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联系人芦晓妍1761483272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楚娟0471-51891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春华再生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3、招标范围:对照《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编制《呼和浩特市推进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包括城市基础特征分析、城市建设现状分析、供排水现状分析、再生水利用情况分析等编制详细方案,协助配合完成施方案申报评审;
4、计划投资:80万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提交,协助配合完成施方案申报评审;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评估咨询的工程咨询单位;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资格;
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3、方式:(1)邮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发送以下材料(格式PDF)至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mgdy1001@126.com):
①《项目登记表》;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④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
4、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锡林南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861510501421000170
行    号:313191000175
注:转账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日14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原翠柳路)3号)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投标人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场地服务费
1、本项目中标人须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交易场所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 1‰收取】。
2、框架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
场地服务费缴费账户:
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注:
1.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2.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春华再生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章盖营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芦晓妍
联系电话:1761483272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楼1001室
联系人:庞楚娟
电话:0471-5189163
电子邮件:nmgdy1001@126.com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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