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卫东区光华路街道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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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8-8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卫东区光华路街道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754,300.00元 | ||||||||||||||||||||||
最高限价:3754275.3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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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平顶山市卫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3年卫东区光华路街道0.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第一标段:土壤改良(包括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第二标段:灌溉与排水(新打机井、管道铺设)、电力工程(电缆铺设、搭接、通电试验等)、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苗木栽植、养护等)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土壤改良(包括商品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 二标段为:灌溉与排水(新打机井、管道铺设)、电力工程(电缆铺设、搭接、通电试验等)、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苗木栽植、养护等)等。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供货期):180日历天/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对于取消肥料登记证的地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材料。检测报告以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二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同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验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其施工合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 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3MBON168208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5-365308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6537580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远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1号新纪元酒店五楼520室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561737020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561737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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