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特许经营绩效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以下简称“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初步设计批复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470号文批准建设,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以下简称“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初步设计批复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55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根据特许权协议约定,本项目实施机构台州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项目业主为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项目业主为台州交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台州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1.1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起点为K0+000,接甬台温宁波段终点,经三门县、临海市,终于临海南互通处,桩号K42+800,路线全长42.8公里。全线沿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线位,采用两侧加宽为双向八车道(局部十车道)的总体方案,对猫狸岭隧道群在既有隧道两侧新建单洞三车道隧道,对三门互通、临海北互通2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和珠岙枢纽、吴岙枢纽2处枢纽式互通式立交进行改造,新增 1 处邵家渡互通一般互通式立交,对 1 处服务区进行改造,新增1处危化品停车区。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设特大桥7238m/5 座(其中灵江特大桥为主跨366m斜拉桥),大桥6029.47m/18座,中小桥1258m/40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33.9%;共设隧道9047.5m/7座(其中猫狸岭隧道为新增双向六车道3.65km、麻岙岭隧道为新增单洞四车道隧道、燕居岭隧道为新增单洞四车道隧道),桥隧总长23573m,占路线总长的55.1%。
2.1.2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起点为K42+800,起于临海南互通处,接甬台温三门麻岙岭—临海青岭段终点,经临海市、黄岩区、温岭市,终于甬台温温州段起点,桩号K83+000,路线全长40.20公里。全线沿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线位,采用两侧加宽为双向八车道的总体方案,对马宗岭隧道-水洋枢纽段和大溪岭隧道段推荐在既有隧道两侧新建单洞三车道隧道,对3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和大溪枢纽1处枢纽式互通式立交进行改造,1处枢纽维持不变,新增1处一般互通式立交,易址建设1处一般互通式立交,合并建设服务区。全线设特大桥 17087m/4座,大桥4412m/11座,中小桥492m/20 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54.7%;共设隧道5209.5m /5 座,桥隧总长27200.5m,占路线总长的67.7%。本项目设置两条连接线,院桥连接线长约5.3公里,南城连接线长约1.2公里,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新建服务区1处为院桥服务区,与院桥互通合址建设。
2.1.3 技术标准
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本项目改扩建后主要技术标准确定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局部十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km/h(其中水洋枢纽至院桥互通段采用12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41m、41.5m,分离式路基宽度20.5m、20.75m。
2.2 招标范围
本次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特许经营绩效评价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第JXKH-0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提供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和临海青岭至温岭大溪岭段特许经营的绩效评价、监测分析咨询服务。
(1)制定《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办法》和《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协助组织召开绩效评价专家咨询、评审等会议,编制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4)梳理各方权责边界,做好履约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履约情况等进行监测分析;
(5)对照绩效评价和监测分析情况,及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6)提供合规性咨询服务,参与相关事项讨论,出具专项工作咨询书;
(7)协助实施机构做好项目公共监督工作,及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信息填报、公开工作;
(8)协助实施机构做好合同再谈判(如发生),合同存在争议时,参与沟通谈判调解,协助合同变更与修订;
(9)制定项目实施评价总体工作办法和年度评价工作方案;
(10)实施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后最后一次绩效评价,并通过甲方认可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类似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形式参与投标的,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②须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资质最低要求)和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信誉最低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①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人员最低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承担的标段工作量大于50%。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http://www.tzztb.com/)上自由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中注册并核验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主体注册办理办法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http://www.tzztb.com/)。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6-88325280;130236288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http://www.tzztb.com/)发布的招标公告。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所有投标人进入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应用(以下简称“新应用”)(http://www.tzztb.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详见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http://www.tzztb.com/)《操作指南》)。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5.5 保函递交时间:
保函递交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保函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一楼西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项目(http://www.tz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州市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50号
邮政编码:318000
联 系 人:郦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55220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绿城深蓝广场1305室
邮政编码:310000
联 系 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2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