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普照、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ff202223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秋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6
公告正文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FF2022233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18 万元,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 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51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002)昆 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3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 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 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 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电子 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七、其他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项目编号:YDZFF20222332)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 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 标段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位于经开区普照村(小普路与宝象河间),设计污水处 理规模 10 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采用 MSBR 工艺。其中,一期设计处理规模 5 万 m3/d,工 艺采用“MSBR 工艺”;二期工程扩建规模至 10 万 m3/d,扩建工程工艺采用“MSBR 工艺”,并 增加超极限除磷降氮设施(规模 10 万 m3/d),一二期出水水质标准执行《昆明市城镇污水 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5301/T 43-2020)A 级标准,尾水进行再生利用,其余 尾水排入宝象河,最终进入滇池。预计水厂日均产泥量约 50 吨/天,污泥含水率约 80%。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照水质净化厂 2023 年预计产泥约 18556 吨(80%含水率)。
(2)2 标段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项目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位于经开区昆明信息产业基地倪家营村,设计污水处 理规模 10 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采用 MSBR 工艺。一期设计处理规模 5 万 m3/d,工艺采用“MSBR 工艺”;二期工程,扩建规模至 10 万 m3/d,扩建工程工艺采用“MSBR 工艺”,并增 加超极限除磷降氮设施(规模 10 万 m3/d)。一二期出水水质标准执行《昆明市城镇污水处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5301/T 43-2020)A 级标准,尾水进行再生利用,其余尾 水排入马料河,水厂日均产泥量约 50 吨/天,污泥含水率约 80%。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 2023 年预计产泥约 18014 吨(80%含水率)。2.2 招标范围:(1)1 标段: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 年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 处置,并满足招标人及环保、道路交通运输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求。(2)2 标段:昆明经济 技术开发区 2023 年倪家营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及处理处置,并满足招标人及环保、道路交 通运输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求。
2.3 招标规模:1518 万元。
其中 1 标段:约 798 万元;2 标段:约 720 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人的方案若有场地需求的须自行解决,招标 人不提供场地。
2.6 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2.8.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
2.8.2 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要求(包 括并不限于以下规范标准),依法依规完成水质净化厂污泥的贮存、运输、计量和检查、处 理、处置以及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不造成二次污染;建立保证污泥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台账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按照设计能力和处理处置工艺接收、处理处置污泥;污泥运输处置单位做好员 工的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污泥产生、运输、处理和处置 实行同样式三联单管理;专用运输车辆具有防水、防渗漏、防遗撒等功能,并安装卫星定位 系统;做好运输处置过程过程中资料台账、转移联单、质控资料等,按市级要求将相关信息 录入平台进行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范》(DB 5301/T48-20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5301/T47-202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利用技术规范》(DB 5301T41—2019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企业环保检查技术指南》(DB5301/T—46)
《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有机肥料》(NYT 525-2021)
《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CJT510-2017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工程设计规范》GB50757-201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 362-201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 GBT 23485-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 GBT 23486-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 GBT 24600-2009
《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独焚烧用泥质 GBT 24602-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分类》(GBT 23484-20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昆政规【2019】2 号文)规定和《关于规范 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 号)文件规定执行。
3.3 其他:
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只具备运输能力的,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外,还需 提供至少 2 家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 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接收同意书)(2)投标人只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污泥处置能力的,须提供至少 2 个污泥最终处置点并 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
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提供其合作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运输同意书);
(3)投标人同时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输能力与污泥处置要求的,须提供至少 2 个污泥最终处 置点,并同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2 企业业绩要求:2019 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水质净化厂(或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 置项目业绩或类似污泥运输处置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 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2021 年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输、处置的相应作业机械、密闭货箱运输车 辆、处置场地等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为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原件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3.3.6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1)保证投标人针对污泥开展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工 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2)负责污泥运输处置过程中一切程序 手续的办理,包括并不限于跨地区长途转运污泥等等,确保合规合法运输处置;(3)污泥 处置方式,一年处置量中 90%以上是建筑材料利用及焚烧,剩余 10%应急处置可采取其他依 法依规的方式;(4)若出现临时紧急等特殊情况,招标人有权对两个标段中标人的污泥运 输处置范围进行调整以确保水质净化厂正常运行,投标人须承诺配合招标人的工作调整,同 时投标人的中标合同价格不因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调整而变更;(5)若由于投标人未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要求及上级行业部门监管要求开展工作,违规运输处理处置或造成二次污染的,所有的责任后果全权由投标人承担。
3.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16-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 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录昆明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找到网上开标室页签,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后,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签字等相关操作。未在规定的 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 题,请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 关操作(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附件)。技术操作 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1-681632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层(奥
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系人:段秋祺、曾恋恋、孔维扬、蔡慈进
联系电话:0871-63331741 转 7506
监督部门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81639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871-681632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层(奥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 系 人: 段秋祺、曾恋恋、孔维扬、蔡慈进
电 话: 0871-63331741 转 75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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