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庄河市吴炉镇三尖泡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测绘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10283201706231504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金额
13.7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7/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83201706231504
预算金额13.71万元
招标公司庄河市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奥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庄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13.71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伟
公告正文
庄河市吴炉镇三尖泡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测绘项目
工程编码 | 210283201706231504 | ||||||||||||||||||
工程名称 | 庄河市吴炉镇三尖泡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测绘项目 | ||||||||||||||||||
建设单位 | 庄河市土地整理中心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建设地点 | 庄河市吴炉镇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庄河市 | ||||||||||||||||||
拟中标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庄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企业资质: 丙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 (¥137,100.00元) 项目负责人:王伟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水利测绘公司 企业资质: 乙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 (¥137,100.00元) 项目负责人:韩学德 第三预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甲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 (¥137,100.00元) 项目负责人:赵磊 |
||||||||||||||||||
招标内容 | 1、复核项目区(项目规模1273.5158公顷)的范围、地类、面积。 2、复核项目区内工程的数量和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是指通过主要查看道路、沟渠、桥涵等是否满足相应的使用要求。复核测绘单位工作人员可采用铁锹、镐等必要工具在典型地点适度挖掘(不能损坏工程),核实路基高度、路面宽度、硬化路面厚度、沟渠衬砌层厚度、边坡坡度、井深度、农桥的桥板宽度和厚度情况等内容,同时通过翻阅监理档案或施工档案,查验水泥、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型号是否满足规划设计的要求等内容。 3、编制工程测绘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复核报告的编制和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不能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其投标无效。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7月1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 ||||||||||||||||
填报人 | 辽宁东奥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7年07月17日 | ||||||||||||||||
填报单位 | 辽宁东奥招标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