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幼儿园场室外活动区域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小学
项目名称: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幼儿园场室外活动区域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幼儿园场室外活动区域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室外场地需要铲除15公分厚的泥土:大概100立方米,
2.硬化地面:大概平方360平方米,厚度硬化15公分,须保质保量。
3.护栏:大概共需要52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1.5毫米厚,高1.2米,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4.悬浮地板: 大概168平方米,30*30厘米小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5.户外玩具置物架:12米,长12米,高2米,宽80厘米,需要有防水檐,2.0cm厚红木板或实木板,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五、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材质要求:
1.室外场地需要铲除15公分厚的泥土:大概100立方米,
2.硬化地面:大概平方360平方米,厚度硬化15公分,须保质保量。
3.护栏:大概共需要52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1.5毫米厚,高1.2米,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4.悬浮地板: 大概168平方米,30*30厘米小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5.户外玩具置物架:12米,长12米,高2米,宽80厘米,需要有防水檐,2.0cm厚红木板或实木板,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六、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报价: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大包),竞标方以单位固定价格报价。一经双方设定单位价格,即不受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无
地址:无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七、施工管理及工期:
竞标方自施工期间人员、工程、物资等的安全管理,与招标方无关。招标方配合施工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日常用水用电。
有效工期为15天,即自合同签订后顺延十五天。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验收,由发标方组成验收组,会同施工方,在施工方完成施工后的三日内验收(验收时,如果因为施工方问题导致本园用电器损坏,由施工方赔偿)。
2.工程结算,依照施工合同执行。
3.工程支付,原则上本学期期末付款,但如果上级财政返还款未下达,将往后顺延,付款时请竞标方准备好所需资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晔
联系电话:15934778540
联系地址:黔西市金兰镇猴场村华山二组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 无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小学
项目名称: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幼儿园场室外活动区域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黔西市金兰镇猴场幼儿园场室外活动区域改造工程邀标公告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室外场地需要铲除15公分厚的泥土:大概100立方米,
2.硬化地面:大概平方360平方米,厚度硬化15公分,须保质保量。
3.护栏:大概共需要52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1.5毫米厚,高1.2米,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4.悬浮地板: 大概168平方米,30*30厘米小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5.户外玩具置物架:12米,长12米,高2米,宽80厘米,需要有防水檐,2.0cm厚红木板或实木板,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9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五、工程施工方法及技术材质要求:
1.室外场地需要铲除15公分厚的泥土:大概100立方米,
2.硬化地面:大概平方360平方米,厚度硬化15公分,须保质保量。
3.护栏:大概共需要52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1.5毫米厚,高1.2米,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4.悬浮地板: 大概168平方米,30*30厘米小块,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5.户外玩具置物架:12米,长12米,高2米,宽80厘米,需要有防水檐,2.0cm厚红木板或实木板,包工包料,必须保证稳固。
六、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报价:
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大包),竞标方以单位固定价格报价。一经双方设定单位价格,即不受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无
地址:无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七、施工管理及工期:
竞标方自施工期间人员、工程、物资等的安全管理,与招标方无关。招标方配合施工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日常用水用电。
有效工期为15天,即自合同签订后顺延十五天。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验收,由发标方组成验收组,会同施工方,在施工方完成施工后的三日内验收(验收时,如果因为施工方问题导致本园用电器损坏,由施工方赔偿)。
2.工程结算,依照施工合同执行。
3.工程支付,原则上本学期期末付款,但如果上级财政返还款未下达,将往后顺延,付款时请竞标方准备好所需资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晔
联系电话:15934778540
联系地址:黔西市金兰镇猴场村华山二组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无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 无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