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392022
预算金额3万元
招标联系人冼瑞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芦苞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芦苞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92022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 量 单 位
1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为村制订法律服务 工作方案;协助村 做好村自治管理;为村辖区内的群众 提供法律咨询;为 村定期举办法治讲 座,开展法治宣 传;协助村制作普 法宣传品,推动村 的法治文化建设;每季度至少参加一 次村辖区内的户外 普法宣传活动;协 助村开展人民调解 工作等法律服务内 容。31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民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上塘村民委员会、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 村民委员会;乙方指派戴智慧律师担任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指派蔡敏仪律师担任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上 塘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指派马少童律师担任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西河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乙方律师分别为服务对象提供以下 法律顾问服务: 1、制订法律服务工作方案,主要包括:(1)摸查了解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情况;(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 方案。 2、协助服务对象做好村自治管理,主要包括:(1)帮助服务对象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 制度;(2)为服务对象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3)为服务对象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 见;(4)应服务对象要求,帮助服务对象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 动;(5)协助服务对象处理辖区发生的群众上访特别是涉法涉诉上访,对上访人进行法律说明和讲解,引导上访群众依法、理性反 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6)协助服务对象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或者涉及服务对象的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事件);(7)参与服务对象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8)按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对象“法治体检”活 动,并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为服务对象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主要包括:(1)解答群众民事、刑事等方面的 法律问题;(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服务对 象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服务对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为服务对象辖区内的刑释解矫人员和社区矫正 对象提供法律帮助。 4、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主要包括:(1)每季度为服务对象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向基层干部和 群众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将讲义提纲上传至村(社区)法律顾问系统;(2)定期为服务对象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企业开展走访工作,对中小学-第1页- 校、幼儿园和企业提出的疑问和需求提供意见建议;(3)主动为服务对象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企业提供普法讲座,每半年 至少开展一场;(4)指导、培训服务对象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工作;(5)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应接受区司法局 和镇司法所的指导监督。 5、协助服务对象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服务对象的法治文化建设。 6、法律顾问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服务 对象辖区内的户外普法宣传活动。 7、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包括:(1)在镇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工作室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每年参与服务对象调解或协助开展调解 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不少于2次,并将参与调解的具体情况上传至村(社区)法律顾问系统;(2)协助服务对象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 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3)协助服务对象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服务对象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 供法律服务方式和要求: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 务。 2、每个月至少到服务对象现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现场服务的具体时间由乙方与服务对象双方协商后,至少提前3天 予以公示。 3、法治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甲方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 会稳定或涉及服务对象和服务对象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区、镇司法行政部门报 告。 5、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应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一事一记。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冼瑞雯 0757-87232148 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芦苞司法所 2024年12月25日 -第2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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