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沫煤
应急储备煤炭
金额
144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ldl-2024100815
预算金额
1440万元
招标公司
东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1/01
公告正文
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L-20241008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440.0000万元,招标人为东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 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须包含 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所投货物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报告须包含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灰分、挥发分、焦渣特征、收到基水分、含硫量的检测结 果)。 3.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 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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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编号:JLDL-2024100815 1.招标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 务有限公司受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东 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东辽县中部城区应急储备煤炭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中标后一年内供货完成,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2.5采购预算:1440.0000 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2.6采购需求:沫煤10000吨,热量大于等于4200 大卡每千克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须包含 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申请人所投货物应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报告须包含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灰分、挥发分、焦渣特征、收到基水分、含硫量的检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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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3.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 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8时30分至11 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授权代表人持营业执 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厂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三个月内由检测机构 出具的检验报告、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吉林省德利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嘉 府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证件不全,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德利招投标 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嘉府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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