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8.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yzc2022-0219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719-8795136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十堰众鑫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SYZC2022-021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张采计备[2022]XM0219号
三、项目名称
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众鑫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西沟乡相公村村民委员会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68.9(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海林,胡辉华,瞿晓君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31
2、评审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1.033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堰市张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湾区扶贫办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0719-8525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
联系方式:0719-8795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719-8795136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磋商文件.docx磋商文件.docx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9/notice_28456e54f6ee4311954b344f2a068482.html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土堰市张区乡村振兴局(单位名称)的张湾区
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标的名称),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十堰众鑫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180万元,资产总额为9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买性负贵,须有废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果种植农民专业备作社联合社
供应商(盖章):十堰众鑫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月30日
08
日期:2022年
108
R
8
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项目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日期:2022年8月代理机构: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名称: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2、采购计划备案号:张采计备[2022]XM0219号1、项目编号:HBSYZC2022-0219一、项目基本情况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采购需求:对全区产业园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规模不低于700亩,提高全区农产品产量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6、最高限价:70万元5、预算金额:7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开始时间:2022年8月3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份获取方式: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时间:2022年8月3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9-8525149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45号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719-8795136项目联系人:孙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719-8795136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名称: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采购。1.适用范围一、说明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单位: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45号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19-8525149 |
2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2幢1单元1-19-1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0719-8795136 |
3 | 项目名称 | 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 |
4 | 项目内容 | 对全区产业园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规模不低于700亩,提高全区农产品产量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服务期 | 一年 |
7 | 项目地点 | 十堰市张湾区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注:需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
9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10 | 质量目标 | 合格 |
11 | 最高限价 | 700000.00元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3 | 是否接受提交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14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5 | 磋商有效期 | 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
1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 |
17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①签字:在磋商文件规定位置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②盖章:在磋商文件规定位置盖单位公章。 |
18 | 装订及密封要求 | 装订要求:不分册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密封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递交,并清晰的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原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及优惠声明(如有)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U盘”字样。3、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19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31日15点30分 |
20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
21 | 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 | ①采购人应邀请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会;②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面要附公司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有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③供应商只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放弃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认同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同时放弃对磋商过程及磋商结果的投诉争议权利。 |
22 | 磋商时间 | 2022年8月31日15点30 分 |
23 | 磋商地点 | 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2号楼19层) |
24 | 类似业绩 | 产业指导服务业绩 |
25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答疑及补遗书 |
26 | 磋商小组 | 抽取:在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的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 |
27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5日前 |
28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9 | 履约保证金 | 无 |
30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否 |
31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
32 | 价格扣除比例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标包),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 |
3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确定项目是否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或其中的项目包段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详见须知前附表。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详见须知前附表。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所投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提供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4 | 质疑提出与答复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719-8795136;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35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具体详见附件) |
36 | 补充1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2.完成采购后(即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及其它认为应该支付的费用。 |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4“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和商务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代理机构:是指湖北瑞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即十堰市张湾区乡村振兴局。2.定义
4.磋商费用3.5若本项目采购的技术服务国家有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实施该种服务的认证证书。3.4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3.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人员和服务能力;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类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已经取得并出具相应的资质证书;3.1见本章须知前附表第8条;
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5.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经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发展委员会的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4.2代理服务费。4.1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其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书格式4)评审办法3)采购需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以前通知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磋商文件的疑问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7)在采购过程中由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响应文件的语言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8.解释权7.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7.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必要时,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代理机构以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为依据,不再寻求其他的联系方式,如若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2磋商书10.1响应文件目录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9其他材料10.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6报价一览表10.5供应商基本信息10.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3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1.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书》、《报价一览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1.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分方式进行胶装装订,并编制详细目录和页码,对未经胶装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是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唯一依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11.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11.4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作无效处理。11.3.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采购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最后磋商价将作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结算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磋商报价11.5磋商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
16.磋商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磋商保证金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3.联合体磋商
17.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清晰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磋商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17.2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并提供响应文件的电子版一份(U盘),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必须与响应文件的正本内容一致。供应商未提交电子版介质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文件第5.2条的规定认定为响应文件不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6.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响应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16.1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磋商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工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供应商自述的磋商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8.2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应明确标记“正本”、“副本”字样,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18.1磋商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外层封包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7.4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磋商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3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由供应商代表按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规定的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19.2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和地点,见前附表。19.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1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21.磋商小组的组成五、竞争性磋商程序20.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20.3从磋商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0.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22.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2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响应文件初审
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磋商(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6磋商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质量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3.5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环节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环节结束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果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成交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公告、质疑25.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推荐。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注:如未按上述程序规定进行质疑或未在规定时间前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8.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合同将被授予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八、授予合同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提起质疑的日期;
33.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十、适用法律32.工程结算:最终以施工合同约定和审计确认为准。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九、其他注意事项
三、项目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二、项目预算:70万元(即采购控制价)一、项目名称:张湾区2022年产业技术指导第三章采购需求34.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十一、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3、服务要求:按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3次(理论+实训);引进小水果新品种,培育优质种苗20000株。(2)经常深入到村集体和能人大户园区督促指导抓好田间管理,除草施肥、病虫防治、标准建园、抗旱防涝工作;(1)为村集体园区提供修剪、疏花疏果、抹芽、冬季涂白、指导藤蔓上架,提供嫁接服务,病害防治;2.服务内容:1.服务标准:提升10人及以上技术服务队伍技能,提高产业技术服务水平,为全区指导规模不低于700亩产业园搞好技术服务及指导;亩均增产不低于5%;受益农户不低于200户。四、服务标准、内容、要求:
二、评审步骤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10分。一、评审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第四章评审办法五、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审查内容:资格性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评审环节对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磋商及评审:
注: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符合性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和保留。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注:资格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上述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上述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文件处理。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2.5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的;2.4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2.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
5、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二)磋商
(三)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9、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磋商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值计算方法见本章评审标准。(2)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1)综合评议1.比较与评议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前三名),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2.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分别对各供应商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计分办法
(正/副本)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协商拟定)第五章合同书格式三、评审标准
评审项目 | 评审分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价格部分 |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进入价格评议环节。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 30 |
技术部分(60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等进行打分。对本项目理解透彻、分析全面,能提出科学的解决思路的得20分;理解有细微偏差,能提出解决思路的得15分;理解较透彻,但未提出解决思路的,得10分;理解不透彻,提出的解决思路不科学的,得5分无此项者,不得分。 | 20 |
重难点分析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针对重难点提出应对措施和合理化建议。重难点分析详尽到位,应对措施完善,建议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5分;重难点分析基本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10分;重难点分析单一、内容简单的得6分,无此项,不得分。 | 15 | |
工作计划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编制工作计划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领导、人员分工、调研计划、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工作计划筹划细致,内容详实合理,人员组织结构、分工明确合理的得15分;工作计划筹划可行,内容略有缺失,人员分工合理的的10分;工作计划筹划不合理,人员分工不合理的得5分,无此项,不得分。 | 15 | |
服务承诺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提供有服务承诺,服务安排合理细致,后续服务有保障,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分;提供有服务承诺,但服务安排不够合理细致,后续服务保证措施略有欠缺的得6分;无此项者,得0分 | 10 | |
商务部分(10分) | 拟派团队成员 | 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 10 |
备注 | 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总和的平均值。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照表(格式自拟)目录
序号 | 采购文件审查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
采购项目编号:技术评议对照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商务评议对照表
序号 | 采购文件商务评分标准 | 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文件(U盘)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磋商书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文件技术评分标准 | 文件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接受磋商文件关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约定。4.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对此无异议。2.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我方针对XX项目的报价如下:(大写:)。
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名称(公章):1.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且承诺: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账号/行号:开户银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电子函件: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申请人名称: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签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期限从磋商之日起不得少于60个日历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五、报价一览表四、企业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
粘贴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管理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
开户银行 | 员工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2、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或无效响应处理。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元)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磋商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
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自拟)分项报价表使用说明:该表一式两份,与U盘一同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为准。信封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标记“报价一览表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日期:年月日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六、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学历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
个人简介 | |||||
类似项目经验 | |||||
项目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金额 | 项目周期 | |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 | |
合同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十、其它材料九、技术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备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项目名称:最终报价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
磋商报价(元)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磋商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
注:此报价单不需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自备N份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填写,不允许涂改,盖上公章,单独递交。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2、本表必须按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或无效响应处理。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
注:1、集采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待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出来后,将有融资意向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填写的“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发送至邮箱:hbsycgb@163.com;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
银行名称 | 产品特点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 | 赵经理 | 1867166559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 | 张经理 | 18772957391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 韩 飞 | 1379786600686167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 | 梁经理 | 186279389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 | 张 政 | 159719158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 | 王 丽 | 8897801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 | 是否有融资意向 | ||
融资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备注:此表须在响应文件中体现,若无融资意向,则相应内容填写“否”即可。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选择的意向银行,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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