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山市公安局关于理化实验室建设的中标公告
理化实验室建设建设勘察相机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电子天平安装调试送检劳务运输库存管理维护手册保险费利润零配件伴随服务包装技术指导运行监督免费维修组装启动工具包质谱启动包检验费硬件设备试运行保养全套技术文件资料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服务指南仪器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储运新零件部件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修补缺陷部分更换件仓储费装卸费误期赔偿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劳保投标文件信息指示协调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超纯水制备仪生物显微镜迷你离心机高速离心机低速离心机冷冻离心机超声波清洗机电热恒温水浴锅氮气吹干仪振荡器单道移液器瓶口分液器液氮罐药品试剂柜危化品存储柜天平台超低温冰箱冰柜UPS电源微波炉台式鼓风干燥箱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PH计台秤净化门门禁系统-人脸&指纹&卡片识别二毒物前处理室净化隔断墙三天平室净化隔断墙四毒品前处理室净化隔断墙六人工作桌简约会议桌工作椅气动滑轮气动升降椅通风系统改造登高机门禁一体机气瓶柜气瓶防爆柜文件柜耗材架玻璃试管样品瓶盖PE垫片玻璃烧杯玻璃量筒玻璃容量瓶具塞三角烧瓶玻璃棒广口瓶定量分析有机物的确认柱温箱照明灯气相检测器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电子压力控制器顶空液体自动进样器推斥极离子盒RF透镜全金属钼主四极杆四极杆质量分析器预四级杆EI全扫描八氟萘具有棒状图和轮廓图数据采集质谱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系统NIST20谱库分析结果报告台式电脑打印机气质分析柱质谱仪主机四元泵泵系统配置主动式单独流路清洗柱塞液滴计数器样品架/孔板确认2mL自动进样瓶咖啡因水溶液二极管阵列检测器光谱扫描控制软件四元梯度泵溶剂架脱气系统网络版软件离子色谱色谱柱螺母操作软件4DAD检测器干涉仪智能型透射测样装置干燥密封系统金刚石晶体智能衰减全反射检测装置工作站电脑压片机智能透射测试装置火焰离子检测器定量环顶空进样器具备用户管理审计追踪访问控制强密码策略全二维数据分析具有数据库功能快速数据采集后处理实验结果实验数据编辑工作软件检漏校准仪器配置实时日志记录多次顶空进样FID检测器配置柱锁扣全自动空气源氢气发生器进样口隔垫分流/不分流衬管衬管密封圈石墨压环顶空自动进样器酒精专用柱双光束全波段扫描动力学多波长测定多组份分析环境编辑程序CUE软件双硅光二极管长光程支架石英比色皿RO柱EDI模块紫外灯不接受双极RO设计超纯化柱观察头物镜目镜阿贝式聚光镜定标卡熔断器电子密码锁载物托架勘查相机毒品保险柜免费二年维护技术支撑备品备件维保技术服务年检易损件专用工具配套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dc-2022-cg-f-014
预算金额406.02万元
招标公司昆山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黄洪武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都0512-36681212
中标公司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山市公安局关于理化实验室建设的中标公告
昆山市公安局关于理化实验室建设的中标公告
受昆山市公安局的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理化实验室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理化实验室建设
项目编号:KSDC-2022-CG-F-014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伟、孙惠球、陆文娟、易海清、王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汉唐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2号18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零贰万柒仟元整(¥:4027000.00)
代理服务费:48297.00元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心投标品牌 |
总报价 |
1 |
理化实验室建设 |
赛默飞 |
4027000.00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昆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黄洪武
联系电话:0512-57702333
(二)集中采购机构: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都
联系电话:0512-36681212
联系地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8日
附件
- 7.6KSDC-2022-CG-F-014 昆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项目招标文件7.6(最终版 发布).docx7.6KSDC-2022-CG-F-014 昆山市公安局理化实验室项目招标文件7.6(最终版 发布).docx
GL
鼎诚管理
DINGCHENGMANAGEMENT
总目录2022年06月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昆山市政府采购
采购编号: | KSDC-2022-CG-F-014 | |
采购单位: | 昆山市公安局 | |
采购内容: | 理化实验室建设 |
第六章招标书5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1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1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函3
一、招标项目编号:KSDC-2022-CG-F-014受昆山市公安局的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理化实验室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企业参加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八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62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58
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且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报名。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单位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资格后审,投标人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上传系统,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评标部分。交货时间:合同签订90天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二、招标内容:理化实验室建设
五、时间节点:(2)本项目相关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资料领取方式、地点及时间为网上公示及自行下载,不再进行现场领取,相关资料详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注:(1)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4.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本项目中勘察相机、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电子天平接受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
6、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B2层)。5、响应单位网上远程开标CA预解密时间:2022年07月27日13:30至13:40(北京时间)。所有已网上签到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自行进行远程解密,过时不候。如出现任何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4、远程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13:30(北京时间)3、响应单位网上远程签到起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远程进行网上签到,过时不候。签到时须正确填写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提交的信息有误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13:30(北京时间)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2年07月13日16:00(北京时间)
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4、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3、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及完成远程开标。2、供应商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客户端”。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均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均无需至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六、网上响应及远程开标:
6.2、各投标响应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采购文件相关指标及评审内容对应绑定,无绑定的响应文件评标小组有权视为不合格。6.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上传响应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6、注意事项5.3、CA咨询:0512-573792575.2、昆山市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交流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4、网上询问: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山板块”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3、补充通知(如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山板块”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2、采购需求:本项目清单、方案及具体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请自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山板块公告下载附件,如未下载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清单中若有涉及品牌、型号、产地的仅供参考,但所投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4060265.00元。七、其他事宜:6.3、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网上开标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响应单位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
八、供应商诚信管理:7、本项目由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昆山亭林分理处电话:0512-36681201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22019864750515136926、中标服务费支付信息:5、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天内付清。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收取0.25%,每个项目不满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成交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2、联系人:黄洪武电话:0512-577023331、采购人:昆山市公安局十、联系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流程。不接受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均无需至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九、疫情期间特别通知: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说明和释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联系电话/传真:0512-36681212/36681203联系人:张都地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三楼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词语释义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说明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甲方(使用方)”系指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5、“甲方(采购组织方)”系指组织、协调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单位。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3、响应: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2、投标单位: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12、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9、天:日历天。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委托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投标单位要求。1、合格投标单位的范围二、投标单位2.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单位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1、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说明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费用
3.3、为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予以公布。3.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有约束力。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单位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3、招标文件的修改系统里已报名单位请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问问题发送至网络投标系统,代理机构进行网上解答。未报名单位可以以电话方式、传真方式、邮寄书面询问文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询问问题,代理机构在收到有关询问后进行解答。2、招标文件的询问
4.2.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2.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4.2.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4.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标明特定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4、质疑
4.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3、代理公司如对被质疑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山板块”上以公告方式通知,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山板块”更正公告栏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4.2.7、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被授权质疑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2.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2.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投诉接收部门:昆山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4.6、投诉部门联系电话:0512-36681212接收地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接收人:张都(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部)4.5、质疑接收信息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2、投标人如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1、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5、投标联系电话:0512-57310854接收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368号
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单位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四、投标文件说明5.5、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错项、漏项、描述不清的,投标人在招标答疑期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按规定以补充通知方式调整、修改,中标之后不得以招标清单错项、漏项、描述不清等任何理由提出增加费用等要求。5.4、投标答疑会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布。
2.2.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2、投标声明函及投标承诺函2.2.1、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2.2、投标书一(报价及相关资格部分):2.1、资格要求证明材料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2.3.1、投标单位情况表2.3、投标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2.2.7、投标报价分析表2.2.6、开标一览表2.2.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7、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6、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销售发票等证明文件2.3.5、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2.3.4、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2.3.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进度表、安装调试、验收、送检等内容2.3.2、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品牌性能、样本、图表等的说明(不得出现价格)
2.4.1、投标单位所提交的全部内容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单位的评分。2.4、投标文件组成要求2.3.11、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和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资料2.3.10、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2.3.9、最近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纳税证明材料2.3.8、公司其他重大荣誉资质证明
3.4、投标单位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网络投标文件中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或上传盖章扫描件,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将有权拒绝。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3.2、投标书一(报价及相关资格部分)、投标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投标书一、投标书二出现交换内容时,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1、投标文件由(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投标书一、投标书二)三部分组成,未提供完整的投标材料,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编制说明2.4.2、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4.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如有货物样本应扫描后加入投标文件内。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单位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4、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3.6、网络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如出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软件供应商的技术人员联系0512-50355903,咨询时间9:00—17:00(北京时间),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的后果自负。(网络投标文件是否成功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准)3.5、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作出相应的对比供专家评判。如果因为评标资料不全或上传的评标资料扫描件模糊而造成的评审扣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4.2.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4.2.6、详细的交货清单。4.2.5、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4.2.4、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4.2.3、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4.2.2、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用量、生产厂名)。
5.3、投标单位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单位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5.2、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投标报价4.2.9、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4.2.8、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6.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书将被拒绝。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2、投标截止时间1.3、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中标单位在与甲方签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份数打印投标文件作为归档备案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保证与网络投标投标文件一致,如因纸质文件与网络投标文件不一致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与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1.2、积极推进电子化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的不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所有操作过程通过线上系统、外部监控等实行全程留痕,真正实现无纸化、可回溯管理。1.1、网络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网络投标文件是否成功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准)。1、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单位代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各方面代表参加。1、开标六、开标和评标2.3、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1.4、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3、所有已网上签到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自行进行远程解密,过时不候。如出现任何问题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1.2、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远程进行网上签到,过时不候。签到时须正确填写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因提交的信息有误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3、评标内容的保密2.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4、对投标文件初审3.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3.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单位进行联系;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4.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投标单位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4、投标单位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2.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4.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4.5.4、投标单位拒绝修正错误。4.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4.5.2、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后审文件。4.5.1、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签署和盖章。4.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4.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5、投标的澄清4.5.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5.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4.5.6、投标单位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4.5.5、投标单位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6、废标5.3、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性内容。5.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单位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单位。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1.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7.2.6、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7.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7.2.4、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7.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7.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7.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
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1、中标单位的确认七、授予合同7.4、招标代理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7.2.7、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
3、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规定评选出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合同授予标准1.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如在公示期内发现中标候选单位不具备投标或预中标资格,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
4.2、如中标单位拒绝遵守承诺或拒绝与需方签订经济合同,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4.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4、合同的签订3.3、投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1.4、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1.3、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计取(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收取0.25%,每个项目不满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1.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1.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公示后三天内付清。1、中标服务费八、其他事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3、未尽事宜2.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2、监督开户行:建行昆山亭林支行电话:0512-36681201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帐号:32201986475051513692
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2、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是供的产品如包含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参考财库【2019】9号执行。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则不得中标。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内容。4、政策功能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一、合同文件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4.7、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1、合同的主要条款。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2.2、合同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2.1.6、标准、规范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2.1.5、有关图纸。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1、乙方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质量保证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4、完整物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3.2、合同文件使用主要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主要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主要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伴随服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6、包装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承诺,具体质保期按国家标准和乙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检验和验收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标的物的交付
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若与甲方要求不相符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主要条款中约定。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1.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对甲方征收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征收的由乙方承担。11.3、甲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4、不可抗力1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3、乙方违约责任1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5.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5.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5.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七、索赔1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1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6.1、如甲方有要求,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八、履约保证金15.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15.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5.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5.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7.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7.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7、合同的解除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6.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质保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16.2、中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
十、合同的生效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合同一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债权不得转让。18、合同的转让17.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7.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未尽事宜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附则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19.4、供应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19.2、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十四、诚实信用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乙方:传真:电话:地址:甲方: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传真:电话:地址:
二、合同标的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项目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投标承诺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包括全部提供的投标产品及其配套服务,劳务、运输、仓储、管理、加工、上架、保险、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合同总价款3.项目内容:2.项目编号:KSDC-2022-CG-F-0141.项目名称:理化实验室建设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品牌 | 数量 | 交货期限 | 小计金额(元) |
1 | |||||
2 | |||||
… |
五、付款方式:3.交货方式:按甲方要求点对点供货并安装,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90天内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使用。1.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七、验收2.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到百元),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无质量异议后,五个工作日退还。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款的30%,硬件设备进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款50%,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款的90%,项目审计完成后质保期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
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九、伴随服务八、质保期: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仪器设备二年免费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提供的软件免费升级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未按时完成或者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另行扣除质保金的5%作为违约金。在质保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应的赔偿责任。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赔。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享有完整的原厂商售后服务。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权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十、质量保证4.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十一、索赔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甲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十二、履约延误4.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及时付款。4.延期交货时间超过五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误期赔偿费,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甲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十三、误期赔偿
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十五、争端的解决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十六、违约终止合同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八、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七、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甲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供货单位之间串通,人为地使供货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中标单位在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机构取得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合同生效。并由代理机构通知领取备案后的合同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二十一、合同生效二十、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标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九、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采购组织方):乙方:8、根据苏财购(2022)1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本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部分由供货方自行承担。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备案机构:帐户:帐户:开户行:开户行: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声明函投标文档结构表格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日期:
名称 | 文档 | 章节 |
投标结构 |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投标声明函 | 投标声明函 | |
投标承诺函 | 投标承诺函 | |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 | |
投标报价分析表 | 投标报价分析表 | |
投标单位情况表 | 投标单位情况表 | |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 | |
主要材料报表 | 主要材料报表 | |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 |
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 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协议书 |
4、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天。2、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标段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们收到贵公司KSDC-2022-CG-F-014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中各款要求并决定参加投标。致:(采购人名称)
9、综合说明:8、中标服务费:48663.00元8、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按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计取(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收取0.25%,每个项目不满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6、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承诺在与甲方签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打印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归档备案使用(纸质投标文件保证与网络投标投标文件一致,如因纸质文件与网络投标文件不一致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与责任全部由我单位承担)。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评标资料,如果因为评标资料不全或上传的评标资料扫描件模糊而造成的评审扣分由我们自行承担后果。我们也同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我们承诺该项目投标资料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
地址: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方法联系(4)其它说明。(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单位盖章)联系人:传真:联系电话: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有效期内实质上修改或撤回投标;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我单位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投标承诺函
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6、未按时缴纳中标服务费。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4、恶意串通;3、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KSDC-2022-CG-F-014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开标一览表年月日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单位:(盖章)牵头单位:(盖章)
序号 | 投标项目 | 核心产品品牌 | 交货时间 | 总报价 |
投标报价分析表1、报价金额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精确到元。各投标单位请按照投标系统内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金额,如不按格式填写后果自负。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数量 | 交货期限 | 小计金额(元) |
1 | ||||||
2 | ||||||
… | ||||||
合计 |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投标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报价分析表》投标。报价含辅材、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企业利润等一切上述表格中未列报价细目;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投标单位情况表4、分析表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拟格式。3、现场甲方有权作局部调整。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2021年万元 | ||
实现利润 | 2021年万元 | 销售数量 | 2021年台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年月日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主要材料报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品牌 | 产地 | 质量概述 |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说明 | ||
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
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备注:付款负偏离者,不得中标。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说明 | ||
条目号 | 技术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条款 | ||
类似业绩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注:如无特殊注明,只需注明有偏离部分,全无偏离的,注明无偏离即可。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应提供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1、各方一致决定以(某成员单位名称)为本项目牵头方。(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单位(单位盖章):
5.2、(成员单位名称):5.1、(成员单位名称):5、本次联合投标中,所有成员单位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4、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在本项目合同中必须密切配合、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各自项目,承担各自项目的一切责任,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3、联合体各方承诺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及其附件、招标文件等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义务,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招标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以下无正文](注:如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则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8、本协议书(签订份数根据实际联合体成员数量),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一份用于投标文件内。7、本协议书自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6、若联合体各方因自身原因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联合体各方协商解决,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授权人(签字):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受昆山市公安局的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为委托人拟采购的理化实验室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第六章招标书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牵头单位名称:(全称)(盖章)联合体单位名称:(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清单一:备注:★产品为本项目核心产品三、采购清单:二、招标内容:理化实验室建设建设及配套鉴定处理装置和支持系统。一、招标编号:KSDC-2022-CG-F-014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 |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 1套 | 接受进口产品 |
4 | 气相色谱仪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6 | 超纯水制备仪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7 | 生物显微镜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8 | 迷你离心机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9 | 高速离心机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0 | 低速离心机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1 | 冷冻离心机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2 | 超声波清洗机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3 | 电热恒温水浴锅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4 | 氮气吹干仪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5 | 振荡器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6 | 电子天平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7 | 单道移液器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8 | 瓶口分液器 | 4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9 | 液氮罐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0 | 药品试剂柜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1 | 危化品存储柜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2 | 天平台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3 | 超低温冰箱 | 2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4 | 冰柜 | 2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5 | 冰箱 | 2台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6 | UPS电源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7 | UPS电源(大功率)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8 | 微波炉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29 | 台式鼓风干燥箱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0 | 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1 | PH计 | 3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2 | 台秤 | 1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3 | 勘查相机 | 1个 | 接受进口产品 |
34 | 毒品保险柜 | 2套 | 不接受进口产品 |
35 | 电子天平 | 1套 | 接受进口产品 |
36 | 实验室局部改造 | 1批 | 详见清单一 |
37 | 常规耗材 | 1批 | 详见清单二 |
38 | 化学试剂及标准品 | 1批 | 详见清单三 |
序号 | 内容 | 规格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一 | 隔断及门禁 | ||||
净化隔断墙 | 2100*50*32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型材及辅料。 | 8 | 平方 | |
净化门 | 1200*50*21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型材及辅料。 | 1 | 套 | |
门禁系统 | - | 人脸&指纹&卡片识别 | 1 | 套 | |
二 | 毒物前处理室 | ||||
净化隔断墙 | 4200*50*32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型材及辅料。 | 15.5 | 平米 | |
净化门 | 900*50*21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开墙、型材及锁具。 | 1 | 套 | |
辅料 | - | 闭门器,密封胶,吊顶修复等。 | 1 | 套 | |
三 | 天平室 | ||||
净化隔断墙 | 4200*50*32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型材及辅料。 | 15.5 | 平米 | |
净化门 | 900*50*21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开墙、型材及锁具。 | 1 | 套 | |
辅料 | - | 闭门器,密封胶,吊顶修复等。 | 6 | 套 | |
四 | 毒品前处理室 | ||||
净化隔断墙 | 4200*50*32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型材及辅料。 | 15.5 | 平米 | |
净化门 | 900*50*2100 | 采用50mm厚国标岩棉手工净化板。含开墙、型材及锁具。 | 1 | 套 | |
辅料 | - | 闭门器,密封胶,吊顶修复等。 | 1 | 套 | |
五 | 研判室 | ||||
六人工作桌 | 3200*1200*800 | 简约会议桌,三聚氢胺板胡桃木面台面,钢架结构。 | 1 | 套 | |
工作椅 | 气动滑轮 | 气动升降椅,带扶手。 | 6 | 把 | |
六 | 物证暂存室门 | ||||
木门 | 900*50*2100 | 胡桃木面实木门,含门框及锁具。 | 1 | 套 | |
七 | 通风系统改造 | ||||
原排风管移位 | 20000*600*500 | - | 20 | 米 | |
原排风管弯头变更 | 800*500*800*500 | - | 2 | 只 | |
原排风管三通并联 | 800*500+800*500 | - | 1 | 只 | |
新排风管增加 | 30000*800*500 | - | 30 | 米 | |
送新风管修正 | 15000*600*500 | - | 1 | 式 | |
室内排风管保温 | 12000*800*500 | - | 1 | 式 | |
辅料 | - | - | 1 | 式 | |
登高机(租赁) | - | - | 1 | 式 | |
八 | 门禁系统 | ||||
门禁一体机 | iface7 | 集指纹,人脸识别及卡密一体组盒功能。 | 7 | 套 | |
九 | 其他 | ||||
气瓶柜 | - | 气瓶防爆柜,可放单瓶40L气瓶 | 5 | 个 | |
文件柜 | - | 1800mm*850mm*390mm | 8 | 个 | |
耗材架 | - | 全钢制耗材架,120*50*200CM 四层 | 3 | 个 |
(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四、产品技术参数清单三:清单二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玻璃试管 | 20mL,10根/包 | 3 | 包 |
2 | 样品瓶 | 1.5mL,透明,100个/包 | 10 | 包 |
3 | 样品瓶 | 1.5mL,棕色,100个/包 | 5 | 包 |
4 | 样品瓶盖 | 1.5ml进样,100个/包 | 20 | 包 |
5 | 样品瓶(顶空瓶) | 10mL,透明,含螺纹顶空盖,100个/包 | 10 | 包 |
6 | 样品瓶(顶空瓶) | 20mL,透明,含螺纹顶空盖,100个/包 | 5 | 包 |
7 | 样品瓶(细) | 10mL,棕色,PE垫片,100个/包 | 5 | 包 |
8 | 玻璃烧杯 | 5ml | 5 | 个 |
9 | 玻璃烧杯 | 25mL | 5 | 个 |
10 | 玻璃烧杯 | 50mL | 5 | 个 |
11 | 玻璃烧杯 | 100mL | 10 | 个 |
12 | 玻璃烧杯 | 250mL | 10 | 个 |
13 | 玻璃烧杯 | 500mL | 10 | 个 |
14 | 玻璃烧杯 | 1000mL | 4 | 个 |
15 | 玻璃量筒 | 10ml | 5 | 个 |
16 | 玻璃量筒 | 25mL | 5 | 个 |
17 | 玻璃量筒 | 50mL | 5 | 个 |
18 | 玻璃量筒 | 100mL | 5 | 个 |
19 | 玻璃量筒 | 250mL | 5 | 个 |
20 | 玻璃量筒 | 500mL | 5 | 个 |
21 | 玻璃量筒 | 1000mL | 3 | 个 |
22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5ml | 10 | 个 |
23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10ml | 100 | 个 |
24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25ml | 10 | 个 |
25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50ml | 10 | 个 |
26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100ml | 10 | 个 |
27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250ml | 5 | 个 |
28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500ml | 5 | 个 |
29 | 玻璃容量瓶(棕色) | 1000ML | 5 | 个 |
30 | 具塞三角烧瓶 | 250ml | 10 | 个 |
31 | 具塞三角烧瓶 | 500ml | 10 | 个 |
32 | 玻璃棒 | 250mm*6mm | 20 | 根 |
33 | 玻璃棒 | 300*8mm | 20 | 根 |
34 | 广口瓶(透明) | 30ml | 2 | 个 |
35 | 广口瓶(透明) | 60ml | 2 | 个 |
36 | 广口瓶(透明) | 125ml | 2 | 个 |
37 | 广口瓶(透明) | 250ml | 10 | 个 |
38 | 广口瓶(透明) | 500ml | 10 | 个 |
39 | 广口瓶(透明) | 1000ml | 2 | 个 |
40 | 广口瓶(棕色) | 30ml | 2 | 个 |
41 | 广口瓶(棕色) | 60ml | 2 | 个 |
42 | 广口瓶(棕色) | 125ml | 2 | 个 |
43 | 广口瓶(棕色) | 250ml | 10 | 个 |
44 | 广口瓶(棕色) | 500ml | 10 | 个 |
45 | 广口瓶(棕色) | 1000ml | 2 | 个 |
46 | 抽滤瓶(单嘴) | 500ml | 2 | 个 |
47 | 抽滤瓶(单嘴) | 1000ml | 2 | 个 |
48 | P型层析缸 | 200*200mm,双槽 | 2 | 个 |
49 | 载玻片 | 7101 光面边,50片/盒 | 5 | 盒 |
50 | 载玻片 | 7105磨砂边,50片/盒 | 5 | 盒 |
51 | 盖玻片 | 24*24mm,100片/盒 | 5 | 盒 |
52 | 盖玻片 | 24*50mm,100片/盒 | 5 | 盒 |
53 | 陶瓷研钵 | 80mm | 5 | 个 |
54 | 陶瓷研钵 | 160mm | 5 | 个 |
55 | 酒精灯 | 250ml、玻璃 | 2 | 个 |
56 | 酒精灯 | 400ml,304不锈钢 | 2 | 个 |
57 | 比色皿 | 10mm,两面透光,紫外 | 20 | 个 |
58 | 温度计 | 红液,0-100℃,35cm | 5 | 只 |
59 | 温度计 | 红液,0-200℃,35cm | 2 | 只 |
60 | 塑料尖底离心管 | 0.5ml,1000只/包,连盖 | 5 | 包 |
61 | 塑料尖底离心管 | 1.5ml,500只/包,连盖 | 20 | 包 |
62 | 塑料尖底离心管 | 10ml,100只/包,螺盖 | 20 | 包 |
63 | 塑料尖底离心管 | 15ml,100只/包,螺盖 | 20 | 包 |
64 | 塑料尖底离心管 | 50ml,50只/包,螺盖 | 10 | 包 |
65 | 塑料圆底离心管 | 2ml,500个/包,连盖 | 20 | 包 |
66 | 塑料圆底离心管 | 5ml,300只/包,连盖 | 10 | 包 |
67 | 塑料圆底离心管 | 10ml,100只/包,螺盖 | 10 | 包 |
68 | 塑料圆底离心管 | 15ml,100只/包,螺盖 | 10 | 包 |
69 | 塑料圆底离心管 | 50ml,50只/ 包,螺盖 | 10 | 包 |
70 | 离心管盒 | 0.5ml,72孔 | 5 | 包 |
71 | 离心管盒 | 1.5ml,72孔 | 20 | 包 |
72 | 冻存管盒(样品盒) | 1.5/1.8ml*81孔,纸质 | 30 | 包 |
73 | 样品瓶盒 | 1.5/2ml,100格,塑料 | 20 | 包 |
74 | 样品瓶盒 | 10ml,36格,塑料 | 20 | 包 |
75 | 塑料试管架 | 18mm*40孔 | 10 | 包 |
76 | 吸头(枪头) | 10微升(白色),1000只/包 | 5 | 包 |
77 | 吸头(枪头) | 200微升(黄色),1000只/包 | 20 | 包 |
78 | 吸头(枪头) | 1ml(蓝色),500只/包 | 20 | 包 |
79 | 吸头(枪头) | 1ml,蓝色,加长,500只/包 | 20 | 包 |
80 | 吸头(枪头) | 5ml(白色) | 10 | 包 |
81 | 一次性塑料滴管 | 1ml,100只/包,灭菌 | 5 | 包 |
82 | 一次性塑料滴管 | 3ml,加长,100只/包,灭菌 | 50 | 包 |
83 | 一次性塑料滴管 | 5ml,100只/包,灭菌 | 5 | 份 |
84 | 吸头盒 | 10ul*96孔 | 5 | 包 |
85 | 吸头盒 | 200ul*96孔 | 5 | 包 |
86 | 吸头盒 | 1ml*96孔 | 5 | 包 |
87 | 吸头盒 | 5ml*28孔 | 5 | 包 |
88 | 塑料洗瓶 | 500ml(边管) | 5 | 个 |
89 | 塑料酒精喷壶 | 250ml | 2 | 个 |
90 | 塑料酒精喷壶 | 500ml | 2 | 个 |
91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无塞头) | 2ml,带针头,100只/包 | 5 | 包 |
92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无塞头) | 5ml,带针头,100只/包 | 5 | 包 |
93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无塞头) | 10ml,带针头,80只/包 | 5 | 包 |
94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无塞头) | 20ml,带针头,100只/包 | 5 | 包 |
95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 50ml,50只/包 | 2 | 包 |
96 | 一次性针头过滤器 | 水相,100只/盒,25mm*0.45微米 | 10 | 盒 |
97 | 一次性针头过滤器 | 有机相,100只/盒,25mm*0.45微米 | 10 | 盒 |
98 | 一次性针头过滤器 | 水相,100只/盒,13mm*0.22微米 | 10 | 盒 |
99 | 一次性针头过滤器 | 有机相,100只/盒,13mm*0.22微米 | 10 | 盒 |
100 | 微量进样器(平头) | 10微升 | 5 | 个 |
101 | 塑料量杯 | 250ml | 5 | 个 |
102 | 塑料量杯 | 500ml | 5 | 个 |
103 | 塑料量筒 | 250ml | 5 | 个 |
104 | 塑料量筒 | 500ml | 5 | 个 |
105 | 试管刷 | 中 | 5 | 个 |
106 | 三角烧瓶刷 | 250ml | 2 | 个 |
107 | 三角烧瓶刷 | 500ml | 2 | 个 |
108 | 烧杯刷 | 250ml | 5 | 个 |
109 | 量筒刷 | 250ml | 5 | 个 |
110 | 滴定管刷 | 25ml | 2 | 个 |
111 | 白碱滴定管(皮头) | 25ml | 2 | 只 |
112 | 白酸滴定管(玻璃活塞) | 25ml | 2 | 只 |
113 | 不锈钢药勺 | 16cm | 10 | 只 |
114 | 不锈钢药勺 | 22cm | 10 | 只 |
115 | 一次性塑料药勺 | 柄长128*25*13mm,100只/包 | 5 | 包 |
116 | 医用不锈钢剪刀 | 16cm,直头 | 10 | 把 |
117 | 不锈钢微量药勺 | 3只组小药勺 | 5 | 套 |
118 | 不锈钢三角涂布棒 | 三角边长35mm 柄长200mm 直径4mm左右 | 3 | 只 |
119 | 石棉网 | 200*200mm,包边 | 2 | 个 |
120 | 烧瓶夹 | 镀锌 | 2 | 个 |
121 | 定性滤纸(中速) | 9cm,100片/盒 | 20 | 盒 |
122 | 蝴蝶夹(滴定管夹) | 铝制 | 2 | 个 |
123 | 长颈玻璃漏斗 | 120mm | 5 | 个 |
124 | 称量纸 | 50mm,500张/包 | 10 | 包 |
125 | 称量纸 | 75mm,500张/包 | 10 | 包 |
126 | 称量纸 | 100mm,500张/包 | 10 | 包 |
127 | 称量纸 | 150mm,500张/包 | 5 | 包 |
128 | PH试纸 | 1-14 | 20 | 本 |
129 | 标签纸 | 32*11mm,1张48枚,55张/本 | 50 | 本 |
130 | 精密试纸 | 0.5-5.0 | 5 | 本 |
131 | 精密试纸 | 1.4-3.0 | 5 | 本 |
132 | 精密试纸 | 2.7-4.7 | 5 | 本 |
133 | 精密试纸 | 3.8-5.4 | 5 | 本 |
134 | 精密试纸 | 5.4-7.0 | 5 | 本 |
135 | 精密试纸 | 5.5-9.0 | 5 | 本 |
136 | 精密试纸 | 6.4-8.0 | 5 | 本 |
137 | 精密试纸 | 8.2-10 | 5 | 本 |
138 | 精密试纸 | 9.5-13 | 5 | 本 |
139 | 擦镜纸 | 280张/盒 | 5 | 盒 |
140 | 定量滤纸 | 9cm,中速,100片/盒 | 10 | 盒 |
141 | 微孔滤膜 | 25mm*0.22微米,有机相,200片/盒 | 3 | 盒 |
142 | 微孔滤膜 | 50mm*0.22微米,水相,50片/盒 | 5 | 盒 |
143 | 点样毛细管 | 0.3mm*100mm,1000只/筒 | 2 | 筒 |
144 | 布氏漏斗 | 120mm | 2 | 个 |
145 | 洗耳球 | 30ml | 3 | 个 |
146 | 洗耳球 | 60ml | 3 | 个 |
147 | 万用试管硅胶塞 | 11-15mm,10只/包 | 5 | 包 |
148 | 三角烧瓶硅胶塞 | 21-25mm,10只/包 | 10 | 包 |
149 | 优质橡皮筋 | 100只/包 | 5 | 包 |
150 | 封口膜 | 4英寸×125英尺 | 5 | 盒 |
151 | 一次性PE塑料手套 | 带磨砂,50只/包 | 5 | 包 |
152 | 一次性医用口罩 | 50只/盒 | 50 | 盒 |
153 | 实验服(白色) | 180cm,薄,纯棉 | 8 | 件 |
154 | 一次性丁腈手套(独立包装) | S,25双/盒 | 20 | 盒 |
155 | 一次性丁腈手套(独立包装) | M,25双/盒 | 50 | 盒 |
156 | 耐酸碱长袖手套 | 45cm | 2 | 双 |
157 | 耐高温手套 | GEII15-29 | 2 | 双 |
158 | 防护眼镜 | 12308 | 5 | 个 |
159 | 3M多用滤毒盒 | 6003CN | 2 | 个 |
160 | 3M全面型防毒面罩 | 6800,滤毒盒另配 | 2 | 个 |
161 | 3M口罩 | 8577,P95,带呼吸阀,10只/盒 | 10 | 盒 |
162 | 脱脂棉 | 500g/包 | 10 | 包 |
163 | 脱脂纱布 | 300g/包,74cm*10m | 5 | 包 |
164 | 自封袋 | 0#,4*6cm,100只/包 | 10 | 包 |
165 | 自封袋 | 1#,5*7cm,100只/包 | 10 | 包 |
166 | 自封袋 | 2#,6*8cm,100只/包 | 10 | 包 |
167 | 自封袋 | 3#,7*10cm,100只/包 | 10 | 包 |
168 | 自封袋 | 4#,8*12cm,100只/包 | 10 | 包 |
169 | 自封袋 | 5#,10*15cm,100只/包 | 20 | 包 |
170 | 自封袋 | 6#,12*17cm,100只/包 | 10 | 包 |
171 | 自封袋 | 7#,14*20cm,100只/包 | 10 | 包 |
172 | 自封袋 | 8#,17*25cm,100只/包 | 10 | 包 |
173 | 自封袋 | 9*,20*28cm,100只/包 | 10 | 包 |
174 | 自封袋 | 10#,24*35cm,100只/包 | 10 | 包 |
175 | 自封袋 | 11#,28*40cm,100只/包 | 10 | 包 |
176 | 自封袋 | 12#,35*45cm,100只/包 | 10 | 包 |
177 | 组合工具箱 | --- | 1 | 套 |
178 | 插座 | 总控10孔,5m | 5 | 个 |
179 | 插座 | 总控10孔,3m | 5 | 个 |
180 | 记号笔(mark笔) | 细双头,黑色 | 20 | 根 |
181 | 记号笔(mark笔) | 细双头,红色 | 10 | 根 |
182 | 记号笔(mark笔) | 细双头,蓝色 | 10 | 根 |
183 | 扎带 | 4*150mm,500根,非标 | 2 | 包 |
184 | 扎带 | 4*200mm,500根,非标 | 2 | 包 |
185 | 扎带 | 4*250mm,250根,非标 | 2 | 包 |
186 | 扎带 | 5*350mm,250根,非标 | 2 | 包 |
187 | 洗手液 | 525ml | 5 | 瓶 |
188 | 洗衣粉 | 2800g | 3 | 袋 |
189 | 洗洁精 | 1.5kg | 5 | 瓶 |
190 | 卷纸 | 1800,10卷/提 | 10 | 提 |
191 | 小推车(平板车) | 静音,400斤,48*72cm(小) | 1 | 个 |
192 | 小推车(平板车) | 静音,600斤,60*90cmcm(小) | 1 | 个 |
193 | 移液枪架 | 可放6只枪 | 4 | 个 |
194 | 不锈钢托盘 | 22*32*4.8cm,304不锈钢,深盘 | 2 | 个 |
195 | 不锈钢托盘 | 30*40*4.8cm,304不锈钢,深盘 | 2 | 个 |
196 | 不锈钢酒精消毒缸 | 10cm,304不锈钢 | 3 | 个 |
197 | 塑料废液溶剂桶 | 10L | 2 | 只 |
198 | 塑料废液溶剂桶 | 5L | 4 | 只 |
199 | 分液漏斗 | 500 ml | 5 | 个 |
200 | 手术刀 | 3号刀柄 | 5 | 把 |
201 | 剪刀 | 办公 | 5 | 把 |
202 | 塑料液相小瓶 | 1.5 mL | 10 | 包 |
203 | 塑料液相小瓶盖 | 顶空瓶盖 | 10 | 包 |
204 | 玻璃小瓶盖 | 一字口盖 | 20 | 包 |
205 | 铁锤(粉碎药丸) | 木柄500g | 2 | 把 |
206 | 棕色标品瓶 | 12ml | 20 | 份 |
207 | 垃圾袋 | 55*65cm | 10 | 份 |
208 | 一次性手术外套 | 50g,带袖头,250件/箱 | 1 | 箱 |
209 | 硅胶管 | 8*15,1米 | 2 | 个 |
210 | 托盘天平 | 1000g/1g,8个砝码 | 1 | 个 |
211 | 10mL玻璃具塞离心管 | 螺盖,圆底,离心管 | 50 | 个 |
212 | 干燥皿(存放干燥剂) | 透明真空,180mm | 2 | 个 |
213 | 铁架台 | - | 2 | 个 |
214 | 透明胶带 | 宽 | 10 | 份 |
215 | 液相小瓶架 | 12mm*50孔,适用1.5ml进样小瓶 | 10 | 个 |
216 | 大垃圾桶 | - | 4 | 个 |
217 | 温湿度计 | - | 8 | 个 |
218 | 试剂盒 | MET,25份/盒 | 32 | 盒 |
219 | 试剂盒 | MOP,25份/盒 | 32 | 盒 |
220 | 试剂盒 | COC,25份/盒 | 32 | 盒 |
221 | 试剂盒 | MTD,25份/盒 | 32 | 盒 |
222 | 试剂盒 | THC,25份/盒 | 32 | 盒 |
223 | 试剂盒 | DLT,25份/盒 | 32 | 盒 |
224 | 试剂盒 | KET,25份/盒 | 32 | 盒 |
225 | 试剂盒 | AMP,25份/盒 | 32 | 盒 |
226 | 试剂盒 | BAR,25份/盒 | 32 | 盒 |
227 | 试剂盒 | BZO,25份/盒 | 32 | 盒 |
228 | 蒸发皿 | 200ml | 10 | 个 |
229 | 生化防护服 | - | 2 | 件 |
230 | 现场检验箱 | - | 2 | 个 |
231 | 一次性束发帽 | 100只/包 | 50 | 包 |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氮气 | 纯度99.999%,40L | 10 | 份 |
2 | 氦气 | 纯度99.999%,40L | 3 | 份 |
3 | 氩气 | 纯度99.999%,40L | 5 | 份 |
4 | 气瓶 | 40L | 6 | 瓶 |
5 | 气体减压阀 | 通用型 | 6 | 个 |
6 | 甲醇 | AR级,500mL | 50 | 份 |
7 | 异丙醇 | AR级,500mL | 5 | 份 |
8 | 冰醋酸 | AR级,500mL | 2 | 份 |
9 | 无水乙醇 | AR级,500mL | 50 | 份 |
10 | 乙腈 | AR级,500mL | 2 | 份 |
11 | 浓磷酸 | AR级,500mL | 2 | 份 |
12 | 氨水 | AR级,500mL | 10 | 份 |
13 | 甲酸 | AR级,500mL | 2 | 份 |
14 | 草酸 | AR级,500mL | 2 | 份 |
15 | 乙酸乙酯 | AR级,500mL | 20 | 份 |
16 | 环己烷 | AR级,500mL | 10 | 份 |
17 | 二氯甲烷 | AR级,500mL | 20 | 份 |
18 | 乙酸 | AR级,500mL | 20 | 份 |
19 | 吡啶 | AR级,500mL | 2 | 份 |
20 | β-葡萄糖醛酶苷酶 | from e,coli k 12,1ml | 2 | 份 |
21 | 正丁醇 | AR级,500mL | 2 | 份 |
22 | 硼酸 | AR级,500mL | 2 | 份 |
23 | 正庚烷 | AR级,500mL | 2 | 份 |
24 | 苯 | AR级,500mL | 2 | 份 |
25 | 乙醛 | AR级,500mL | 2 | 份 |
26 | 2.0mg/mL 浓度的叔丁醇有证标准 | 2mg/ml,2ml | 5 | 份 |
27 | 十二烷基磺酸钠 | AR,250g | 2 | 份 |
28 | 三乙醇胺 | AR级,500mL | 2 | 份 |
29 | 酒石酸 | AR级,500g | 2 | 份 |
30 | 异戊醇 | AR级,500mL | 5 | 份 |
31 | 异丁醇 | AR级,500mL | 5 | 份 |
32 | 醋酸乙酯 | AR级,500mL | 5 | 份 |
33 | 溴化钾 | AR级,500g | 5 | 份 |
34 | 石油醚60-90℃ | AR级,500mL | 2 | 份 |
35 | 二甲基甲酰胺 | AR级,500mL | 2 | 份 |
36 | 苯酚 | AR级,500g | 2 | 份 |
37 | 碘 | AR级,250g | 2 | 份 |
38 | 碳酸氢铵 | AR级,500g | 2 | 份 |
39 | 磷酸二氢钠 | AR级,500g | 2 | 份 |
40 | 磷酸氢二钠 | AR级,500g | 2 | 份 |
41 | 磷酸二氢钾 | AR级,500g | 2 | 份 |
42 | 氢氧化钠 | AR级,500g | 5 | 份 |
43 | 氢氧化钾 | AR级,500g | 2 | 份 |
44 | 碳酸钠 | AR级,500g | 2 | 份 |
45 | 碳酸氢钠 | AR级,500g | 2 | 份 |
46 | 氧化钙 | AR级,500g | 2 | 份 |
47 | 氢氧化钙 | AR级,500g | 2 | 份 |
48 | 硫酸铜 | AR级,500g | 2 | 份 |
49 | 硫酸钡 | AR级,500g | 2 | 份 |
50 | 硫酸钠 | AR级,500g | 2 | 份 |
51 | 硫酸铵 | AR级,500g | 2 | 份 |
52 | 氯化钠 | AR级,500g | 2 | 份 |
53 | 无水硫酸钠 | AR级,500g | 20 | 份 |
54 | 硼砂 | AR级,500g | 2 | 份 |
55 | 乙酸铵 | AR级,500g | 2 | 份 |
56 | 无水碳酸钠 | AR级,500g | 5 | 份 |
57 | 氯化钾 | AR级,500g | 2 | 份 |
58 | 氯化铵 | AR级,500g | 2 | 份 |
59 | 无水碳酸钾 | AR级,500g | 2 | 份 |
60 | 硫酸亚铁 | AR级,500g | 2 | 份 |
61 | 十七烷(内标) | 500mg | 2 | 份 |
62 | 乙醇(有证标准溶液级,0.1、0.2、0.5、0.8、1.0、2.0、3.0、4.0 mg/mL系列浓度套装) | - | 5 | 份 |
63 | 2.0mg/mL 浓度的正丙醇有证标准 | 3x1.2ml | 5 | 份 |
64 | Δ9-四氢大麻酸 | 100μg/ml,1mL | 2 | 份 |
65 | 美沙酮盐酸盐 | 100μg/ml,1mL | 2 | 份 |
66 | 烯丙异丙巴比妥(Apr,内标) | 10mg | 2 | 份 |
67 | 冰乙酸 | AR级,500mL | 4 | 份 |
68 | 正己烷 | AR级,500mL | 2 | 份 |
69 | 醋酸钠 | AR级,500g | 2 | 份 |
70 | 安定(地西泮) | 10mg | 2 | 份 |
71 | 利眠宁(氯氮卓) | 10mg | 2 | 份 |
72 | 三唑仑 | 10mg | 2 | 份 |
73 | 阿普唑仑 | 1mg/ml,1ml | 2 | 份 |
74 | 硝基安定(硝西泮) | 10mg | 2 | 份 |
75 | 舒乐安定(艾司唑仑) | 10mg | 2 | 份 |
76 | 氯硝安定(氯硝西泮) | 10mg | 2 | 份 |
77 | 劳拉西泮 | 10mg | 2 | 份 |
78 | 奥沙西泮 | 10mg | 2 | 份 |
79 | 咪达唑仑 | 10mg | 2 | 份 |
80 | 氟硝西泮 | 10mg | 2 | 份 |
81 | 7-氨基氯硝安定 | 10mg | 2 | 份 |
82 | 溴西泮 | 10mg | 2 | 份 |
83 | 巴比妥 | 10mg | 2 | 份 |
84 | 苯巴比妥 | 10mg | 2 | 份 |
85 | 异戊巴比妥 | 10mg | 2 | 份 |
86 | 速可眠(司可巴比妥) | 10mg | 2 | 份 |
87 | 硫喷妥 | 100μg/ml,1mL | 2 | 份 |
88 | 氯丙嗪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89 | 异丙嗪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90 | 多虑平(多塞平)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91 | 氯氮平 | 10mg | 2 | 份 |
92 | 奥氮平 | 10mg | 2 | 份 |
93 | 阿米替林 | 10mg | 2 | 份 |
94 | 佐匹克隆 | 10mg | 2 | 份 |
95 | 延胡索乙素 | 20mg | 2 | 份 |
96 | 美乐托宁 | 100ug/ml,5ml | 2 | 份 |
97 | 多沙普仑(内标物) | 50mg | 2 | 份 |
98 | 氯美扎酮 | 100μg/ml,1mL | 2 | 份 |
99 | 氟西汀 | 50mg | 2 | 份 |
100 | 苯海拉明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101 | 美托咪定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102 | 盐酸文拉法辛 | 100mg | 2 | 份 |
103 | 卡马西平 | 10mg | 2 | 份 |
104 | 东莨菪碱氢溴酸盐 | 50mg | 2 | 份 |
105 | 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 | 100mg | 2 | 份 |
106 | 盐酸舍曲林 | 50mg | 2 | 份 |
107 | 米氮平 | 100mg | 2 | 份 |
108 | 丙咪嗪盐酸盐 | 10mg | 2 | 份 |
109 | 塞拉嗪 | 100μg/ml,1mL | 2 | 份 |
110 | 氟哌啶醇 | 50mg | 2 | 份 |
111 | 帕罗西汀 | 25mg | 2 | 份 |
112 | 盐酸苯海索 | 100mg | 2 | 份 |
113 | 7-氨基氟硝西泮 | 10mg | 2 | 份 |
114 | 敌敌畏 | 100μg/ml,1mL | 2 | 份 |
115 | 甲胺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16 | 乙酰甲胺磷 | 100μg/ml,1mL | 5 | 份 |
117 | 甲拌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18 | 对硫磷(乙基对硫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19 | 亚胺硫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0 | 马拉硫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1 | 内吸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2 | 倍硫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3 | 二嗪磷(二嗪农)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4 | 氧乐果(氧化乐果)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5 | 乙拌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6 | 久效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7 | 异稻瘟净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8 | 三唑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29 | 呋喃丹(克百威)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0 | 灭多威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1 | 二氯苯醚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2 | 胺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3 | 氯氰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4 | 氰戊菊酯(杀灭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5 | 溴氰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6 | 甲氰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37 | 毒鼠强 | 二氯甲烷中 100ug/ml 1ml | 2 | 份 |
138 | 特丁津 | 1mg/ml,1mL | 2 | 份 |
139 | 敌百虫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0 | 氟氯氰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1 | 噻嗪酮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2 | 环嗪酮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3 | 异丙威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4 | 甲草胺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5 | 联苯菊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6 | 毒死蜱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7 | 肉豆蔻醚 | 50mg | 2 | 份 |
148 | 乙草胺 | 100μg/ml,1mL | 2 | 份 |
149 | 异丙甲草胺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0 | 啶虫眯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1 | 辛硫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2 | 乐果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3 | 特普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4 | 硫特普(治螟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5 | 丙溴磷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6 | 鱼藤酮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7 | 硫丹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8 | 溴敌隆 | 100μg/ml,1mL | 2 | 份 |
159 | 大隆(溴鼠灵) | 标准品100mg | 2 | 份 |
160 | 敌鼠 | 标准品10mg | 2 | 份 |
161 | 扑草净 | 100μg/ml,1mL | 2 | 份 |
162 | 三环唑 | 100μg/ml,1mL | 2 | 份 |
163 | 哒螨灵 | 100μg/ml,1mL | 2 | 份 |
164 | 呋喃酚 | 250mg | 2 | 份 |
165 | 氟虫晴 | 100μg/ml,1mL | 2 | 份 |
166 | 啶虫脒 | 100μg/ml,1mL | 2 | 份 |
167 | 敌草快 | 10mg | 2 | 份 |
168 | 丁酮标液 | 甲醇中 1000ug/ml 5ml | 2 | 份 |
169 | 乙酸甲酯 | AR级,500mL | 2 | 份 |
170 | 甲苯标液 | 二硫化碳中 100ug/ml 2ml | 2 | 份 |
171 | 吗啡-水合物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2 | 可待因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3 | O6-单乙酰吗啡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4 | 海洛因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5 | 安眠酮 | 10mg | 2 | 份 |
176 | 可卡因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7 | 甲基苯丙胺盐酸盐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8 |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盐酸盐 | 100μg/ml,1mL | 2 | 份 |
179 | 替苯丙胺盐酸盐(MDA) | 100μg/ml,1mL | 2 | 份 |
180 | △9-四氢大麻酚 | 100μg/ml,1mL | 2 | 份 |
181 | 氯胺酮 | 100μg/ml,1mL | 2 | 份 |
2.3.相对湿度:40-80%。2.2.温度:18-26℃(最佳环境);15-31℃(操作环境);2.1.工作电压:220V5%,50Hz;2.工作环境条件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可用于有机物的确认。1.仪器用途说明
3.2柱温箱3.1.3配置不小于6英寸彩色屏幕,支持不少于9种语言,具有仪器和耗材健康追踪功能,内置视频维护操作指南,可通过触摸屏一键检漏、直接设定进样口、气相检测器包括温度、流速等参数,支持一键重置仪器。需提供触摸屏一键检漏,一键重置仪器照片。3.1.2峰面积重现性:<0.3%RSD。3.1.1保留时间重现性:<0.0008min;3.1系统性能指标3.气相色谱部分
3.2.6温度稳定性:0.01℃/1℃;3.2.5柱温箱冷却时间:从450℃降温至50℃,小于4min(室温22°C);3.2.4最高升温速率≥125℃/min;3.2.3程序升温:不少于25阶/26平台;3.2.2温度控制精度:0.1℃;3.2.1操作温度范围:室温以上4℃到450℃;
★3.4.1进样口即时联接模块设计,无需任何工具用户可在2min之内更换进样口模块,无需任何工具即可快速维护进样口,更换隔垫及衬管(提供结构图彩页);3.4分流不分流进样口★3.3.2最大分流比:≥12000:1;全程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提供制造商盖章参数和软件截图);3.3.1压力范围:不少于0~150psi;3.3电子压力控制器3.2.7配置柱温箱照明灯,柱温箱门打开自动自动点亮,方便色谱柱日常维护(提供实物图照片)。
3.5.3进样精度:RSD<0.3%;3.5.2最小进样体积:0.01µl;3.5.1配置不少于100位(2mL)以上样品位;3.5液体自动进样器3.4.3配置有即时连接锁扣,免工具即可完成色谱柱的连接;3.4.2最高操作温度:400℃;
4.1.1采用一体化无线式超惰性离子源(包括推斥极、离子盒、源透镜和RF透镜),以方便日常维护快速拆卸离子源(需提供离子源实物照片);4.1离子源4.质谱部分3.5.7配置状态指示灯和前置放大镜,方便观测进样器和进样针的工作状态。★3.5.6进样器不占进样口位置,更换进样口隔垫、衬管无需搬动进样器;在不搬动进样塔的情况下可以执行手动进样(提供安装的照片证明)3.5.4进样体积:0.01-5µl;
★4.3.2质量范围:至少1.5–1100u(提供制造商盖章指标参数);4.3.1全金属钼主四极杆,惰性、均一无镀层设计,可打磨可清洗;4.3四极杆质量分析器★4.2须配置预四级杆:在离子源和四极杆之间必须配备弯曲型的离子轨道,采用离轴式光学设计以提升低浓度检测定量,同时能够保护主四极杆不受污染(提供官方原理图彩页)。4.1.3一体化的、同方向、并有灯丝透镜保护的双灯丝组件设计,双灯丝同时支持EI模式和CI模式,精确调节的灯丝发射电流最大可到350µA。4.1.2无镀层的惰性材料,离子源独立加热控制,温度可到350℃;
4.6真空系统:分子涡轮泵抽速不小于300L/s(He);前级机械泵抽速不小于3.0m3/h;4.5检测器系统:不低于9个数量级的线性动态范围;★4.4必须可升级直接进样杆用于未知物定性分析,可直接固体进样提供高达1600℃高温,在不移动GC及不破坏质谱真空度的情况下在质谱端进行直接进样,通过MS谱库比对可直接给出定性结果,为化合物的快速定性(无需气相色谱分离)和超高沸点化合物(1000℃以上)的测定提供了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制造商应用文献证明)。★4.3.5灵敏度(使用He气做载气):EI全扫描,1pg/µL八氟萘进样1µL,扫描范围50-300u,S/N≥2500:1(mass272,RMS);仪器检出限(IDL)≤2fg,(10fgOFN八次连续不分流进样,监测m/z272离子的峰面积,置信区间为99%)(提供制造商盖章资料并作为验收指标)。4.3.4扫描速度:≥20000u/s。4.3.3分辨率:全质量范围内单位质量分辨;
4.7.5具有审计追踪功能:打开色谱数据时,可在同一窗口中查看色谱图与进样时的仪器工作日志,记录仪器的每一个执行的参数;符合cGMP/GLP和21CFRPart11等相关法规的要求。4.7.4具有AutoSIM和t-SIM功能(即根据全扫描自动生成SIM定量离子和保留时间的方法,并根据每个分析物的保留时间自动分配以该化合物保留时间为中心的SIM片段采集方法)。4.7.3可对每段扫描的扫描速度、扫描范围、离子极性、棒状图或轮廓图的采集、发射电流、检测器增益、化学源气体流速,指定调谐文件进行控制;4.7.2提供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和全扫描/选择离子扫描交替扫描(>100组);4.7.1具有棒状图和轮廓图数据采集能力;4.7质谱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
5.2质谱启动包2套;5.1气相色谱仪主机(带质谱接口)2台;5.配置清单4.8谱库:NIST20谱库,支持自建谱库,客户根据自身应用建立自己需求的谱库。4.7.7数据处理系统:智能/自动/手动调谐,数据采集,数据检索,分析结果报告,定量分析及谱库检索功能。★4.7.6具有使用单一文件一键式方法转移功能:只需从制造商软件官网免费下载待测样品的工作流程文件并导入到用户软件工作站,即可得到自动生成的样品分析序列,点击提交序列即得分析结果。(提供软件截图);
(2)高效液相色谱仪5.7台式电脑、打印机各2套。5.6耗材2批(进样口隔垫50个、O型圈10个、石墨垫片1包、螺母5个、2ml液体进样瓶100个;分流/不分流衬管10根、气质分析柱1根);5.5软件2套、NIST20谱库2套;5.4质谱仪主机(带分子涡轮泵和机械泵、惰性EI源)2套;5.3分流不分流进样口2套;
★1.3最大耐压:≥70MPa(0-5mL/min流速范围内)(提供制造商盖章参数);1.2流量范围:0.001-10mL/min,步进0.001mL/min;1.1四元泵:串联双柱塞,无需阻尼器,陶瓷单向阀,内置脱气机和柱塞杆密封圈清洗系统;泵系统2.技术参数1.用途:用于水质、食品、制药、环保、化工行业的研发及各种常规分析
1.9梯度精度<0.15%SD。1.8梯度准确度:满量程的±0.5%;1.7梯度形成:低压梯度比例;1.6流量精度<0.05%RSD;★1.5流量准确度:±0.1%(提供制造商盖章参数);1.4配置主动式单独流路清洗和柱塞液滴计数器(自动监控泵漏液情况和泵清洗液情况),全自动压缩性补偿;
2.5进样量精度:RSD<0.25%;2.4进样量准确度:±0.5%;2.3进样体积:0.01-100μL;2.2最大耐压:70Mpa;2.1操作原理:分流进样;自动进样系统
柱温箱2.10自动化特点:条码读取:空位检测;样品架/孔板确认;库存管理;★2.9样品容量:2mL自动进样瓶不小于200位,兼容不同规格自动进样瓶、深孔板和浅孔板;2.8交叉污染:0.0004%;2.7进样周期时间:<8s;2.6进样线性:r>0.99999(咖啡因水溶液);
3.8预留额外的两个六通阀或七通阀位置,可用于在线样品前处理等应用。3.7容量:不少于2个柱槽;3.4温度准确度:±0.5℃;3.3温度稳定性:±0.05℃;3.2温度范围:5-85℃,0.1℃增量;3.1操作原理:帕尔贴结合空气循环模式、直热模式双模式温控;
4.5分辨率:0-0.6nm4.4波长精密度:±0.1nm4.3波长准确度:±1nm4.2波长范围:190-800nm(选配钨灯),具备光谱全扫功能4.1二极管数:1024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4.11噪声:<±6µAU在254nm4.10自动校正:D-alpha线法自校正,氧化钬滤光器验证;★4.9数据采集频率:125HZ(含3D模式);4.8灯:氘灯、钨灯4.7通道数:8+3DUV光谱扫描4.6带宽:1-100nm
5.4具有仪器相关数据与运行状况溯源功能,方便故障排查;5.3具有使用单一文件一键式方法转移功能:只需从制造商软件官网免费下载待测样品的工作流程文件并导入到用户软件工作站,即可得到自动生成的样品分析序列,点击提交序列即得分析结果。(提供软件截图)。5.2符合cGMP/GLP和21CFRPart11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具备用户管理、审计追踪以及访问控制等功能;可使用三种级别的电子签名;可分别设置独立的电子签名密码与登录密码;支持强密码策略。5.1操作系统:可兼容WindowsXP、Vista、Win10;可用于全二维数据分析;具有数据库功能;可自动进行快速数据采集和后处理;可使用PDF、EXCEL等格式输出实验结果,实验数据编辑相关操作为EXCEL式操作,运算灵活,修改方便。控制软件4.12漂移:<1mAU/h在254nm
6.3自动进样器1套;6.2柱温箱1套;6.1四元梯度泵(含溶剂架和脱气系统)1套;6.配置要求5.6软件的方法设置功能,可以在0-230uL体积范围内任意调节系统梯度延迟体积(GDV)功能(提供软件截图)。5.5可升级至网络版软件;可与质谱(MS、MSMS、ICPMS)无缝兼容;可通过升级兼容第三方仪器,操控包括气相色谱,离子色谱等第三方仪器公司仪器;
1、性能指标:(3)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6.7台式电脑、打印机各1套。6.6C18色谱柱1根,自动进样瓶(100个/包)1包;6.5操作软件1套;6.4DAD检测器1套;
1.6.波数精度:优于0.001cm-1★1.5.分辨率:优于0.25cm-1(提供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1.4.全光谱标准线性准确度:优于0.1%T(按ASTME1421标准方法)。1.3光谱范围:7,800-350cm-11.2.检测器:高性能DTGS检测器,仪器能自动识别、参数设置,检测器采用24位500KHz高精度、高速数据采集A/D转换器。★1.1.干涉仪:磁浮式或空气轴承式干涉仪,具有三维激光控制自动调整和每秒13万次高速扫描动态准直控制功能,保证长期检测的高稳定性、准确性,无光谱偏离和失真。(提供制造商官方证明材料)
1.12.智能型透射测样装置:适配各种固、液、气测样装置而无需光路调整,仪器能自动识别、设置和适配性诊断等智能化操作。1.11.数据接口:USB2.0标准快速计算机与仪器通讯接口。1.10.干燥密封系统:光学台采用特殊密封设计,配有防雾化镀层的红外透射密封窗片,具有独到干燥防潮性能。1.9.光学系统:采用全智能化控制,仪器全方位状态实时监控,具有对各种应用附件适配性测试,性能验证,自动光谱质量检查,维护设定和预先提示等独到标准功能,消除各种误差,确保检测光谱高准确性。1.8.高稳定快速扫描功能:40张谱图/秒。1.7.峰-峰值信噪比:优于50,000:1(4cm-1分辨率,1分钟扫描)
2.3.金刚石晶体智能衰减全反射检测装置1套2.2.高级材料混合物自动分离和鉴别分析软件1套2.1.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主机1台2、配置要求:1.14.红外软件:包括各种常规红外操作处理应用及仪器认证测试系统功能,具有光谱采集自动光谱质量检查和判断提示,自动谱峰查找定量分析、智能模型编辑、ATR多模式校正、高精确物质鉴别等独到先进应用功能。与Windows10和7兼容,操作界面可进行中英文等多语言切换,适应不同操作者需求。1.13.快捷操作方式:主机面板配备快捷操作功能键,仅需一个按键即可完成的流程化检测,实现零培训操作。
用于气体、液体和固体样品中微量或痕量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定量分析1、仪器用途说明(4)气相色谱仪2.6.仪器控制用工作站电脑1台2.5.压片机(含制样工具包)1套2.4.智能透射测试装置1套
3.1系统性能指标3、技术规格2.3工作适度:相对湿度20-80%。2.2温度:5-40ºC;2.1电源电压要求:220V+10%,50Hz~60HZ;2、仪器工作环境
3.2.2温度控制精度:0.1℃;3.2.1操作温度范围:室温以上4℃到450℃;3.2柱温箱3.1.3配置不小于6英寸彩色屏幕,支持不少于9种语言,具有仪器和耗材健康追踪功能,内置视频维护操作指南,可通过触摸屏一键检漏、直接设定进样口、气相检测器包括温度、流速等参数,支持一键重置仪器。需提供触摸屏一键检漏,一键重置仪器照片。3.1.2峰面积重现性:<0.3%RSD。3.1.1保留时间重现性:<0.0008min;
3.3电子压力控制器3.2.7配置柱温箱照明灯,柱温箱门打开自动自动点亮,方便色谱柱日常维护(提供实物图照片)。3.2.6温度稳定性:0.01℃/1℃;3.2.5柱温箱冷却时间:从450℃降温至50℃,小于4min(室温22°C);3.2.4最高升温速率≥125℃/min;3.2.3程序升温:不少于25阶/26平台;
3.4.3配置有即时连接锁扣,免工具即可完成色谱柱的连接(提供实物图照片);3.4.2最高操作温度:400℃;3.4.1进样口即时联接模块设计,无需任何工具用户可在2min之内更换进样口模块,无需任何工具即可快速维护进样口,更换隔垫及衬管(提供结构图彩页);3.4分流不分流进样口3.3.2最大分流比:≥12000:1;全程压力控制精度:0.001psi(提供软件截图)。3.3.1压力范围:不少于0~150psi;
3.5.1.4数据采集频率:≥600Hz。3.5.1.3线性范围:107;3.5.1.2最低检测限:<1.4pgC/s;3.5.1.1最高操作温度:450ºC;3.5.1火焰离子检测器(FID)★3.5.检测器:检测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无需任何工具用户可在2min之内更换检测器(提供结构图彩页)。
3.6.5定量环/样品流路温度:关闭或室温+5至225℃,或150至300℃,增量设置为1℃,读取精度为0.01℃。3.6.4孵化箱温度:关闭或室温+5至300℃,增量设置为1℃,读取精度为0.01℃;3.6.3样品流路:阀-定量环技术,无传输线,样品出口直接与毛细管色谱柱连接;★3.6.2样品瓶容量:不少于240位样品瓶位,序列运行时可取下样品托盘,方便加载额外样品;12位孵化箱位数,12位自动重叠位,支持不连续的样品瓶位;须支持重叠进样,无需在顶空仪器方法中设置GC循环时间,顶空进样器能直接读取GC运行时间;3.6.1峰面积重复性:<0.8%RSD;3.6顶空自动进样器
多次顶空萃取(MHE),每个样品瓶高达100次萃取;3.6.8进样模式:标准模式;3.6.7可通过GC面板交互界面直接控制顶空进样器,实时设置顶空参数,实时显示运行状态。进样时间:0.00至999.99min。定量环平衡时间:0.00至5.00min;3.6.6压力平衡时间:0.00至5.00min;
3.7.2符合cGMP/GLP和21CFRPart11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具备用户管理、审计追踪以及访问控制等功能;可使用三种级别的电子签名;可分别设置独立的电子签名密码与登录密码;支持强密码策略。3.7.1操作系统:可兼容WindowsXP、Vista、Win10;可用于全二维数据分析;具有数据库功能;可自动进行快速数据采集和后处理;可使用PDF、EXCEL等格式输出实验结果,实验数据编辑相关操作为EXCEL式操作,运算灵活,修改方便。3.7工作软件3.6.10独立的Web服务器界面,可进行检漏,校准,仪器配置,实时日志记录,样品实时运行状态显示。3.6.9压力范围:最大进样口压力:550kPa,最大样品瓶压力:500kPa。多次顶空进样(MHI),每个样品瓶高达100次萃取。
4.3FID检测器2套;4.2毛细柱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和配置柱锁扣1套;4.1气相色谱仪主机(包括启动工具包、工作软件)1套;4、仪器配置要求3.7.4除了能控制气相色谱外,也能完全控制包括液相色谱以及离子色谱在内的其余色谱质谱产品;可升级为网络版以集中管理所有仪器,实现实验室集成化管理。3.7.3具有使用单一文件一键式方法转移功能:只需从制造商软件官网免费下载待测样品的工作流程文件并导入到用户软件工作站,即可得到自动生成的样品分析序列,点击提交序列即得分析结果。(提供软件截图)。
1、工作条件:(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4.7全自动空气源和氢气发生器各1套。4.6品牌台式电脑及打印机各1套;4.5耗材一批(进样口隔垫(50个每包)1包、分流/不分流衬管10根、衬管密封圈(O型圈)(10个/包)1包、石墨压环(10个/包)1包、色谱柱螺母(5个/包)1包、20mL顶空自动进样器(100个/包)1包、酒精专用柱2根);4.4顶空液体自动进样器(240位样品位,12个孵化位)1套;
★2.2光源:氙灯光源,使用过程中无需切换光源。2.1光学系统:双光束,全息切尔尼-特纳光栅2、主机详细技术参数:1.3电源:100-240V;50-60Hz1.2温度:15-30℃1.1湿度:70%
2.8光栅转动速度:31,000nm/min2.7波长扫描速度:1~6000nm/min自动可调2.6波长重复性:±0.05nm2.5波长准确度:±0.5nm(546.1nm汞灯测试)2.4波长范围:190nm-1100nm2.3带宽:1nm
2.14噪音:<0.00015A260nm,1.0nmSBW,RMS@0A2.13杂散光:<0.05%(220nm&340nm)2.12吸光度重复性:±0.0002A2.11吸光度准确度:±0.004A(1Abs)2.10吸光度范围:>3.5A2.9数据点分辨率:0.1、0.2、0.5、1.0、2.0、5.0、10nm
4、配置3、软件功能:中英文可任意选择,全波段扫描,定量,动力学,单波长、多波长测定,多组份分析等。客户定制环境编辑程序CUE软件,可将复杂的分析方法编辑成简单的人性化操作流程2.18配备USB接口,可接U盘,打印机或电脑。2.17检测器:双硅光二极管2.16基线平直度:±0.0006A(200–800nm,1.0nm带宽)2.15稳定性:<0.0005A/hr
1、该系统由自来水作进水,生产二级纯水和一级超纯水,水质符合GB6682-2008和GB33087-2016的要求。(6)超纯水制备仪4.4仪器控制用工作站电脑1台4.3长光程支架1个4.210mm光程石英比色皿2个4.1主机1套
7、内置RO柱、EDI模块和纯水管路紫外灯;EDI模块防结垢设计,无需软化柱或防毒柱;不接受双极RO设计;产水流速恒定,不受环境温度影响。6、细菌<0.01CFU/ml,颗粒物(≥0.22μm)<1个/ml,热源含量<0.001Eu/ml。5、TOC≤5ug/L。4、Cd、Pb、Hg、Cr、Ba、Se、As、Sb、B、Si离子含量≤0.01ug/L。3、超纯水电阻率≥18.2MΩ•cm@25℃,最大取水流速2L/min,流速可调。2、纯水产水速度≥5L/hr,电阻率≥5MΩ·cm@25℃,TOC含量≤30ppb。
13、主控制器可独立于主机和取水器,全触控和可移动设计;通过控制器可远程控制取水器调节流速和定量取水,可监控机器中泵、阀、紫外灯等的状态或电流,维护和报警信息。各级参数均可设置上下报警限,当设备运行超出报警限时会自动报警。12、系统配置至少两种清洗模式,自动提示氯洗和pH清洗。11、内置TOC检测模块,完全氧化法原理,在线检测超纯水中的可氧化总有机碳含量,检测精度≤±0.1ppb。10、配置一套大容量低有机物型超纯化柱,针对用户特定需求,可选择基础型、深层过滤型、低镁型、低有机物型、低硼型、ICP型等6种不同配方填料的超纯化柱。9、纯化柱、紫外灯和过滤器有RFID识别芯片,系统可自动识别和监控生产列号、安装日期、更换期限、过水量或剩余寿命。8、产水储存于外置非压力水箱,HDPE材质,无外接溢流管,配紫外杀菌模块和空气过滤器。具备双重传感器监测,独立高液位传感控制实现异常超高液位保护,可全程监控储水正常液位,并显示在主控屏上,精度≤1%。
2、观察头:铰链式三目观察头,30°倾斜。目镜筒前的铰链部分可任意360°旋转,可使观察筒随意停止在垂直旋转圆周的任意一个角度,方便相互之间观察、讨论标本,且可以根据操作者的感觉舒适度调整眼点高低位置,镜筒带上下位置,上位可提供34mm的调整高度。双目瞳距:47mm-78mm,双目镜都带屈光度调节。1、光学系统:NIS60无限远光学系统,能更好的消除色差、球差,互换性好。(7)生物显微镜16、用户可通过APP,远程查看机器使用状况、报警信息、水质信息,可对多台设备同步管理。15、主机盖板采用磁吸式设计,开盖即见纯化柱和紫外灯(投标时提供实物照),用户可以不依赖工程师,无须使用工具,可自行便捷更换纯化柱和紫外灯。14、配置独立取水器,可与主机分离至少10米,可通过无数据线方式与主机通讯连接(投标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有效证明),可查看系统状态,可定量取水,可根据需求增配到10个以上取水器。
●40X(弹簧)NA=0.65WD=1.5●10XNA=0.25WD=18●4XNA=0.10WD=20.65、物镜:NIS60无限远平场物镜,高性噪比、高分辨率以及高反差的成像效果,适合各种观察方式。4、目镜:SW10×/22,高眼点,双目视度可调,目镜可用工具锁定,防止脱落与丢失,带橡胶眼罩。3、转换器:内倾式编码式五孔转换器,转动舒适,定位准确可靠。
9、镜体采用一体化结构,刚性及防震性能更好,成像质量高。8、照明系统:LED照明提供白色冷光,无需调节可以给整个视场带来均匀的照明。3WSLED(液晶屏显示倍率、定时休眠、亮度指示及锁定等)7、聚光镜:阿贝式聚光镜,N.A.1.25,大小标记位按对应的物镜的倍率进行刻度标记。聚光器垂直移动调节范围:10mm。5、粗微调焦机构:粗微同轴,齿杆齿条传动,采用三角导轨滚柱交叉导向机构。粗微调焦范围:30mm,粗调每转37.7mm。微调每转0.2mm,最小读数:2μm,粗调焦带上限位及松紧调节环,具有过载保护自动卸力装置。人机工程学设计:调焦手轮与载物台移动手柄位置较低,位于同一水平高度可单手舒适操作,且两者离操作者距离相同,使操作者无需扭曲身体即可用单手以自然姿态轻松操作。6、载物台:同步带双层机械载物台,XY向导轨都内置于载物台内部,确保载物台上方有更大的操作空间和X、Y向的移动更平滑、精密。移动范围78×54(mm),面积230(W)×150(D)mm,游标读数0.1mm。抗腐蚀的喷粉台面,经久耐用。●100X(弹簧、油)NA=1.25WD=0.3
2、功率:30W1、电源:220V(8)迷你离心机12、0.01mm定标卡11、光电转换1X-C接口。10、配2000万像素彩色摄像头USB3.0接口,索尼COMS芯片,最高像素下每秒15帧,具有拍照、录像、测量、叠加标尺、大图拼接、景深扩展、荧光叠加等功能。
3、转子容量:24×1.5ml2、最大相对离心力:18757×g1、最高转速:16500rpm(9)高速离心机4、转子容量:8x1.5ml3、最大转速:12000转/分
9、离心腔直径:Ф200mm8、整机噪声:≤65dB(A)7、总功率:420W6、支持电源:AC220±22V50/60Hz10A5、转速精度:±10r/min4、定时范围:1min-99min
5、转速精度:±10r/min4、定时范围:1min~99min3、容量:12×10ml2、最大相对离心力:2250×g1、最高转速:4000rpm(10)低速离心机
1、最高转速:16500rpm(11)冷冻离心机9、离心腔直径:φ280mm8、整机噪声:≤65dB(A)7、总功率100W6、支持电源:AC220±22V50/60Hz10A
7、温度精度:±1.0℃6、温度设置范围:-20℃~40℃5、转速精度:±10r/min4、定时范围:1min-99min3、转子容量:24×1.5ml2、最大相对离心力:18757xg
1、内槽尺寸:300×155×150mm(12)超声波清洗机11、离心腔直径:Ф160mm10、整机噪声:≤65dB(A)9、总功率:550W8、支持电源:AC220±22V50Hz10A
7、功率可调:40-100%6、温度可调:室温-80℃5、加热功率:300W4、超声功率:180W3、工作频率:40KHz2、容量:6L
1、电源电压:AC220V50HZ(13)电热恒温水浴锅11、排水:无10、降音盖:有9、网篮:有8、时间可调:1-999min
7、定时范围:0~999min6、容积:9.9L5、跟踪报警:±2℃4、恒温波动度:±0.5℃3、控温范围:RT+5~99℃2、消耗功率:1000W
5、温度均匀性100℃:≤±0.5℃4、显示精度:±0.1℃3、控温精度:≤±0.5℃2、定时时间:最长99小时59分钟1、温度范围:室温+5℃~150℃(14)氮气吹干仪
11、模块数量:1×2410、最大气体压力:0.02Mpa(使用气针数≤16个),0.05Mpa(使用气针数>16个)9、最大气体流量:15L/min8、最大升降行程:200mm7、升温时间:≤30分钟6、温度均匀性100℃:≤±1℃
3、转速:2800转/分2、功率:40w1、电源:220v(15)振荡器13、熔断器:250V3AФ5×2012、加热功率:300W
4、线性误差:0.2mg3、重复性sd:0.1mg2、可读性:0.1mg1、最大称量值:220g(16)电子天平4、工作方式:连续、点触、调速
(17)单道移液器9、校准模式:内校准8、秤盘尺寸:φ90mm7、最小称量值:160mg6、温漂(PPM/K):35、稳定时间:2.5s
1、分液范围广(多种规格)(18)瓶口分液器4、量程范围:0.2-2ul、1-10ul、10-100ul、100-1000ul、1-10ml3、具备密度调节功能,适用于不同密度的液体,通用性更广泛2、伸缩式弹性吸嘴设计,可以确保移液气密性和均一性1、人体工程学设计,重量轻,操作用力小,避免发生手部重复性劳损(RSI),单手可调,光滑轻便,适手性好
1、具有真空绝热性能,具备高度的温度均匀性(19)液氮罐最小分度:0.2ml4、量程范围:1-10ml3、所有分液组件具有高耐化学腐蚀性2、排液阀上的安全球阀可以防止未安装排液管时出现泄漏
3、产品尺寸(宽*深*高mm):1265×680×1830mm(外形)、1160×585×1250mm(内部)2、额定功率:360W1、额定电压:220V(20)药品试剂柜3、容积:10L2、材质:不锈钢罐体
(21)危化品存储柜8、气候类型:N7、制冷剂用量:R134a(382g)6、额定频率:50Hz5、控温范围:2-48℃4、容积:828L
1、材质:优质冷轧钢板(22)天平台4、3块层板,双门,1根静电接地导线,电子密码锁3、容积:45加仑2、尺寸:1560x1090x460(H×W×D/MM)1、材质:双层优质钢板
2.容积:340L。1.样式:立式。(23)超低温冰箱4、平稳板:采用>40mm厚度大理石板,抛光3、技术指标:十万级减震,三级防震。2、尺寸:1200x600x800(长*宽*高/MM)
3.箱内温度:2℃~8℃2.容积:330L。1.样式:立式。(24)冰柜4.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32℃,电源220V/50Hz。3.温度范围:-40℃~-86℃。
4、噪声36dB3、能效等级三级2、制冷控制系统机械温控1、最大容积:218L,冷冻室容积:57L冷藏室容积:126L(25)冰箱4.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6~32℃,电源220V/50Hz。
3、输入频率范围:40Hz~70Hz2、输入电压范围:120-275VAC1、容量:5400W/6000VA(26)UPS电源6、温度范围-20~8℃5、耗电量0.69Kwh/24h
9、后备时间:≥2小时8、电池节数:167、输出频率:50/60Hz±0.2Hz6、输出精度:±1%5、输出电压:220VAC4、输入功率因数:M0.99
5、输出电压:220VAC输出带隔离变压器4、输入功率因数:M0.993、输入频率范围:40Hz~70Hz2、输入电压范围:120-275VAC1、容量:9000W/10000VA(27)UPS电源(大功率)
功率:700W(28)微波炉9、后备时间:≥2小时8、电池节数:167、输出频率:50/60Hz±0.2Hz;6、输出精度:±1%
2、控温范围:RT+10~250℃(注:RT指环境温度)1、电源电压:220V50HZ(29)台式鼓风干燥箱容积:20L额定功率:50Hz额定电压:220V
8、定时范围:1~9999min7、载物托架(标配):2块6、输入功率:1100W5、恒温波动度:±1℃4、工作环境温度:5℃~40℃3、温度分辨率:±0.1℃
5、大真空度(MPa):0.0984、扬程(m):103、流量(L/min):802、电源(V/Hz):220/501、功率(W):180(30)循环水式多用真空泵
(31)PH计10、水箱材质:PP9、水箱容积(L):158、安全功能:止回阀7、抽气头数(个):26、单头抽气量(L/min):10
6、温度范围:手动0.0-60.0℃5、PH最小分辨率:0.01ph4、PH范围:-2.00-18.00ph3、mv最小分辨率:1mv2、mv范围:-1999-1999mv1、级别:0.01级
最大称量值:100kg毛重:5.0kg充电方式:铅蓄电池显示方式:LED(32)台秤7、温度最小分辨率:0.1℃
5、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离子电池4、取景器类型:光学取景3、连拍速度:高速连拍:使用取景器拍摄时最高约10张/秒,使用实时显示拍摄时最高约11张/秒。2、ISO感光度:静止图像拍摄:自动ISO(在ISO100~25600之间自动设置)1、有效像素:3250万(33)勘查相机
1、电容式触摸屏;(34)毒品保险柜9、产品净重(g):机身:约619克(仅机身),镜头:约515克,配64G储存卡8、产品尺寸(mm):机身:约140.7×104.8×76.8毫米,镜头:约Φ77.4×96毫米7、镜头:18-135MM6、液晶屏尺寸:3.0英寸
2、最大秤量:81g/220g1、可读性:0.01mg/0.1mg(35)电子天平4、-5~8℃制冷控温3、一维条码识别信息,自动录入信息数据库;2、本地系统,在柜体屏幕直接进行领用、归还、入库、报表查询、查看监控、用户管理、系统设置、人脸识别等操作;
8、专业级全自动校准技术(ProFACT),温度漂移和用户时间设置触发的全自动校正,确保始终获得精确的称量结果7、高分辨率后置式传感器,悬挂式网格秤盘,6、秤盘尺寸(mm):78x735、稳定时间:3s/1.5s4、线性误差:0.06mg3、重复性(sd,载荷5%):0.01mg
12、温度漂移和用户时间设置触发的全自动校准11、自定义允差配置文件,具有预定义的质量和称重设置,及MinWeigh最小称量警告功能,水平控制功能,水平警报并带实时图形化水平向导10、通过三色状态指示灯颜色直观的显示天平的状态。绿色表示准备就绪,黄色表示警告,红色表示错误所有数据(包括读数、应用、方法、甚至是天平设置)无需软件,直接通过USB接口或者U盘导出内置称量结果记事本可消除抄写错误,内置称量方法存储无缝过程9、全新4.3英寸彩色中文触摸屏,支持滑动操作和兼容手套操作,图形用户界面可简化操作
3、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全部设备、调试、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入网、劳保、专利技术、检测费用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1、投标人所投报品牌的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五、综合说明其它要求:集成式过载保护,耐化学腐蚀材料,易于清洗设计13、多个接口便于轻松连接和数据导出:4个USB口,1个LAN口持续价值
8.1、明确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8、维保和技术服务要求7、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乙方将提供硬件二年,软件二年免费质保期。免费二年维护服务同时提供技术支撑,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提供的软件免费升级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6、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应能通过有关部门验收。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按采购单位计划交货并交付使用。
9.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不仅限于此,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完整、不完善,则影响专家评分的结果。9、文件、资料要求8.5、当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8.4、维保和技术服务的范围,包括质保期内、质保期满后正常运行期间,为了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年检、对的维保和检测工作;8.3、负责免费维保期满后的维保和技术服务工作;8.2、提供核心产品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和易损件的清单;在免费维保期内,发生故障时,卖方应按售后服务响应时限,免费给予更换或修理;在免费维保期内,如发生人为原因引起设备的损坏或故障,卖方也应按售后服务响应时限,给予更换或修理,酌情收取零部件的工本费。
9.1.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对主要商务条款(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和期限、售后服务等,不仅限于此)的要求点对点逐条应答;对招标要求将有关分项报价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的规定,投标人在《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应明确该分项报价是否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允许在投标文件的其他章节中以备注标明,否则视同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要求的一般商务条款,应在《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明确表态是否响应;9.1.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对技术要求点对点逐条应答,重要技术参数有产品制造商官方资料证实;9.1.4、随提供的备品备件和易损件及专用工具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产地及制造商全称;9.1.3、配套件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产地及制造商全称;9.1.2、整机及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产地及制造商全称;9.1.1、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明产品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核心产品的最新型号产品样本。
9.2.2、保证设备质量的出厂检测报告、原厂出检验合格证;9.2.1、装箱清单;9.2、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不仅限于此:9.1.9、核心产品提供使用单位2位人员至少四天的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9.1.8、售后响应;核心产品制造商在江苏和上海有办事处,设备出现故障后投标人及厂家的维修人员需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具备非常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培训中心和厂家应用实验室,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及应用工程师有效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保证仪器的正常操作,并协助用户进行方法开发。9.1.7、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要求提供全部的资质证明文件和证明货物合格的文件等。
1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人的通知为准。11、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开具履约保函时,必须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不允许修改和补充附加条件。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除且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发包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10、知识产权:9.2.4、对买方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培训的技术资料;9.2.3、设备的土建布置图、部件安装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布置图、元器件代号说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图册,备品备件和易损件、材料及专用工具清单等;
4、评委小组人数在5人及以上单数。如在某一条款评审内容中,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的,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一项条款是否合格。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然后通过软件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软件自动生成,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审分值为30分,技术评审分值为70分。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一、评分办法第七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6.3、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是否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声明函则不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中小企业的评定应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原则上即应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6.1、如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该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6、针对小型、微型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评审:5、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4)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严格按《财库〔2017〕141号》通知中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的通知》进行。(3)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2)微型企业提供小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小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视同为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提供中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大型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注:6.4、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得分(30分)计算方法: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且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1、投标总报价大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报价。二、商务报价(30分)(5)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投标文件内所有有关评审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电子档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内所有资料均须清晰可辨,如因投标文件内的资料模糊造成的评审扣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1、以上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资料作出相应的对比供专家评判。其他说明:三、技术分(70分)
8、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除价格分以外的得分低于的75%作无效标处理。7、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应标,不得中标,且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在进行网上电子投标时,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网络投标成功的唯一标志。5、付款方式(商务条款)不响应招标要求的不得中标。4、投标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允许投标单位在专家评标时做当面澄清。如果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是关系到评分部分,则由专家根据投标单位的澄清做酌情打分。
复审评审指标初审评审指标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相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10、打“▲”项目为客观分。9、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指标 | 描述 | 分值 |
资格性检查 | ||
符合性检查 |
评审类别 | 评审项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分(30分) | 价格评审指标(30分)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30分 | 30 |
技术部分 | ▲技术参数符合性 | 根据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评分。打“★”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出现一个负偏离扣3分;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个扣1-2分;“★”指标各投标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标书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彩页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参数),作出相应的对比(列表)供评委评判,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提供虚假材料应标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52 |
售后服务方案 | 1.投标人能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核心产品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满足招标文件售后要求的得1分,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3、核心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培训方案,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培训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投标人承诺维修人员能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96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得2分,不能满足的不得分 | 11 | |
质保期限 | 仪器产品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得1分;每延长一年质保加0.5分,最多加1分 | 2 |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3 | |
▲业绩实力 | 投标单位提供2019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2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其他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第三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反映,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昆山市范围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山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八章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一)已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或者开标时以各种理由不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第八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失信行为,诚信记录分减10分,供应商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为60分,失信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一年。第七条实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失信行为、不良行为等诚信信息,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记录,在昆山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用。第六条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惩罚得当、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五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第四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七)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六)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五)履约验收不合格的;(四)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三)未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二)不遵守开评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分减为零分,不良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处罚生效或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十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十)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经查实,利用产品授权等方式控制货源的;(八)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七)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第十条在供应商诚信信息记录变更登记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告知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如认为诚信信息有误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据,经核实后,如发现有误,应当予以修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十)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昆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8月21日起执行。昆山市财政局2016年3月1日发布的《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昆财规字〔2016〕2号)同时废止。第十二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评审时,要结合供应商的诚信记录情况评定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诚信记录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记录的使用规则等内容。第十一条采购文件中,应当明确供应商诚信记录分使用办法: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响应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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