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物资集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支座公开竞争 性谈判
询价编号:CR2007-FYLGZ-ZB-2024-005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 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价谈判采购。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1.2 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1.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1.2.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1.2.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滏阳路顺平街至前进大街段于 2022 年建成通车,育才大街至京衡大街段于 2023 年12 月建 成通车。两段均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度 52m,绿线宽度 75m,设计速度 60km/h,双向八车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布置为:机动车道宽 30m,布置双向八车道,中间设置 护栏,机动车道两侧设置 3m 宽外侧分隔带,分隔带外侧布置独立非机动车道,宽度 4.5m,非 机动车道外侧布置 3.5m 人行道(含行道树设施带),道路总宽度 52m,道路两侧为 11.5m 宽 绿化设施带。
业主单位:衡水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4 . 采购文件的发售
4.1集采公告时间:2024年7月4日12:00至2024年7月6日9:00采购信息在“铁建云采平台”( http://www.crccep.com)发布。
4.3 本次集采在铁建云采平台线上开标,线下评审。
5. 答疑
5.1报价人提疑问的截止日期:报价人对采购文件的疑问,需在2024年6月25日17:00前,将质疑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过时不再受 理。
5.2答疑时间:采购人将在2024年7月7日12:00前,拟定资料统一予以答复。
6.报价文件递交和 报价文件递交和开启
文件发送时间:2024年7月8日9:00前,各报价人把报价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2024年7月8日9:30采购人组织开启文件。二次报价线下谈判模式
7.采购人信息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东站站房及相关工程
联系人:15529138678
2024年7月4日
10.相关要求及说明
10.1 报价文件组成:详见采购文件
10.2结算及付款:
结算:材料的结算方式为一票制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结算周期,凭现场的收料单 到项目物资设备部核对当月材料数量、单价和金额,核对无误后根据双方签字的收料确认表在 当月23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当月的票据当月结 清,过期作废。
付款:供货当月办理结算且中标方提供发票挂账后,次月支付至开累供应货款的30%,剩 余的65%依次在9个月内付清,应付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供货结束后1年内付清。中标方 充分认识建设工程的资金风险状况,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比例低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 定比例(或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应付工程款)等情况造成甲方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中标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放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的权利,全部供货结束,双方完 成对账结算。应付未付货款乙方同意作为工程垫资,甲方在任何情况均不承担任何违约金和延 期付款利息。
项目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和票据支付相结合方式,货款支付比例现金与票据支付金 额不小于50%比例(如计划已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单位100万元,其中现金为50万元,票据为50万 元),其中票据为铁建银信、云信、工行 E 信、建信融通等,所支付票据所产生的贴息费用均 由供应方自行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方式的贴息费用。
包件(ZZ-01)中标人承诺,在20万元范围内,无条件向甲方供货。
10.3 收货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铁二十局集团衡水滏阳路改造提升项目经理部。
10.4 验收方式:甲方计件验收,随机抽检尺寸,如发现抽检尺寸不符规格型号约定的,则 本批材料全部退回,并处以本次实际结算款 5 %的罚款。
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室出具的试验结果为准。如试验不合格,乙方应在2 内更换被拒绝的 物资,并承担该物资检验、退场等费用。对甲方造成工期等经济效益影响的,甲方有权停止办 理乙方付款业务,并处以开累应付金额5 %罚款。
10.5 材料运输、保险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卸车由招标方配合。
10.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方必须提供产品的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和国家 权威部分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序号 | 包件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技术规格说明 | 使用项目 | 备注 |
1 | 包件1风管加工设备 | 免费 | 详见附件 | 西安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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