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10210017-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021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 音像制作服务 需围绕我市35名人才代表来拍摄纪录片,每集选取一个主题人物,通过展现为该人物在长沙的创业故事,来展现长沙友好的创业环境及蓬勃发展的关联产业。 1 2675470
 合计金额小写: 267547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陆拾柒万伍仟肆佰柒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类目
预算金额(元)
后期成片(含包装)
714,675
导演组及制片
400,000
摄像及设备
700,000
技术、灯光、音频
人员及设备
300,000
制片费用
260,795
线下活动
30,000
平面物料设计与制作
10,000
稿件
100,000
视频物料制作
20,000
渠道发布
20,000
移动彩铃
100,000
灯光秀
20,000
总计
2,675,47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1-28 —— 2023-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节目主题《长沙市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以下简称“节目”)
2.节目时长:20分钟/期,共65期。
3.节目制作完成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审片,如需修改,乙方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修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754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73190403941090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工作量指标:节目正片20个主题(65期)、节目宣传海报20张、行业撰稿20篇将提交过审。65期视频,将提供30期做试播。
成果应用:节目正片和宣传物料将在长沙电视台、我的长沙app,地铁、公交、出租车等电子屏多渠道发布。并争取中广天择传媒合作平台联合发布。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执行阶段:可查看节目方案、探班拍摄现场、后期制作、宣推物料生产等。
财务指标:查看采购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劳务开支等方面的材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有权要求乙方针对甲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
2.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制作要求和意图。
3.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支付制作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交片。
2.乙方拥有该节目的署名权,具体署名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合同费用。甲方延迟支付的,须按照每天万分之三的标准承担滞纳金,延迟支付超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扣合同总费用3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违结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为免鼓义,上述“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违约金、罚金、侵权费,以及因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3.采购人存在延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你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约定利率不得低干合同证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均须对其了解的对方商业秘密、业务信息及本合同内容绝对保密,在未取得双方书面允许前,双方均不得向外透露,违约一方需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白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88号新世纪体育文化中心网球俱乐部101

法定代理人: 罗缵吉 法定代理人: 曾雄

委托代理人: 吴国梁 委托代理人: 田文姿

电话: 0731-88667266 电话: 0731-88423418

传真: 0731-886672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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