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两块土地租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q2023-3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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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两块土地租赁项目

挂牌日期:2023-10-1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ZJCQ2023-370
项目名称 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两块土地租赁项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遂溪县城月镇人民政府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32.6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1
挂牌日期 2023-10-1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转让说明事项-1、土地按现状出租; 2、租赁标的1:城月镇活禽鸡行,位于遂溪县城月镇城月圩新城区园林西路东西两侧活禽鸡行地块(面积5555.48㎡),委托方将该土地租赁给承租方定向建设三鸟市场经营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3、租赁标的2:城月镇新镇址游泳馆,位于遂溪县城月镇城月新区207国道3552公里处西侧的新镇址地块(面积5400㎡),委托方将该土地租赁给承租方定向建设中小学生游泳场经营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4、未经委托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擅自建造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等设施作为抵押物担保贷款; 5、租金及缴交方式:承租经营款项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收。签订合同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付当年租金;第二年起,每个年度租金承租方应于下一个年度开始前3个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委托方的指定对公帐户; 6、本合同有效期内,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方同意,由镇规划办批准,承租方可在土地上进行房屋修建或装修(办公用途),但所有权归镇政府所有,合同到期后,无偿划归镇政府。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承租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否则视为违约; 7、在租用期内,因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镇政府重点项目规划需要使用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终止租赁合同,且不得提出任何赔偿条件; 8、成交后,成交方(中标方、最高报价方)须按照本《公开竞价书》规定的时限内,先前往组织方处办理《成交确认书》,再前往委托方处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须提交原件一份(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委托方公章)到组织方处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手续,否则将不予退还; 9、未尽事宜按本《公开竞价书》、《租赁合同》(样本)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报名者、参与竞价者及竞得人均视为接受委托方《公开竞价书》、《租赁合同》(样本)(详见附件一《合同样本及相关资料》)所有条款,竞买人须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如有疑问清于本《公开竞价书》要求的期限内向委托方(杨柑镇政府)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实名制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组织方将按正常流程开展网络竞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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