进入甲方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并正确使用,且无未成年工及职业禁忌症等人员,施工中涉及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等)的,必须持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
7、乙方进入甲方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乙方人员严禁在甲方生产现场随意走动、攀爬或未经甲方允许动用甲方现场设备设施等。
8、乙方对自己配备的施工作业工具、设施、器材安全完好性负责,严禁带病运行;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水、电、汽等配合的,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地点、时段和负荷使用水、电、汽源;乙方自行负责水、电、汽源后续连通管线等配套设施连接,并对其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9、乙方是施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于承包作业或者独立作业的事项,需制定施工方案,并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工作;如需请第三方配合作业的,乙方应将配合自己完成甲方施工任务的第三方的安全管理纳入自己的安全管理范畴。
10、乙方在甲方厂区内进行特殊作业(如:动火、动土、受限空间、登高、吊装等),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对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证,经甲方审批通过,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并落实好相应措施后方可作业。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令和要求。
12、凡因乙方不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化工行业的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规定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其中,致使甲方生产系统发生爆炸、燃烧、停车、停产或机、电、仪设备、生产建筑设施损坏等,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数赔偿。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异情,均应向甲方如实报告,同时参加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处罚
1、“乙方职责与义务”中,乙方违反1至4条,处以2000元至5000元/条罚款,并进行停工整改;乙方违反5至11条,处以100元至5000元/条罚款,具体处罚明细见附件。
2、凡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条款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的,除按上述第12条规定照价赔偿外,另处以1000元至10000元一次性罚款。
3、乙方或其所属员工不认真履行本协议书条款,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学习,甚至解除其施工合同或责令乙方限期清退其违章员工。
4、甲方对乙方的所有安全类罚款,以罚款单或者查处通报的形式从乙方交纳的安全风险抵押金或者工程款中扣除。
五、附则
此协议书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认真阅读协议条款。本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有效期截至乙方完成在甲方的任务并全部人员、装备撤出甲方现场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资格、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
2 法人资格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供应商声明
5.授权书
6. 业绩证明文件
7.技术方案
8.偏离表
1.营业执照
2 法人资格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采购人全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 (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法人授权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公司编号为 的 项目的询价活动的代理人,全权代理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基本信息:姓名 职务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
3.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截图证明
需方黑名单供应商响应无效
按照第一章中项目要求中资格要求逐条证明
供应商声明
供应商声明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如贵方要求,我们同意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授权书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情形)
(需求方全称):
我方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询价文件要求的我方能生产制造的 (标的物名称)的询价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供应商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参与的询价项目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询价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正式授权代表(签章):
职 务: 职 务:
部 门: 部 门:
6. 业绩证明文件
(严格按照前述业绩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
7.技术方案
(围绕前述技术要求,结合商务、报价及合同要求进行响应)
8.偏离表
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响应,属于直接被否决的情况。除实质性条款外,其他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所有正负偏离均应按下表逐条汇总说明。评审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将作出不利于响应单位的评定;若在签合同时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确定成交无效。
序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9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型号/参数/材质/工作内容等)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合价 (含税) |
合计报价(含税) | ||||||
增值税专票税率: % 票制:一票制 两票制 | ||||||
付款方式: | ||||||
工期/交付期: | ||||||
备注说明: |
注:1、本询价项目仅有一轮响应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报价范围应严格与询价范围口径一致,若含不单独计费项目,也应逐一罗列在报价表中,其价格默认含在其他计费项目或合计报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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