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lzx采[2018]71号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ZLZX采[2018]71号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就“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60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

项目

清单

1

“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

2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原加廷

律师

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

雷夏

高工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中波台管理中心

崔翔燕

高工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无线管理中心

王岺

高会

太原市坤诗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高菲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

申请

单一

来源

理由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在京石太线宣传,属于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专家

论证

意见

甲: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

乙: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丙: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

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戊: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8年5月3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交城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交城县文物旅游局

联系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13037090418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交城县永宁路

联系电话:0358-3536822

邮政编码:030500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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