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安全管理综合提升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
1.服务范围
为学校提供安全管理综合提升服务,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
2. 服务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
为学校提供安全隐患排查与指导,服务于学校的日常安全管理,协助学校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检查与整改,构建“平安校园”
3.服务要求
1、定期进行校园内外的安全设施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监控摄像头、紧急照明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定期排查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例如修复损坏的设施、清理堵塞的疏散通道等。
3、服务于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与管理,保障学校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4、协助学校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与整改,构建“平安校园”。
项目预算金额:82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2591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691963
公告日期:2024年8月1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