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民政局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2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42020000045
预算金额26.6万元
招标公司长宁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胡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强0831-2339389
中标公司长宁县自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民政局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民政局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4202000004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19 16:14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强 |
采购人 | 长宁县民政局 |
采购人地址 | 长宁镇新华街124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13508194058 |
采购人联系人 | 胡主任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行业划分: | S9121 |
成交日期 | 2020-03-19 14: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2-26 18:07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刘文宇(评审小组组长)、车祥 、胡敏(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3-19 10: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改善困难老人家庭生产、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二、简要技术要求:为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27号)关于“推进老年人居住区适老化改造”的文件精神,长宁县拟对辖区内困难的失能、半失能或高龄独居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内容。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266000.00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宜宾市长宁县民政局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规格型号:/;数量:1批;单价:2660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长宁县自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供应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银杏路;中标金额:26600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000元 |
采购文件 | 附件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266000元,计划号:2020005。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607。四、本项目需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26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3663193。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内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成交内容:宜宾市长宁县民政局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成交内容有多项,主要包括:(一)护理床,规格型号:材质:冷轧钢制作;规格:2000mm×900mm×450mm,±10mm,数量:1批,单价:1750元(二)轮椅,规格型号:材质:钢制,可折背,带刹车,带万向轮,数量:1批,单价:980元,(三)轮椅约束带,规格型号:高强尼龙面料制作,800mm×150mm,±10mm,配大面积魔术贴高强粘扣,数量:1批,单价:350元,(四)洗澡凳,规格型号:1.支持柱材质为铝合金。凳面磨砂处理,座面高度可调,2.座面尺寸(长×宽):400mm×270mm,±10mm,数量:1批,单价:680元。服务要求: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能力证明等)。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相关要求。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0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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